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她当好人的下场吗? 厉云铮沉默数秒,蓦地收紧手臂,将她更加用力卷进自已怀里,“别说十年,就是下辈子,也别想我放过你。” 顾明烟感到了深深的绝望。 他是个占有欲极为可怕的疯子,想把她养在笼里的当一个金丝雀,但顾明烟不喜欢被当成宠物。 所以她只能跑。 很可惜,每次都以失败告终。 为此,她还付出了一条腿做为代价。 顾明烟陷入昏睡前,突然想,这次被他抓回来,又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呢? 是失去胳膊,还是失去双眼? 但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次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身体在突然之间发生了剧烈的抽搐,五脏六腑仿佛要破碎,耳边传来厉云铮慌乱惊恐还有愤怒如野兽般的低吼声:“顾明烟,睁开眼睛,不许死……” 顾明烟嘴角露出了一丝如释重负的笑:“厉云铮,下辈子我们别再互相折磨了。我放过你,你也放过我。” 一阵白光闪过,顾明烟的意识彻底被剥离。 死后的顾明烟发现自已和厉云铮竟然是一本古早强取豪夺、狗血虐恋小说里副cP。 书里关于她的设定就是不停的逃跑,又不停的被厉云铮找到。 厉云铮的人设是那种,老子喜欢你了,就要得到你,你不乖乖跟着老子,老子就打断你腿的疯批。 至于她的人设…… 她没有人设。 她就是一个被禁锢、被圈养起来的漂亮金丝雀。 和厉云铮玩了一辈子的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 最后还没有落得一个好下场,死在厉云铮怀里。 而最离谱的,这本小说竟然是一本甜宠小说,男女主角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她和厉云铮每天虐的死去活来。 看着这操蛋的人生剧本,顾明烟骂出了这辈子最脏的脏话。 她在心里暗暗发誓,要是有再来一次的机会,她绝不会让自已的人生过的如此糟糕。 一阵黑暗侵袭而来,顾明烟陷入了彻底的黑暗。 等到她重新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男人紧闭的双眸,和沾了血污的脸。 空气里还有一股浓郁的血腥气,四周是昏暗幽邃的巷子,不远处有两条野狗在虎视眈眈。 这场景太过熟悉了,顾明烟只愣了一秒,就想起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这是她和厉云铮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正在救他。 这时的厉云铮浑身是血,昏迷不醒。 她在为他的伤口包扎。 刚才嘴唇上柔软的触感,就是她在给他渡气…… 但这些,不是十年前的事吗?! 不对,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死在了厉云铮的床上。 难道她重生了? “啪!” 顾明烟抬手抽了自已一巴掌。 好疼。 这不是做梦! 真的重生了! 顾明烟茫然的脸上,没有惊喜,只有惊吓。 她都死了,竟然还能重活? 重生就重生吧,偏偏还重生到她救厉云铮的这个夜晚。 这个夜晚是一切的开始。 厉云铮之所以对她有兴趣,就是因为她救了他。 顾明烟的第一反应是跑,像上辈子那样。 但她发现自已动不了。 因为厉云铮正死死握着她的手。 男人的手掌宽大有力,像老虎钳子一样紧紧攥着她。 她越是往回缩,他就握得越紧。 一个昏迷不醒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顾明烟这个时候特别瘦,甚至有些营养不良,体力完全比不过一个成年男人。 “就算我现在跑了,厉云铮醒过来后,随便一查,就能查出是我救了他。” 这是书里的剧情,改变不了。 顾明烟陷入了沉思。 如果不想像上辈子那样被豢养起来,她就得改变人生剧情线。 想到这里,混乱的大脑开始慢慢冷静下来。 上辈子是她救了厉云铮,他才对自已产生兴趣。 如果不按照剧情发展呢? 如果她没有救他呢? 是不是就能改变命运了? 但怎么样才能让厉云铮不怀疑是她救了他? 顾明烟想到了一个人。 方楚楚。 她喜欢厉云铮,喜欢到愿意为了他去死。 这样的一个人,一定会愿意配合自已。 —— —— 先说一下,男主很疯,上辈子对女主用尽手段,各种强取豪夺,认为男主这种行为很渣的小可爱不要看 不喜欢疯批人设的也不要看 男主的疯子人设是源自于小时候的经历 这辈子男主会追妻火葬场,大结局男女主也会在一起 因为以上原因看了打低分的,作者会玻璃心 西红柿的书很多,不喜欢我这盘菜,大家可以吃别的菜,希望大家都能找到合自已胃口的小说,比心 第2章 厉云铮,你抓疼我了 心里有了解决的办法,顾明烟就平静了下来。 现在麻烦的,是怎么才能摆脱厉云铮。 有些动物,只要咬到猎物,就算被砍了头,都会死死咬着不放。 就像此时的厉云铮一样。 他身受重伤,感受到了危险,她在这个时候接近他,自卫的本能让他做出下意识的行为。 大概是抱着我活不成,你也别想跑的意思。 顾明烟沉默几秒后,试着在他耳边说:“厉云铮,你抓疼我了,先松开我的手好不好?” 她和厉云铮相处了十年,太了解他的性格了。 他吃软不吃硬。 越是跟他对着来,他会越疯。 但如果她服软,反而会有意外的收获。 就像给动物顺毛一样,只要你能安抚好他,就不会被他伤害。 “你现在很安全,我已经替你包扎好了伤口,你没有任何危险,可以放松一些,我是你的救命恩人,厉云铮你不能这样对我,放开我的手好不好?” 厉云铮的眉头依旧皱着,但这次,手指慢慢松开了。 只是试一试,没想到成功了! 顾明烟大喜。 得到自由的她,一口气恨不得退出八丈远。 远离他之后,确定他没有要醒过来,顾明烟松了口气,头也不回的跑了。 ** 厉家的宅子就在不远处,顾明烟凭借上辈子的记忆,摸索着来到厉宅后面的佣人楼,敲开了方楚楚的房门。 方楚楚的母亲是厉家的保姆。 方母在厉家做了一辈子的工,丈夫病故后,没有给她留下一屋一地,她们母女俩没有容身之处,方母便求到厉家,希望能带着年幼的女儿在厉家做事。 厉家人看在方母勤快老实,女儿也确实还小的份上,便给了她们母女一个容身之处。 方楚楚几乎是在厉家长大,她对厉云铮的喜欢,也随着这些年的相处,到了痴迷的地步。 当然她隐藏的很好,现在还没有人发现她的小心思,要不是上辈子方楚楚爬上厉云铮的床,顾明烟也不会发现。 12月的晚上风又大又冷,方母听到急切的敲门声,以为出了什么事,连忙过来的开门:“谁啊?” 看到门外的顾明烟,方母愣了一下:“你是那个……小顾?” 顾明烟的身份也有点复杂。 她现在是厉家的客人。 说是客人,也不太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