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的智力不全的兄弟姐妹,估摸着自己也烦得很。尤其是家境普通的,自己都在柴米油盐里苦苦挣扎,哪里还有更多的精神和精力去照顾一个智商有问题的弟弟或者是妹妹。” “第二个案例是什么样的?”梁志洁问栾静。 “是个已婚妇人,行事作风跟那个朱利利很像,喜欢跟别的男人暧昧。”栾静道:“她是因为未婚先孕才嫁给她老公的。她老公家里条件不好,人也长得不好,但为人老实,对她很好,可以说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她本身长得比较好看,搁在村里算是村花那一挂的,他老公觉得能娶到她,是祖上烧了高香了。” “这男人不都在乎血统的问题吗?他就不介意那个孩子?” “如果不是因为孩子,他能娶到那么漂亮的媳妇儿吗?”栾静反问:“当然,在我看来,这漂亮媳妇儿不如会过日子的媳妇儿好,可男人不都喜欢漂亮的吗?若不是这个女人未婚先孕,依着他的家庭条件,他的个人条件,别说是娶了,就是跟人说句话,人家都未必愿意搭理他。在他以及他的家人看来,他不是吃亏,而是占便宜。” 第214章 无名骨和精神病(中) “注意,别用男人这个字眼来概括所有的男人,起码我就不是那种人。”李飞目光灼灼地看着栾静:“虽然我也喜欢漂亮的,虽然我也能接受自己喜欢的女人未婚先孕,但这个未婚先孕是要分情况的。如果她是被骗的,在尊重一个小生命的情况下非得生下来,我愿意跟她一起肩负起照顾这个小生命的责任。如果她是被侵犯的,如果那个孩子是不得不生下来的,我也会愿意跟她在一起。可如果她是对自己不负责,游戏人生,游戏感情才有的孩子,不管她长得有多漂亮,我有多喜欢她,我都不可能接受。为什么?因为我要的是一个妻子,一个可以携手一生,共度一生的女人。” “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栾静白了李飞一眼,继续道:“人各有志,你的选择只能代表你自己的选择,而他的选择当然也只能代表他自己的选择。我们现在讨论的不是婚姻,不是他该不该娶,能不能娶,娶了划不划算的问题,而是与女性无缘无故失踪有关的问题。” “是我不好,小静你继续。”李飞托着下巴,笑嘻嘻地看向栾静。 “这个女人叫小凤,跟男人结婚的时候还不到十八岁,婚后生了一个女儿一个儿子,但没有一个是她老公的。说也奇怪,越是像这样糟糕的女人,越是能遇见痴心不悔的好男人。哪怕知道一双儿女都不是自己的骨肉,小凤的老公还是无怨无悔地帮她养孩子。哪怕知道她跟自己的亲叔叔有那种复杂的关系,他也能装聋做瞎,只求自己的老婆不要离开自己。可越是卑微的男人越是留不住这种女人的心。在女儿满十八周岁上了大学之后,小凤跟着她在村子里认识的一个相好离开了。她走的那年,她儿子读初中。” “果然是个跟朱利利有几分相似的女人。” “跟朱利利比起来,这个小凤的心显然要更狠一点儿。朱利利虽然平时不怎么管她的女儿,但她起码还会回来看看。小凤则是一点儿都不惦记她的孩子,说走就走,半分留恋都没有。当然,她跟朱利利的情况也不一样。虽然都是婚内出轨,但朱利利离婚了,前夫对他们的女儿也是不管不顾的。小凤呢,老公舍不得跟她离婚,为了等她回来,对两个孩子那是越发的好。站在小凤的角度来看,即便她走了,她的孩子跟着她老公也不会受什么委屈。” “这两口子还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据说小凤刚走的那两年,她的女儿还能联系到她,后来便杳无音讯了。跟她一起走的那个男人倒是回来过,说他是跟小凤一起出去的没错,但出去没多久她就被小凤给甩了,说是小凤在外面跟一个老板好上了。他给小凤的老公看过照片,视频以及相关的语音通话,从那些东西来看,他没有说谎,小凤的确是在外面移情别恋了。” “不安分的女人果然到了哪里都是不安分的。”李飞总结道:“这个小凤回来了吗?” “没有!”栾静摇头:“距离小凤跟那个男人离家出走到现在,差不多有十年了。十年间她从未回来过,而她的老公一直在等她,并且时不时的就要出去打听一下她的下落。