江弋回得很快,却只有两个字:“已阅。”
敷衍又半点不在意。 肖杰一看,顿时来了火气。 “靠!江弋哪来的自信啊,拖着方絮笙那个拖油瓶还好意思嚣张。” “老子真看不惯他这拽样。” 肖杰嗓门很大,吵得让人莫名烦躁起来。 “别吵!” 周敬年冷声将人喝住,又是止不住地心烦意乱。 指尖无意识地划着,最后落在了新乐队的名字——扫墓人。 看着那名字,周敬年一愣,却越来越觉得熟悉。 忽然想起林薇刚来乐队时,方絮笙正好把新写的歌交到他手上。 那首歌的歌名就是《扫墓人》。 周敬年记得,为了这首歌,方絮笙从半年前便开始去各地写生,找灵感找意境,准备得格外上心。 可林薇听过后却摇了头。 “这么阴暗的曲风我可唱不来,要不还是算了吧。” 于是他将曲子打了回去:“调性和乐队风格不适配,之后的曲风我会和林薇商量。” 没想到这被自己不要的歌名成了他们乐队的队名。 周敬年冷冷一笑。3 江弋还真是爱捡垃圾。 自己不要的人他捡回去,不要的歌也看重,真是蠢货。 明明有sees坐镇队伍,他却那么看重方絮笙,半点分不清主次。 点回微信,sees仍没回复他的消息。 “等着吧。” 周敬年自言自语说得笃定:“我会让你看看,谁是有共鸣的灵魂搭档。” “sees。” 半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 到了节目录制地点后,方絮笙的心跳却沉重起来,怎么也缓不下去。 是紧张,还是期待,亦或者是久违的激情。 录音棚里的观众不少,热火朝天地聊着自己喜欢的乐队。 主持人说完开场白后,开始一队队做出场介绍。 ‘扫墓人’作为未公开的新乐队,是垫底压轴。 而‘昨天已死’则是作为呼声最高的队伍,第一支出场乐队。 “加油!昨死必胜!” “我们昨死本就厉害,除去方絮笙那个拖油瓶,现在就是nextlever!” “昨死加油!干死扫墓人,把他们扫回老家!抢走sees!” 台下几乎没有支持新乐队的人。 江弋踱步走到方絮笙身旁:“紧张吗?” 他的语气那样淡然,不经意间却像是有种魔力,能瞬间安抚人心。 方絮笙深深呼吸,说了句他以前说过的话:“怎么会,你要相信自己的眼光。” 也要相信她重生的决心! ‘扫墓人’乐队几人在帷幕后站定,主持人提高了音量介绍。 “最后一支队伍,是由金牌制作人,三届金曲奖获得者的江弋打造的全新乐队,让我们欢迎——扫墓人!” 灯光亮起,幕帘拉开。 方絮笙目光往台下扫去,陌生的观众,熟悉的前乐队。 所有人也看清了这黑马般引起风暴的新乐队——四男一女,女的还是名声狼藉的‘昨天已死’前吉他手‘方絮笙’。 那——sees呢? 周敬年看着台上的方絮笙,不由蹙起了眉,心莫名一沉。 方絮笙笑了笑,接过话筒。 “大家好,我是方絮笙,是扫墓人的主唱。” 话筒的声音不大,‘主唱’二字却把演播厅大部分人震懵了。 随后,方絮笙看向神色骤变的周敬年,一字一顿地开口。 “你们也可以叫我se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