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做就是对一个人的最大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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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做就是对一个人的最大奖赏

有事做就是对一个人的最大奖赏

文/许锡良

做事其实是人生的最大奖赏。不做事的时候,其实感觉并不好,很容易空虚无聊。想起了在古希腊那个西西弗往山上推动滚石的神话故事,以前很是不能理解,感觉那是多么无聊的事情啊。把巨石使劲推到山顶,然后,巨石又从山顶滚下来,然后又推上去……周而复始,永不停止。其实,人的一生不也是这样吗?推动滚石虽然体力繁重、枯燥乏味,然而,相对于一个人无所事事而言,能够有石头可以推动,还是一种幸福。至少,那个过程的时光是比较容易过的。

最近几天,我平生第一次到广州的某监狱里为犯人们上了一天的课。我深感意外的是,这可能是听过我的课的人群中,听得最认真的学生了。平时在学校上课,学生总是有溜号的,开小差的,心不在焉的,然而,在犯人的群体里,无论讲什么,他们都是睁大的双眼,静静地听着,手里还飞快地记着笔记,有时记慢了,还会举手报告没有记全,要求再重复一遍。这个群体有老有少,有文化水平高的,也有小学没有毕业的,但是不论是什么年龄的人,都似乎变成了小学生,齐声回答问题,认真做笔记,其实他们大多在中小学的时候是听课不认真的那类学生。

课间我问一些犯人,在监狱里最开心的事情是什么,竟然得到的回答是“每天有事情做”。在监狱里,最可怕的事情就是被罚在牢房里休息,最开心的事情就是能够大家一起出来做事情。大家争着做事,即使是一个抽水马桶也是反复擦洗得非常干净的。没有想到监狱里的一切都是这样干净,那么多人都在闲着,而这里能够提供的事情又非常有限。因此,让犯人做事,就是对他的最大奖赏。监狱里的一些管理的惩罚手段,常常就是把犯人隔离起来,不让他与其他犯人接触,也不给他事情去做,很快就会感觉孤独、空虚、无聊。在监狱里,无论多么枯燥乏味的事情,只要在一起做,就会很开心。尽管做这些事情几乎也是没有什么报酬的,即使有也是非常低微的,但是,大家还是争着去做。

这让我想起最近有一个小学老师退休座谈会时发表自己的感慨的情景:终于熬到退休了,突然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轻松感,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终于解脱了,不必为班级的事情,为学校的事情牵肠挂肚了。在座听的其他老师一边听着,一边眼里充满了羡慕的眼光。是啊,什么时候轮到自己啊。轮到我讲话的时候,我说的一段话让大家惊讶不已,我说:“其实,用不了三个月,我们这位光荣退休的老教师很快就会厌倦自己的退休的自由生活,因为无事可做,也脱离了自己以前的人际关系,人的心灵是很容易孤寂的。要不,日本的退休老人大多仍然选择做一份工作,无论什么工作,目的不在于增加收入,而是为了自己不脱离社会关系。”人是天然的社会性动物,必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带着事情去做,这样才不会让自己孤独、衰老。

人生幸福无非就是有希望、有人爱、有事做。懒惰其实并非一种幸福状态,而闲得无聊更是可怕的人生情景。还是找一些事情来做吧。喜欢主动找事做的人,永远也不会空虚无聊。其实,这个世界上也是这样的法则,一个喜欢做事,而且把事情做得非常完美的人,对他的奖赏也只是下一个更为重要的事情。一个老师的课上得好,那么,很快就会有源源不断的课找到他来上,一个修理工技术精湛,那么,对他的奖赏就是越来越多的修理业务找到他,一个高明的医生如果治病特别有疗效,那么,找他的病人也会源源不断,这在许多人看来,好像不太公平,越是能者越是多劳,然而,人的职业尊严,人的职业幸福与人生快乐,其实都蕴藏其中。

