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的意思,原来程枝就是前一段时间给她做复明手术的人。 没想到,她的眼睛,竟然是任羡之的前妻治好的。 这还是苏优优第一次见到她这个情敌。 她本以为,程枝不过是一届乡野村妇,指定是又笨又丑,极度上不得台面,所以任羡之才会对她如此青眼有加。 可如今在看见程枝之后,苏优优不可否认,她美丽又高贵,犹如一只圣洁的白天鹅。 她侧目看向任羡之,只见他所有的注意力都落在了程枝的身上,就连半点余光都没有分给自己。 这怎么可以! 从前,任羡之这样温柔的神情只属于她。 而现如今,她人就在任羡之身侧,可他却当着她的面,对另一个女人露出了这样柔软的神情。 苏优优的心中顿时警铃大作。 她当年原本就是顶替了程枝的恩情,才得了任羡之的青睐。 如今任羡之在还不知道当年的真相时,就已经对程枝有所不同。 等到他知道了当年的真相之后,那他身边哪里还能有她的位置! 不行! 苏优优为了嫁给任羡之,早已谋划多年,所以她断然不能在最关键的时候,葬送她多年的筹谋! 江太太的位置,只能是她的! 于是苏优优立马装出害怕黑暗的样子,往任羡之身旁靠了一步。 她紧紧抓住了他的手臂,嗲声道:“宴行,好黑啊,我有点害怕。” 任羡之这才收回了看向程枝的视线,将目光移到了苏优优身上。 W医生走后,静康医院的其他医生曾嘱咐过任羡之,复明后的患者很可能会惧怕黑暗。 因为盲人常年身处于黑暗之中,因此再度陷入黑暗的环境,或许会引起患者一些不好的回忆。 纵使心中有无数怀疑,但想起医生的话,任羡之还是轻轻拍了拍苏优优的手,安抚道:“别怕,很快就好了。” 任羡之尚且温柔的语气,让苏优优心头微动,于是她趁热打铁道:“宴行,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宴会,我好喜欢这样热闹的场合。所以我们的婚礼,我想快点举办,可以吗?” 任羡之愣了愣。 不知为何,任羡之早在三年前就已经坚定的心思,竟在这一刻产生了动摇。 听见苏优优提起婚礼,他的脑海中,霎时便闪过三年前在婚礼上,程枝灿若桃花的面庞。 任羡之不得不承认,程枝一直都是极美的。 当年他们的婚礼,本就是为了搪塞江奶奶。 因此规模并不大,举办的也很仓促。 甚至程枝身上穿的婚纱,都是随便从街边的婚纱店买来的款式。 可任羡之直到现在还记得,当年程枝穿着那件不甚合身的婚纱,被江奶奶亲手牵着走来的样子。 极其简单的白色抹胸婚纱,头上蒙着薄薄一层白色蕾丝头纱,却美得令人心惊。 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任羡之当时才会鬼使神差的遵从司仪的引导,说出了那句:程枝,我愿与你携手此生。 ================================================================================ 第十三章 就在任羡之出神的片刻,一曲生日歌早已唱完,宴会厅内的灯光再次大亮,打断了任羡之的回忆。 他顿时便将苏优优的问话抛在了脑后,忍不住去找高台之上的那道瑰丽身影。 而此刻,刚刚切完蛋糕的程枝也终于注意到了任羡之灼灼的视线。 她对上了任羡之看过来的视线,在看见一旁的苏优优示威般的挽住任羡之手臂的时候,程枝的嘴角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ʟʋʐɦօʊ嫁给任羡之的那三年,她从未和他共同出席任何公众场所。 而此刻,他却带着苏优优来参加如此大型的宴会。 原来爱与不爱之间,真的太过明显。 果然,在任羡之的心里,从来都没有她的位置。 程枝眼神中的嘲讽与冰冷,任羡之看得分明,他清晰的感受到了自己心中陡然一痛。 不知为何,分明还是那个人,那张脸,任羡之却觉得程枝恍若变了一个人。 曾经那个在他面前委曲求全,懦弱卑微的女人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对他没有半点情意的首富千金。 