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亦临看着清淡上呗划掉的每一件事,只觉得自己呼吸的时候,都连着刺痛心脏,五脏六腑也跟着一起刺痛起来。
三十件事,都是生活里的小事,他居然没有一件完成。 他打开柜子,里面塞满了礼盒,便利贴上都标注得很清楚。 阅阅五岁的生日礼物。 阅阅六岁的生日礼物。 阅阅七岁的生日礼物。 阅阅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从四岁到十八岁,没有一次缺席。 而自己呢?他缺席了阅阅多少次的生日? 换言之,他有陪阅阅完整的度过一个生日过吗? 他太粗心了,粗心到孟姿在和自己告别,都一无所知。 他早就应该察觉的,孟姿越来越瘦了,瘦得好像一阵风就能吹跑似的。 她的脸色总是苍白,虽然她以前就白皙胜雪,却不会像现在一样,没有一丝血色。 一起吃饭的时候,她总是咳嗽,常常吃到一半,便跑去洗手间。 可那时候,他只觉得她装腔作势,故意在吸引自己的注意。 明明想要关心她,去总是装作不在意的样子。 就是这样,他才一步一步彻底把她推向死亡的深渊,彻底失去她的啊。 全家福,他们一家人,居然从来没有拍过一张全家福。 和孟姿的合照,也就仅限于结婚登记的时候,那一张寸照。 两人穿着雪白的衬衣,红色的背景衬得孟姿的脸也红彤彤。 可他却好像怎么都不爱笑似的,冷着一张脸,丝毫没有喜悦的表情。 后来,奶奶说两个人举办婚礼,怎么也该拍些婚纱照。 可是他拒绝了,孟姿也没有勉强。 生活里的无数次,都是孟姿在忍让他。 可偏偏就是这样,他还觉得,她一直在逼迫自己做不愿意做的事情。 沈亦临看着柜子里的那些礼物,觉得自己简直可笑至极。 回忆像是海啸,席卷而来,他站在空地,面对山崩地裂的海啸,连躲藏的余地都没有。 第一次见到孟姿,是在大学开学典礼上,她作为全校的优秀新生,上台演讲。 不得不承认,孟姿是极美的,即便穿着最简单的白衬衣,站在讲台上,也能一眼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身边林清清推了推他的胳膊,问他。 “亦临,你觉不觉得,这个孟姿,长得和我有几分相似。” 沈亦临勾了勾唇。 “不像,她更好看。” 当时林清清气得三天没理他,他费了老大劲才把她给哄好。 两个人从初中便是朋友,相处的久了,久到沈亦临都分不清他对林清清是什么感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