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局存在至今已经有超过三百年的历史,曾经这个神秘得几乎没有任何存在感的部门,历经封建王朝更迭、结束,国家饱受战乱之苦,再到如今的昌盛繁荣,经济与科技飞速发展的国家。
这个部门的存留,不仅仅是因为它的悠久历史。这个部门曾经由皇家设立,是一个独立的单位,专门招纳异能之士,处理超自然神秘事件,掩盖事件引起的恐慌。民间流传诸多关于这个神秘部门的传说。 据说这个部门在深山里的基地关押并圈养众多异兽,包括在昆仑雪山捕获的白毛怪,身形似人非人,身躯高大,浑身白毛,眼睛如铜铃,四肢有锋利尖爪,晚上会发出瘆人的红光,叫声似雪崩,茹毛饮血,专门捕食野兽与活人。有人说里面还有未化龙的蛟,头顶已长出一寸犄角,浑身漆黑,散发强烈腥臭,能够腾空而飞。还有一种变异的大鸟,羽毛是深赭色,彩色凤尾,能喷出火焰。种种诡异事件与生物在网络论坛上刮起一股猛烈地猎奇之风。 这个部门如今只有一个代号“501”,知道它真实存在的人很少,网络各种传播遭到了大多数人否定,这也使得这个部门得以继续完美隐身于社会。 随着科学的普及与科技发展,人们已经不再相信那些光怪陆离的故事。 目前501由研究中心与地下基地两个大块组成。在龙岭深处,501的基地在近百米的地下,里面有数百名工作人员看管着这些曾经作乱作恶的异兽。基地另外还配备将近百人的退役特种兵。研究中心在龙岭与首都有设立部门,首都的部门只用于接收任务。 龙岭在蔓渠山最深处,山林还未被开发过,依旧保持着最原始的样貌。蔓渠山同属昆仑山脉的一支分支,这里雨水充沛,光照充足,生存着最古老的一种黑面猴。这些黑面猴以花朵、种子、露水为食,性情温和。这里的矿物资源极其丰富,罕见的植物与珍禽,曾有房地产公司想在山脚下建造度假别墅,开发景区,但都被驳回。 研究中心由五人构成,另外十名作为辅助,在有交替需要的时候及时接手上一个研究任务及整理数据。 这五人分别是来自不同地方。秦樾来自妖族,是一只美艳的男狐,修为比拥有异能的普通人更强大,擅长各种幻术。星枝来自与秦樾同属妖界的魅族,在水中能化鲛人鱼尾,攻击力强悍狠烈,生性辟冷,以月华为食,阖族曾在魔界的领兵攻打之下全族竭力抵抗全部英勇牺牲,如今只剩下他一个孤家寡人。 另外三人同属青州李氏一族,李之宪、李之华、李之鸢是一母同胞的兄妹,后者是一对孪生姐妹。李之宪曾是一名战地记者,后来遇到一位高人,跟随高人修行术法与医术,四十岁时独自前往终南山闭关苦修。李之华与李之鸢生来便有隐身穿墙之能。后来因为对神秘超自然力量感兴趣,进入了501所。这些人看不出真实年龄,最小的也应该超过七十岁。 他们的生活极其隐蔽,极少暴露在公众视野中。 谭舟曾几次试图将501掌握在自己手中,但因为遭到上面及各部门强烈拒绝而只能罢手。若是501关押的异兽为他所用,再加上他手中的军队,那将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 三辆越野车正超速行驶在盘山公路上,开车的是一名男子,剃光头发的脑袋已经长出胡渣长短的头发,一身普通中年男子的休闲打扮。这人正是李之宪。 副驾上坐着一名身穿黑色紧身皮衣皮靴的女子,长发束成马尾,皮肤小麦色,红唇杏眼,两臂抱在胸前。 “云先生那边明天出发前往空桑,我们这队人必须先到。”李之宪声音平静,语气沉着。 “哥哥,这临时通知我们也太缺德了!”李之鸢撒娇似的抱怨,脑袋靠在车窗上。 “云先生有他的安排,我们照着做就行了。”李之宪生性古板,上司安排的任务总要一丝不苟的去做,务求做到完美,跟强迫症似的。 “姐姐,周月的女儿这么快找到啦?”李之鸢扭过头跟后座的人说话。 那女子与李之鸢长相一模一样,只是皮肤如凝脂,吹弹可破,气质不似孪生妹妹明艳张扬,而是自有一种温婉柔情。 “三年前在榆关意外发现踪迹的。我也是才知道的,你姐夫昨天才跟我说的。”李之华声线清润,如同般清甜,让听了这嗓音的人如沐甘霖。 李之华身旁搂着她腰的男子,就是501的秦樾。秦樾正闭目养神,美艳皮囊不输那些荧幕上的女星。听到李之华的声音,习惯性地加重了搂住她腰的力度。 “都结婚多少年了,淼淼都二十五了,你们怎么还这么腻?”李之鸢翻着白眼搓着手臂上的鸡皮疙瘩。 “看不惯?”这时秦樾开口,放开妻子的腰,大掌移到她的头顶,俯身亲吻了一下额头,挑衅似的挑眉睨着李之鸢,“不服就自己去找一个。”说完怀里的女子忍不住笑了。就连一向严肃的李之宪每每见到他们针锋相对的场景,都忍不住露出笑容。 李之鸢听了姐夫的嘲讽,赌气似的扭过脑袋,闭起眼睛假装睡觉。 车队横穿过崇山峻岭的峡谷,一条湍急大河如影随形,断崖上的巨大瀑布惊心动魄,一行人紧绷着神经不敢有丝毫懈怠。这条路最凶险的就是这里,他们需要穿行过中空瀑布,路面陡峭碎石散落。 一行人停在弯道出,谨慎打开车门下来。 一身白衣武装,腰间别着一把手枪的男子走近断崖,一脚踩在碎石块上,俯身观察路况。“秦樾,铺路。”男子嘶哑地开口,随即转身闪过一边。 身后的秦樾只一抬手,碎石块便零零散散悬空聚集在断崖出平铺成一条结实的道路,尖锐突出的部分也被抹平。 众人上车,平稳开过这段险路。在501,他们被明令禁止频繁使用异能或术法,除非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以他们能力,即刻抵达目的地不过是动动手指的事情,因为禁令,他们外出只能靠交通工具。对这些人来说的确麻烦。 车队穿越过峡谷,进入国道,大片平原出现在视野,平缓山丘绿意盎然,放养的羊群分散,慢悠悠地吃草睡觉晒太阳。一条波光粼粼的小河穿过原野,鸟群振翅飞。黄昏温暖的光线打在每个人脸上。 最末那辆越野车,后备箱探出一只毛茸茸的脑袋,仔细一看,原来的一颗脑袋,小心翼翼地露出来,一张姿容美好的面容出现。后座白衣男子缓缓睁开眼睛,语气无奈,“淼淼,二十五的大姑娘了,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贪玩。” 秦淼从后备箱翻过后座,理了理凌乱的短发,一双眼睛跟他父亲一模一样,眼睛湿漉漉地如同林间小鹿,抱着星枝的手臂,脸贴着他的衣服,轻轻摇晃,“星叔,我就去看看。” 星枝吐了一口气,无奈地不作声,伸出右手理平小姑娘乱糟糟的发丝。 秦樾是在父母结婚快四十五年时出生的,那时李之华已经七十岁,按照普通人的年龄计算,已经是个老人,虽然李之华一直保持着成年后的年轻样貌,但身体一直难以自然受孕,尝试过高科技孕育但都失败了,后来连她自己都不抱任何希望了。直到与秦樾结婚四十五年的纪念日那天,她察觉到身体异样,经过她哥哥的检查,才确认怀孕两个月。这一胎怀得辛苦,也比普通人时间长,整整怀了十五个月。 人与妖之间因为天然的隔阂,按常理来说,是不会孕育后代的。秦淼的出生是个奇迹。 自秦淼出生后,便是如珠如宝的宠溺着,小时候顽皮捣蛋,上房揭瓦,偷偷摸进基地深处,差点丢掉性命。但父母舍不得严厉惩罚,最后把她送进了当地学校,让她慢慢适应与不同的人交朋友。秦樾与李之华每天开车接送姑娘上下学,风雨无阻。 小姑娘慢慢地喜欢上学校里的生活,也不再偷摸进基地闯祸。在学校里,小姑娘硬是把自己混成了小霸王,把欺负学生的流氓打得满地找牙,学校里横行霸道的小男生见了她也要绕道走,生怕哪里惹到这个天煞星被打得几天站不起来。学校对这个成绩优异,天赋异凛姑娘那是又爱有恨,小姑娘的名声响彻当地各个学校。 秦淼虽然成绩好,聪明,长得美,但因每每控制不住教训人时的力度,不是地板被一脚踏碎,就是窗户tຊ玻璃,课桌、公共设施毁坏。伸张正义打抱不平是好事,但学校也经不起这么损耗。因此从小到大,秦樾和之华一直跟在后面收拾烂摊子。 十八岁秦淼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选择了艺术专业,同时开始学习绘画,四年后去了法国进修。秦樾和之华才松了一口气。 之后秦樾只在寒暑假以及过年时才回来,毕业后全世界到处跑。谈了个金发碧眼的高大帅哥,在一次聚会狂欢时,她发现对方嗑药,于是果断分手。一个礼拜的恋情结束。她并没有多难过,他们在芬兰相遇,他对这个来自遥远东方的美丽女孩一见钟情,随即展开猛烈追求,终于获得她的应允与她约会。她是个很难被掌控的女孩,事事独立有主见,相处时坦然快乐。