看见任羡之带着苏优优出席之后,程枝顿时没了继续在宴会上玩乐的心思,因此她和顾秦打了个招呼,便去到了后台的休息室。 这是第一次,任羡之在看见程枝在自己眼前消失的时候,心中竟会闪过一丝慌乱。 他后知后觉的意识到,曾经那个触手可及的人,如今正在离他越来越远。 任羡之几乎是立刻就想追上去,却被苏优优紧紧的抓住了手臂。 苏优优假装头晕,说着便要往任羡之怀里倒,任羡之只好接住了她。 随即,任羡之便叫来了保镖送苏优优先行离开,苏优优却不愿意和他分开。 “宴行,你不能陪我一起吗?” 任羡之拧了拧眉,不由得想起从前,程枝就从来不会在他有正事要忙的时候耍小性子。 但他最终还是放缓了语气,说道:“优优,你先回去,我还有些工作上的事情需要处理,等我一忙完就回去陪你。” 看出任羡之的耐心即将售罄,苏优优也连忙卖了个乖,“那我先回家里等你,无论多晚,我都会等你回家。” 任羡之点了点头,目送着苏优优乘坐的车辆消失在道路尽头。 视线失去焦点之际,任羡之不忍想起,从前的每一天,程枝也是如此,无论多晚,都会做好饭菜等他回家。 虽然,她的等待总是落空,可她却从没有一句怨言。 她从不取宠卖乖,却总是为他做些傻的令人心疼的事情。 任羡之已经记不清有自己多少个彻夜未归的清晨,看见程枝为了等他回家,窝在沙发上睡过去的模样。 他的心中又是一痛。 程枝真是爱惨了他,而他呢,又给了她些什么? 念及此,任羡之大步折返回了顾家庄园。 ================================================================================ 第十四章 宴会厅内,众人早已在推杯换盏,哪里还有程枝的身影。 任羡之本想去后头的休息室内寻找,却先看见了拉斐尔教授。 他心头微动,主动拿起了一杯香槟,走向了拉斐尔教授。 “拉斐尔教授,您好,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您,不知道方不方便?” 拉斐尔在看见来人是任羡之的时候,冷哼一声,别开了头。 任羡之却并没有生气,反而开口问道:“听您刚刚的意思,您好像知道,当年是谁将我从车祸中救下的?” 据他所知,当年他发生车祸后的大半年,拉斐尔教授都在港城,。 否则,任羡之也不会请求远在国外的拉斐尔教授给苏优优做复明手术。 任羡之本以为当年拉斐尔教授拒绝他的请求,是因为他已经归隐,和自己也并没有交情。 可听拉斐尔刚刚的语气,却像是对当年的事情很了解似的,这让任羡之有些意外。 拉斐尔瞥了他一眼,随即说道:“我只能告诉你,当年在车祸中救下你的人,绝不是那位苏小姐。其余的,无可奉告。” 话毕,拉斐尔便别开了头,离开了任羡之周围。 没人注意到,拉斐尔的脸上除了愠怒之外,眼中还有一闪而过的泪光。 当年,拉斐尔之所以在港城逗留了大半年,便是因为程枝为绿轴了从车祸中救下任羡之,受了重伤。 程枝替任羡之挡去了大部分伤害,却几乎快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得知这个消息的拉斐尔连夜从国外赶到港城,见到的就是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程枝。 程枝是他天分最高,却又年纪最小的徒弟,拉斐尔素来对她宝贝的不得了。 因此,在看见她如此生命垂危的时候,就连见多了生离死别的拉斐尔教授都落了泪。 当年,程枝虽然捡回了一条命,可身上到处是被火烧伤的疤痕。 拉斐尔请来了全球顶尖的祛疤名医,前前后后做了好几次手术,这才让程枝的伤疤恢复如初。 但再成功的手术,总会留下些许痕迹,如果仔细看,程枝的背部还是能看出些许异常的。 拉斐尔还记得,当年程枝劫后逃生,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块好肉,可她的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