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看不上程婉婉,现在我反省过来了,当初是我一时糊涂,所以,我把她彻底解决了!” “女人生孩子如在鬼门关前徘徊,届时我会想办法让文净莹难产,等她死了,文家的财产就都是咱们阮家的了!” 念到这里,晏啸霆微蹙浓眉,心疼地看向程婉婉,小心翼翼地伸手揽住了已经双眼泛红的程婉婉。2 文净莹也不敢置信地瞪大双眼看着阮绥之,声音染上了哭腔:“阮绥之,你不是说你是因为爱我才和我在一起的吗?!” “你竟然……竟然想吃我们家的绝户?!” 说罢,文净莹哭得声嘶力竭,扬起手一巴掌甩在阮绥之脸上:“衣冠禽兽!” 许是觉得事已至此,自己已经没有了转圜的生机,阮绥之也破罐子破摔,不再维持那副儒雅的人设。 他被打得双目赤红,一把将文净莹地手腕攥住:“我没骗你,起初我是很喜欢你,我以为你是出尘不染的莲,以为你高洁善良。” “直到那天,你说要我把程婉婉约到河边,把她推下去淹死,你在我心里的美好形象就彻底幻灭了!” 阮绥之咆哮着,双目充血,狠戾骇人:“你没资格说我衣冠禽兽,因为你也是团金玉其表、败絮其中的烂棉花!” “阮绥之,你这个负心汉,我跟你拼了!” 文净莹撕心裂肺地吼叫,张牙舞爪地扑向阮绥之,势要把他虚伪狡诈的脸撕碎。 阮绥之也失控般将文净莹一掌推开,文净莹一个没站稳,几个退步,肚子撞上了宴席桌角。 四周宾客刺耳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文净莹捂着肚子,疼得满头大汗瘫软在了地面,裙摆下缓缓流出蜿蜒鲜红的血。 “真是狗咬狗,一对臭味相投的登对夫妻。”程婉婉看着两人彻底没了学究形象、丑态尽显的场景,心里无限感叹。 前世,她的灵魂漂浮在阮绥之娶文净莹的婚礼上空时。 她心里怀着无尽的羡慕和不甘,只是天真地觉得是因为自己没有得到他的爱,才会沦落到那样的下场。 现在看来,阮绥之谁都不爱。 原来,爱一个人也是可以装出来的,前世的他装得那样声势浩大,那样缠绵悱恻地爱着文净莹。 原来也是假的。 “婉婉,我们走吧。”晏啸霆搂紧了程婉婉的肩,温声说道。 程婉婉回过神,点了点头。 两人转身离开了混乱不堪的婚宴厅,而警察也一拥而上,将手铐拷上了阮绥之和文净莹的手腕。 第13章 魏江军区家属院。 刚走到屋门前,晏啸霆就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 他低头观察了一番程婉婉的表情。 见她似乎恢复到了平常心,这才僵硬地抽回了手。 “那个,程小姐,今天冒犯了……” 程婉婉抬头看向面前这个平日英武冷峻的男人。 落日余晖笼罩在他身上,现下耳垂上竟还一反常态地染上了淡淡的可疑红晕。 “没关系,你就把我当成你军区里的男人看待就好了。”程婉婉捏紧裙摆,扯开嘴角盈盈一笑,试图让两人之间的氛围轻松一些。 但这句话似乎并没有起多大的作用,反倒让气氛更加诡异了几分。 “那都是群糙男人……程小姐和他们不一样……” 程婉婉和他对视着,只觉他漆黑如墨的眼神像一道漩涡,要将将她深深吸进去。 一下子犹如初见般避开了他的视线,偏过头去。 晏啸霆也觉自己越说越不对劲,握拳放在唇边清了清嗓子:“那个……你今天就睡在主房里吧。”3 “军区还有事,我先走了。” 语落,男人踩着皮靴,大步流星地离开。 程婉婉目送他的背影,见他屈下高挺的身子钻进了吉普车,这才深呼一口气。 她立马转身走进屋子,靠在关紧的门上,胸腔里的心脏控制不住地怦怦乱跳。 她调整了一下呼吸,将帽子脱下,走到沙发边坐下。 回想起她被推下河的那天,她仍然心有余悸。 当时她绝望地沉在冰凉的水里,不会游泳的她只能任由自己的身体像一片枯叶一般,被汹涌的河水冲到了下游。 