停了一个多月没有写东西,手摸到键盘,突然感觉手指有点不听使唤,打字速度突然慢了许多,而且许多字容易打错,大脑也退化得厉害了,许多时间不再有灵光闪现出现,写作的冲动与激情,也下降了许多,读得多了,想写的东西反而少了。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有许多人一生只读不写,这是有原因的。因为读,确实是一种思想懒惰的表现。叔本华说,读别人的东西,就是拿自己的大脑当别人思想的跑马场,几乎不费什么心思。只有自己动脑筋思考的时候,那个脑袋才会脑洞大开。不要等到有了灵感才来写作,而是要不断地写,只有不断地写,你才会有写下去的冲动与激情。久而不用,就退化了。人的哪种器官不是这样的呢?

我从来没有过一间属于自己的书房,那怕是很小的一间书房。每次有朋友来我家,看到我读书写作的地方,竟然是那样的狭小,那样的杂乱,那样的简陋,都会非常感叹起来:“哦,原来,你的那么多的文章,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写出来的啊。”这常常让我感觉尴尬,而不是自豪,其实,我对写作环境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只是没有条件,才被迫接受这样的写作环境而已。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渴望有一间自己的书房,不需要多大,能够摆一张书桌,几个书架,可以在书架上分门别类地摆放上我的全部的书籍就够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堆得像山一样堆在一起,查找起来非常不方便,久而久之,也懒得去查找了。

我现在非常理解,当年林语堂先生写的散文《我的愿望》里,第一个愿望为什么就写了想要一个书房,他说:“我要一间自己的书房,可以安心工作。并不要怎样清洁齐整,应有几分凌乱,七分庄严中带三分随便,住起来才舒服。天花板下,最好挂一盏佛庙的长明灯,入其室,稍有油烟气味。此外又有烟味、书味,及各种不甚了了的房味。最好是沙发上置一小书架,横陈各种书籍,可以随意翻读。种类不要多,但不可太杂,只有几种心中好读的书,以及几次重读过的书——即使是天下人皆詈为无聊的书也无妨。不要理论太牵强乏味之书,只以合个人口味为限。西洋新书可与野叟曝言杂陈,孟德斯鸠可与福尔摩斯小说并列。”读着这样的愿望,我感觉林语堂先生似乎就在说出我的心声。可以说,天下真正读书写作的人,其实他们的感受与愿望是一样的。

其实,从做事的角度来看,书房也只是一个教书先生的工作车间而已,人们上班是要有车间或者办公室的,而一个学者的工作场所就是他的书房,可是,能够有自己的书房的学者,在大城市里其实是不多的,因为房价很贵,工资待遇又很低,像我这样一大家人住在一起,有老有小,又没有自己的办公室,甚至也没有自己的办公桌,真的没有其他地方可去的,但是,又有许多文字要写,有时真的是没有办法。

所以,我还是最喜欢出差的日子,在酒店里非常安静,而且又有WIFI,没有任何人来打扰,那是我写作效率最高的时候。白天虽然讲课很累,但是,晚上的写作其实只是一种娱乐,只会缓解疲劳,不算是工作了。写点东西,不是想要留下什么有永恒价值的东西,而是享受这个过程。一边写着,一边时间就过去了。在这个过程中,思维开始活跃,大脑开始清醒,内心感觉开始充实。

从前,我们把人们的劳动定位为一种负担,因此把“劳动”二字罩上了许多光环,比如“劳动最光荣”之类,其实目的也还是为了防止人们偷懒。其实,“劳动”与“做事”还是不能够完全等同。因为“劳动”常常是被人指派的,是强行要求的任务,常常也不是自己自己的工作,而“做事”或者“工作”却不同,多带有一些乐趣,至少是自己主动选择的结果。将工作变成娱乐的唯一办法就是自己喜欢这个工作,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可见一个人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是多么重要。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兴趣,才会持久。适合才是最好的工作。这当然是在自由、开放的社会里才能够实现的。一个社会如果不能够提供多样化的工作供不同兴趣的人群选择,或者,人们不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这对个人与社会都是一种极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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