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漫丽抬头看了眼身后郁郁葱葱的山林,一缕缕阳光照射进树林中,春色已在山林草木间悄悄蔓开,离茅草屋不远处就有一条弯弯曲曲的石头路。
上坡,在山中绕着离开……苏漫丽裹紧御寒的大衣,心中思考这个线路的可行性,就与从山上背着竹筐,一瘸一拐的女孩对上视线。 苏漫丽刚刚迈出去的脚步缩了回去,将食指放在唇边,用眼神示意附近草地上的两个妇人。 女孩的脚步一顿,顺着她的视线看去,苏漫丽看不清女孩的神色,但她想应该是听懂了她的示意了。 女孩背后背着的箩筐很大,衬得她格外瘦小,仿佛下一刻就要被竹筐压弯了身体,但她即使腿脚不稳,也依旧走得很稳,应是来山里很多次了。 她没再朝苏漫丽的方向看去,目不斜视地经过两个妇人离开,但忽的,又转过身,对两名妇人道:“福婶子,你家小孩刚刚好像在河边玩,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了,您最好去看看。” 小孩子最忌河边,前些年,他们村就有一个小男孩被淹死了,一家人吵个不停,没多久家也就散了。 那名叫做福婶子的妇人吓得手上的镰刀都要握不住了,赶忙和另一个妇人收拾收拾东西,朝着河边跑去,“哎呦喂,我家的小宝啊!宝啊,你在哪里,别吓奶奶。” 两人离开后,苏漫丽跺了跺蹲得有些发麻的脚,小跑着跟着上了女孩,“你好,我是老苏家的孙女,我叫苏漫丽,苏建业是我爸爸,刚刚谢谢你替我解围了。” 女孩不吭声,继续往前走,但她却能感受到苏漫丽一直黏着在她身上的视线,像是在等她的回答,她tຊ抿了抿唇,出口的声音有些干涩嘶哑:“我叫于秀秀,就住在山里。” 近看了,于秀秀更瘦,一张脸被晒得很黑,脸上没什么肉,衬得一双眼睛格外大。五六十年代的时候,大家生活条件普遍不好,常有饿死人的事,但是到了现今的七十年代,虽然家家户户吃得不算好,但是基本的温饱是可以保障的,特别是红岩大队靠近县城,水路发达,算得上是比较富足的生产大队了。 “那我叫你秀秀可以吗?” “你现在要去哪里啊?今天我堂姐结婚,等会有喜宴一起去吃呀,听说特意去城里割了猪肉的。” 于秀秀有些意动,见苏漫丽还在眼巴巴地看着她,便点了点头,我先去割猪草,晚点就过去。” 苏漫丽弯弯嘴角,“那就这样说定了啊,你先去占位置,我回家换身衣服就过来。” 苏漫丽和于秀秀在岔道口分开,于秀秀看苏漫丽打开后门进去后才慢慢往后山走去,原来这就是这几天村里人说的城里回来的大小姐啊,确实和村里说的一样长得很好看,但她觉得脾气一点也不差。 一回到家,苏漫丽就将湿漉漉的衣服换了下来,担心感冒用热水擦了遍身体,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又给自己泡了杯生姜红糖水。 甜甜的姜汤下肚,苍白的小脸总算有了些血色,整个身体由内而外感到温暖,从穿越到现在一直绷紧的神经终于得到前所未有的放松,她放任自己躺到在床上,柔软的被子将身体裹住,休息了会,才重新整理原身的记忆。 原身苏漫丽的父亲苏建业在家排行老三,早些年家中贫困,吃不饱饭就跟着邻村几人一起去当了兵。 别看现在人人羡慕崇拜军官,家家以有个当兵的儿子为荣,甚至在相亲市场上也是一块香馍馍,但是时间往前推个二三十年那会,只有穷得吃不起饭的人家才会狠心送子女去当兵,因为在当时人的眼中,当兵可是要打仗的,打仗要死人的啊。 后来苏建业退伍转业被分配到了家乡的县城,又娶了城里老婆,成为苏家村羡慕的城里人。 苏漫丽打小在城里长大,原本和村里的堂姐堂弟并不熟悉,但在三年前苏盼以在城里念书的名义在苏漫丽家里住下了,一住就是三年,在这段时间,两个小姑娘的关系一直相处得很融洽,这也是她这次为什么被苏盼邀着参加她的婚礼了。 原身的记忆回忆到这里,苏漫丽躺在床上有些昏昏欲睡,但忽的,她听到隔着一面墙的外面有嘈杂的说话声音。 “这是接亲的来了吗?怎么就新娘,新郎官人呢?” “哪是接亲啊,她城里那个堂妹,苏老三家的闺女不见了,没找到人,这不急的自个跑出来找了吗?” “这,她堂妹又不是小孩子,还能弄不见的?” “哼哼,这谁知道呢,说不定是看不顺眼堂姐,要在她婚礼上闹出点麻烦,膈应人呢?” “这堂妹性格这么差呢?要我看还是我们农村姑娘爽利大方,盼弟是我们看着长大的,从小性格就不错。” 苏漫丽听着几个婶子的说话声,脑子还有些迟钝,翻了个身,正要闭上眼睛小憩一会,突的睁开眼睛。 不是,她们嘴里的苏老三家的闺女说的应该就是她吧? 苏漫丽坐不住了,连忙从床上起来,她知道苏盼这是准备去捉奸啊,她倒是要去看看她捉的哪门子奸! 临走前,看见梳妆台上用红纸、漂亮的卡纸包装的礼盒,是苏父苏母专门给苏盼结婚时带的贺礼,她皱皱鼻子,毫不客气地打开其中一个包裹,挖了一大把瓜子,将外套的两只口袋装得满满当当,拍拍口袋这才小碎步跟上楼说话的几名妇人。 边吃瓜子边看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