蒂姆总能用诙谐的笑话逗得她咯咯发笑。分手时他极力哀求她,对着上帝发誓再也不嗑药,不碰毒品。她掰开他的手指,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她从小就是家里的宝贝,要风得雨,什么样的珍奇宝贝没见过,只是因为新鲜而开始的恋情并不足以让她有深刻感受。她甚至不知道面对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脸红心跳是什么样的体验。 这次突然回来,她爸妈完全不知情。星枝跟她说他们要出远门一趟,于是她偷偷藏进了后备箱里,一路的颠簸浑身骨架都要散掉了。 “星叔。”小姑娘趴在车窗上看着窗外的美景,小声地喊了一声。 “嗯?”星枝闭着眼睛回应。 “星叔,你有过爱人吗?”秦淼问,手指不紧不慢叩击着玻璃,转过脸看星枝。 “曾经有过。不过他死了很久了。丫头,你谈恋爱了?”星枝睁开眼睛定定看着这个满脸明亮的姑娘。 “我就谈了个外国人,谈了一个星期分了。都是三年前的事了。”她叹口气,表示很难遇到真正喜欢的男人。 “会遇到的。你还年轻,急什么。”他揉了揉小姑娘的柔软漆黑的短发。 她是他看着长大的,她小时候他也没少为她操心,等到她长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独自去上了大学,后来又出国,小姑娘很独立,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才放心下来。 *** 第三天。寂城,别墅里。 春浮搬了一张摇椅到木兰花树下,巨大的枝干撑起一片阴影,斑驳阳光透过阴影,微风中摇晃不定,空气寒冷。她窝在摇椅上看书,身上盖一块亚麻色厚重暖和的毛毯,摇椅轻轻摇晃,她把书摊在腿上,眯起眼睛享受阳光与花朵。 她打开手机查看邮件。显示陌生人的新邮件。她点开邮件。 我接着上一封信件继续写我的故事。 母亲在第二年的春天生下了我,那年母亲二十六岁,还非常年轻,整个人朝气蓬勃。每天天不亮起来做一家人的早饭,做好早饭后开始准备猪食。灶炉上放置一口巨大的生锈的铁锅,把红薯洗干净剁成小块,再剁一背篓的红薯叶,全部倒进铁锅里,加上清水盖上木盖开始煮。煮熟后红薯与红薯叶能够闻到一股香味,这是小时候很熟悉的味道。母亲提来铁桶,用铁瓢将新鲜的红薯舀进桶里拌上猪饲料。家里的五头肥猪发出愉悦的声音,我总是在母亲喂猪时趴在猪圈石头栅栏上看它们进食。母亲担心我掉进去,总是温柔阻止我这样做。 每当母亲这样说我,我总是很高兴,母亲的声音对于孩子来说,总是美妙之极的圣乐。在此后的漫长孤寂生命里,我总是想念母亲的声音。但我再也没有回去过那个家。 在最初的那几年里,父亲与母亲很恩爱。母亲留在家里照顾老人和年幼的孩子,种地、养鸡。父亲因为不愿意离开母亲太远,则去了县城工作赚钱。,每月定时回来一趟,住上几天后又离开。 随着父亲用存款在城里做些小生意,一家人的生活逐渐富裕起来。生意越来越好,家里建了三层的楼房,母亲也不用干繁重的农活,平日里种点蔬菜,养养花草,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 母亲养了只狸花猫与三花猫混种猫咪,我们在山林里找蘑菇时发现了它。这只小猫毛发杂乱,背脊与头部有狸花猫的花纹,眼睛被分泌物糊住,瘦小得没有只有巴掌大的身体蜷缩在草丛里,喵喵地发出微弱的声音。 我扒开草丛,靠近它,一双可怜无助的眼睛茫然地盯着我,我转身大声喊着母亲。母亲用干草包住小猫放进竹篮里。我问母亲,为什么小猫这么轻。母亲说我小时候也和小猫一样又小又轻。蒙蒙细雨中我拽着母亲的碎花衣衫一角,寒凉雨丝打在裸露的皮肤上忍不住战栗。那年我五岁。 小野猫长得很快,吃得也多,我喜欢和它玩耍,每天晚上睡觉时都要把它抱进被子里。对着它说话。它的眼睛是深深的碧绿色,像极了山谷里那些分散的湖泊。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小满。 小满性格复杂,与其它猫似乎总是格格不入,开心时恨不得跳上房顶,忧郁的时候趴在树干上,若有所思的盯着远处。