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诗歌的语言是学习阅读诗歌的一个重点,而诗歌中的词语用法之妙,学生往往一时难以把握。而巧妙地运用“替换比较”的方法,不仅可以让学生体察到诗歌的精微之处,还能加深其对诗歌情感的理解,从而发展其语言,训练其思维,陶冶其情操。 独特意象不可少 讲授诗歌《我爱这土地》时,有学生问,作者为什么不直接以“我”的角度来表情达意,而要以“鸟”的身份来写? 如果除去“鸟”这一意象,效果如何呢?我们可以将诗文进行改写来比较辩微。 原文: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然后我死了, 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改写稿: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然后我死了, 连身体也腐烂在土地里面。 …… 修改之后,去掉了“鸟”这一意象,虽然依然能文通字顺,但表情达意明显弱化了。因为“鸟”是诗人选取的独特意象,有着丰富的内涵,我们可以结合文章背景发挥联想和想象。 鸟是渺小的,力量微不足道的,但是在炮火连天国运危急的时刻,看似微不足道的小鸟也要奋力歌唱,用自己的歌喉发出不屈的声音,这使人联想到“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鸟弱小而不屈的形象,跟当时中国人民被蹂躏而抗争的形象是相对应的,而鸟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这种对土地毫无保留的奉献一切,其震撼力远远大于人的身体也腐烂在土地里面。 此外飞鸟和大地本就是一对充满着象征内涵的意象,飞鸟和大地象征着游子和祖国,飞鸟飞得再远,它也无法摆脱心中永远的土地,这种不能割舍的眷恋不就是作者以及千万国人心灵的写照吗? 一字之别,差之千里 在学生尝试创作诗歌时,提到意象的精心组合,很多同学会感觉抽象难懂,我们不妨先找到这首诗歌中能体现意象组合的字,进行改写,让学生深入感受品读。 我们将“黎明”句中的“那”字改位“这”字,看看会有什么效果? 原文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 改写稿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这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 比较一下你是否有了一字之别,差之千里的慨叹。 前三句的“这”是近指,“土地”,“河流”“风”这些意象的组合是诗人当下所见到的风雨飘摇,满目疮痍的祖国大地的描写。而最后一句“那”是远指,“黎明”是远景,属于未来,晨光熹微,温柔和煦,应是整体冷暗画面中的一抹暖色,表现了作者对美好未来的向往,是诗人对祖国光明未来的憧憬与期盼。 三个“这”一个“那”就使四个意象之间产生了组合和排列次序,体现了作者情感的变奏曲,从灾难痛苦到奋起斗争,最后再进入一片光明,充分显示了痛苦也罢,灾难也罢,总是暂时的,只要通过斗争,最终总会有一个光明美好的结局。 如果将最后一句中的“那”改为和前三句一样的“这”,那么整首诗的画面感和意境美将大打折扣。 诗歌教学时运用“替换改写”,不仅让学生感受诗歌的奥妙,还使教学事半功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