她以为她重生后的这辈子算是走到了尽头。 可没想到,她被晏啸霆救了。 也不知是怎样碰巧的缘分,当时晏啸霆下车走到河岸边透气,一眼就看到了她已经浮在水面的身体。 被他捞起的那一刻,她靠在他坚实宽厚的怀里,堪堪睁开眼,忽然觉得所有明烈的阳光都聚焦到了她的脸上。 心里更是如现在一般,久违地管理不住跳跃的频率。 被救起的好几个月,程婉婉都是在医院度过的,晏啸霆说是要好好把她身上的旧疾新伤都彻底养好。 由于军务繁忙,两人平时也不常见面,偶尔晏啸霆来看她也只是寒暄几句。 直到昨天,她出院以后,才知道晏啸霆早已经默默收集了阮绥之的犯罪证据。 并且带着她以‘首长夫人’这个假身份出现在阮绥之的婚礼上,为她出气。 用的还是‘魏江军区的人,决不能被外人欺负’这个正义凛然的借口。 程婉婉悄悄叹了口气,环顾着四周的陌生房子。 这里布局低调、十分整洁,许多在普通人里近乎奢侈的家具一应俱全。 也不知道她又能在这里待多久,她忽然有些迷茫。 重生后的人生不必再围绕着阮绥之转,确实是一件好事。 前世的时代,人们的精神世界日渐丰富,女性价值也登上高位,程婉婉有目共睹。 那么,重获新生的她该做些什么,实现自我价值呢? 第14章 想到这里,程婉婉从沙发上起身。 她在屋里踱步许久,脑中飞速运转。 70年代是个开放的新时代,后来不少致富的人也是因为赶上了这个好时代创了业。 不如,她也创业? 程婉婉思忖着,那她应该做什么行业呢? “哟,阿兰回来啦,今天带着孩子去哪了?”楼里的其他军属寒暄的声音在窗外响起。 程婉婉走到窗边,往外张望。 只见一个约莫三十岁的女人牵着一个几岁的小女孩,手里提着一个菜篮子。 “可别提了,今天我带着她去买菜,这孩子嘴刁得很,看啥啥不想吃。”女人说罢,翻了翻菜篮里的菜。 “说是这些东西都吃腻了,想吃点新奇的东西,可菜场卖的都是禽肉蔬菜,你说我上哪去给她找新奇吃食去?” “你还别说,别说孩子吃腻了这些饭菜,我都吃腻了。”另一个军属调笑着捏了捏小女孩的脸:“好了,欣欣别不开心了,婉姨给你做麦芽糖吃。” 看着几人转身走进楼的身影,程婉婉心里也闪过一丝明悟。 新奇东西? 那她是不是可以把创业的想法转到餐饮行业上去?6 想到这里,程婉婉重新戴上了遮阳帽,就出门出发去了菜场。 她在菜场的路上走着,一边观察,发现这里卖的东西确实只有普通的肉和菜,并没有什么吸引注意的新吃食。 她踩着高跟鞋,从人群拥挤的地方挤出来,一脚踩上了地上腐烂的菜叶。 脚下一滑,她差点摔倒。 “哎,今天又浪费这么多菜,卖不出去只能丢了。”一个菜摊老板一边抱怨着,一边抱着一个大菜筐往过道边倒菜叶。 “要是有放不坏的菜就好了。”菜摊的老板娘摘着白菜上的黄叶,附和道。 听到这句话,程婉婉脚步一顿。 放不坏的菜? 她忽然想到,前世的后几十年,有一种风靡全国的、易保存且老少皆宜的菜—— 卤菜! 程婉婉的脸上霎时浮上喜色,心中有了决定。 昨日出院的时候,晏啸霆给了她五十块当做零用钱,这会儿到时派上大用场了。 她在菜场转了一圈,将她能找到的香料全部买了回去。 前世因为她的儿女喜欢吃卤菜,而她有怕外面的卤菜不干净。 于是厚着脸皮请教了很多卤味摊的老板学了制作方法。 一做就是几十年。 一回到军区家属院,程婉婉就胸有成竹地凭着记忆将香料和鸭翅洗好。 熟记于心的制作流程给了她底气,月弓初显,一锅香气四溢的卤鸭翅就做好了。 程婉婉叉着腰看着满锅的成就,只觉心里异常自豪。 成品做出来了,也算是迈出了第一步,如今就只差一个试吃员了。 程婉婉正想着,屋门忽然被拧开。 晏啸霆醉醺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