有时它也喜欢跟我一起爬树,一起在山间溪边捕捉鱼虾,趴在我肩膀上看奇幻瑰丽的晚霞壮阔的山景。我想,它不是一只普通的猫。也许因为混种的原因导致它性格古怪,没有其它小猫喜欢跟它玩。 母亲也喜欢小满,只要一叫它的名字,它总能迅速出现,用暖热的身体蹭着母亲的裙子。 六岁时的夏天,爷爷奶奶相继去世。父亲大操大办老人的葬礼。我穿着白麻衣,跟着父亲跪在灵堂前。巨大的黑色棺椁黑沉沉地摆放在大厅里。院子外鞭炮一条接着一条,院子里摆满大桌,许多人高高兴兴地吃饭喝酒聊天。请来吹锣打鼓的老人,震破耳膜的声音即使是在深夜,也还回荡在脑子里。 年幼的我根本不懂得死亡。也不知道父亲为何前一刻痛哭流涕,后一秒转身露出笑脸 招呼前来吊唁的亲朋好友与陌生的客人。 母亲背过身偷偷抹眼泪,两只眼睛布满血丝,面色憔悴。 爷爷奶奶去世前我问过母亲,为什么她从来不回家看自己的爸爸妈妈。 母亲说,她的爸爸妈妈不同意她嫁给父亲,也不同意她只身前往深山里。后来他们彻底断绝了关系。 后来,丧事完美落幕。父亲只多停留了一晚,第二天清晨便早早开车去了城里。从那以后,父亲的生意越来越成功,回来的次数越来少。从开始的每月回来一趟到三个月,后来再到五个月,一年。 母亲越来越不快乐,整日郁郁寡欢。而我也到了读书的年纪。我在离家不远的村里小学读书,每天学习知识对我来说是很新鲜奇妙的事情。它让我的脑子不停地转,不停地探索未知边界。小满喜欢陪着我完成功课,我在练习朗诵课文时,母亲也坐在身后安静地听。院子里种满她喜欢的栀子,芳香洁白的花朵在天气晴朗的清晨里,充满清凉的露水。母亲用剪刀剪下带着绿色花苞与叶片的花枝,用一只玻璃罐,里面装了清水,将几枝花放进去。那只玻璃罐放在我的房间书桌上。 小满也长大了好多,会帮着母亲在菜地里捉青虫,身体轻盈地跳跃,试图捕捉白色蝴蝶与蜻蜓。夏日池塘开满粉白荷花,母亲用荷叶煮粥,荷花插在瓷瓶里。采摘莲蓬,与红枣、枸杞、百合、薏米、银耳、冰糖一起放进陶罐,再舀一瓢清水,放到小炉子上慢慢熬煮。熬煮好的银耳羹放进冰箱冷藏,午后喝一碗清爽愉悦。 邮件到这里嘎然而止。这时微风吹起,一朵木兰花重重地掉落砸在她脑袋上,花朵完整无暇。她弯腰拾起花朵,举起来在阳光下细细观看,花瓣边缘折射出跳跃的光线。春浮忽然想起一句诗: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这封信越看到后面越能感受到写信人的任性。不像传统书信,时间与事件整体一致,而他的信,记忆、空间、时间、场景都是跳跃式的。看的时候令人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对方到底想表达什么。但一封信看完后,反而引发她强烈的共鸣。这个人非常孤独,没有信任的朋友,字字句句都是回不去的人生。他的童年因为母亲的温柔照顾与付出,使得他对母亲,对记忆有种深渊般的执着。 春浮看着这朵花,光影光影摇曳中,她的脸与花朵完美嵌合成一体,仿佛这就是她身体里长出来的。时间在当下一刻已经不存在。想着想着,她睡着了,花树下的女子沉静得如同幽暗海底的石头,在深不见底的黑暗中隐隐发光。 云箴站在阳光下看见这副画面,内心说不出的奇妙感受。他脑子里闪过那晚他们在高楼上相对谈话时的场景tຊ,她恐高,心脏极速跳动,他听得清楚分明。她说话时从来不慌不乱,眼神直接而坦白。暖光灯光里,她的影子投射在地板上像幻觉。丝滑柔软的布料从她身体上滑落,他看见她美妙的躯体,柔软的曲线,发丝散发清香,如同绸缎般闪烁柔光。 他又想起她睡得并不安稳,透过她的梦境,他窥见她记忆之海的一角。 再久远一些,是在榆关,他转身看见那个脚步略微慌乱,手掌裹着绿色围巾的身影。空气中弥漫着她血液里的味道,挑起他隐秘的兴奋。 再后来,某个繁华城市中心,高级餐厅门口前的大街上,她坐在马路旁台阶上,手指夹着香烟,穿着牛仔裤男式衬衣,挽着发髻,神情冷漠。不在乎来往的陌生人对她投来好奇的目光。刮来一阵大风,一只红色气球被吹走,她看了很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