对于她的离家出走,她的失踪,不管是娘家还是婆家都没有选择报警。娘家奉行的是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况且她都那么大年纪了,总不会丢了。婆家觉得她在外面跟别的男人鬼混,等她鬼混不动了就该回来了。毕竟家里还有两个孩子,毕竟她老了还是需要这两个孩子养的。” “这婆家人的心可真大。虽然这个叫小凤的有些不地道,但跟这婆家人凑到一块儿,也真是应了那句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梁志洁道:“我倒不认为是小凤的老公有多痴情,而是他已经娶过这么漂亮的老婆了,且这个老婆进门的时候还没花彩礼,你让他再找一个长得不漂亮的,或者是长得漂亮要很多彩礼的,他都觉得他亏得慌。在没有更好的选择的情况下,等小凤回来,兴许是他认为的最好的选择。这不是感情,只是利益取舍的人性。” “这两个案例都是真实的,发生在我身边的故事,当事人我都见过,尽管那个时候我的年龄可能有些小,但我认为这种事情不是偶然的。即便不是每个村子,每个城镇都有,但每个地级市都可能存在。”栾静总结道:“我们发现的这名死者有没有可能就属于这种,失踪了,被害了,但她的家人压根儿就没想过报警。他们或许还在等她,或许是根本就不在乎她的生死。” “还有一种可能。”李飞正了神色:“兴许杀害她,将她分尸的就是她的家人。因为家人是凶手,所以家人不会选择报警。” “的确有这种可能。”梁志洁点头。 “街坊邻居不会觉得奇怪吗?”栾静问:“像我说的那两个案例,他们的事情,不光街坊邻居知道,十里八村的人都知道。他们是没报警,可若是有警方去调查的话,这些事情是瞒不住的。” “这就是乡村跟城市的不同,村里的,隔壁买条狗,不到半天时间,全村人都能知道。城里的,你们在一栋楼上住了几十年,你都不一定知道她叫什么,住在哪一层。”李飞道:“认识受害者的人,可能以为她是出去打工了。不认识受害者的自然也就不认识。倘若凶手真是她的家人,且将这件事做的极其隐蔽,外人不知也是情有可原的。” “死者已经变成了白骨,麻袋里的衣服虽然可以帮助死者家属确认她的身份,但那些服饰本身不具备特殊性,看款式都是那几年流行的,穿得人应该不少。不知道协查通告能不能给我们带来意外的收获。” “白骨是在朱家庄发现的,我倾向于凶手是附近的人。”李飞拿出一张地图来:“梁队,您觉得呢?” “可以肯定的是凶手不是朱家庄人,但对朱家庄有一定的了解,他将白骨埋在那座坟里绝对不是偶然。”梁志洁道:“一般情况下,凶手在杀人分尸之后,不会将尸块运到较远的地方藏匿。因为距离越远,其暴露的可能性就越大。其次,凶手会选择自认为安全的地方藏尸,那个坟墓绝对不是随机挑选的。最后,案发的第一现场一定不会距离那个坟墓太远,应该就在朱家庄附近。” 梁志洁拿起笔在地图上圈了下:“以发现白骨的坟墓为中心点,方圆3公里以内,位置较为隐蔽,行人较为稀少的地方就是犯罪的第一现场。” 第215章无名骨和精神病(下) 朱家庄,朱向南父子向市刑警队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 大约十年前,在村子的西南方向有人盖了个砖窑厂。那时候村里盖房还是用砖头,砖窑厂着实火了一阵子。生意好的时候,窑厂是不分日夜的烧砖。 盖砖窑厂的那块儿土地是他们朱家庄的,砖窑厂的厂长给他们村里掏了不少租金,村长和村支书不贪,用那笔钱给村子里改善了不少基础设施。那时候,村子里还有不少年轻人在砖窑厂打工,算是给家里多挣了一份儿收入。 朱向南也在砖窑厂打过工,知道厂长姓党,兴许碰过面儿,但不记得他长什么样。 那砖窑厂也就红火了不到一年,后来上面下了文件,不让烧红砖,砖窑厂就关闭了。听说厂长是江城市人,在江城市还有别的产业,但窑厂的倒闭还是让他们家赔了不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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