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实在是太惨了! 赵静姝受不了那些眼神,也受不了可能是自己害死了穆其琛,从那之后,便一直郁郁寡欢,郁结于心。 哪怕家里有钱,她也过得不快乐,甚至都不愿踏出房门。 没几年,便抑郁而亡。 沈柒那时候和孟攸宁还在蜜月期。 短短几年时间,孟攸宁名下的金融公司就一跃成为省内巨头,甚至已经向外扩张。 他注资了一家做医疗的公司,抬起对方跟穆家打擂台,自己还时不时出手做空穆氏。 前不久,穆氏跌落谷底,直接宣告破产。 孟攸宁为何针对穆氏,大家心里都清楚。 那可是差一点的夺妻之恨啊,他这个小心眼把穆氏搞破产,简直不要太正常。 穆氏对上孟攸宁,也实在没什么底气,破产之后就远远离开本省,靠着一点微末资金东山再起。 那就不关孟攸宁的事了。 他目光温柔的注视着在他面前跳舞的沈柒,将双手张开。 伴随着一缕清风带来的浅香,沈柒娇软温热的身躯已经投入到他怀中,正半仰着头冲他甜甜笑着。 “我好看吗?” 沈柒抱着他的腰问。 “好看,柒柒是从天上下来的小仙女吧,不然怎么能好看到连阳光都为你倾倒呢?” 孟攸宁抬手轻轻拨弄了下垂落在她额头的散碎细发,目光专注而深情。 “攸宁,你说话越来越好听了。” “真心话。” 孟攸宁柔声应着。 说话当然好听,他可是特意在网上进修过的,翻过的类似于《当代完美老公守则》都不止一本。 这要是还哄不好自家小祖宗,他干脆也别混了。 沈柒捞起他的衣角擦了擦脸上的汗水,顺手就摸了下他依旧紧实的六块腹肌,“你也好棒。” “哪里棒?” “哪里都棒,就是心眼坏。” 沈柒轻戳了戳他胸膛。 “我心眼坏?” 孟攸宁眼眸微眯,一把捞起沈柒将人往床上一放,略带威胁的逼近她脸颊,“我心眼坏?” 一边问,一边轻挠着沈柒的腰。 惹得沈柒发出一连串的娇笑,赶紧认错,“没有没有,我乱说的,哈哈哈~攸宁,攸宁,我最爱你了~” 等孟攸宁收手,沈柒才坐起来,在他脸上留下好几个口红印,“攸宁不坏,攸宁对我最好了。” 孟攸宁伸手弹了下沈柒的额头。 不料沈柒却忽然脸色一变,俯在他身上冲着床下干呕了两声,眼角都憋出了两滴泪花儿。 吓得孟攸宁连忙把人往医院一送…… “怀孕了!” 孟攸宁又惊又喜,还隐隐有点后怕。 幸好刚才没干什么出格的事,不然多危险啊! 他特意仔细的问过医生,把孕期内要注意的事都记在脑子里。 转过头,瞧见沈柒安静的坐在椅子上,手掌轻柔的抚着肚子,眉眼温柔而慈蔼。 她会给自己生一个孩子,给自己建立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窗外那道光洒在她身上,像神仙一样~ 不。 不是像。 她就是传说中救苦救难的神仙啊,将陷在泥潭里的自己拉起来,让他奔赴向最美好的未来。 “柒柒~” 孟攸宁走到她身前,半蹲下来亲吻在她脸上,“我好爱你。” 像向日葵永远追逐阳光那样,我永远追逐并迷失在你温柔而灼热的爱里,至死不渝! 第二百五十四章 别想利用小村姑 “叮~积分结算中……任务完成度S+,原主满意度100%,金手指售价120万,总计获得积分150万。” 1818笑吟吟的说,“宿主,原主很满意你的处理方式哦~” 沈柒轻哼了声,“走吧,下个世界。” “好嘞~” 1818迅速将沈柒送往下个世界。 …… 那是一个艳阳天。 金灿灿的阳光洒落在树梢中,将绿叶子上染上些许暖黄。 一道娇小的人影儿行走在树荫底下,如墨的长发被一根木簪随意挽起,手里拎着一个绿竹编成的篮子。 篮子有些微重,显然也是有些年头了,竹条微微分叉开裂,颜色也甚是陈旧。 转过头来,那张脸略失几分颜色,显得颇有些寡淡,那双眼也无甚滋味,但不过瞬息之间,那双眼便璀璨生辉,格外夺目。 沈柒先打量了眼四周环境,再垂眸看了下自己的穿着,麻布制成的短褐,踩着一双软底布鞋——看来家境不咋地啊~ 不过沈柒也不在意这个。 眼见四周无人,她迅速接收了世界剧情。 和她预想中的不一样,这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古代世界。 原主生活在沧澜大陆。 这片大陆地域辽阔,从上到下划分为三界,上为天界,居住着各种异兽灵宝;中为人界,居住着修真者和凡人;下为深渊,是魔族的栖居地。 天界各大种族一般都由种族族长管辖,各种族之间相处和谐。 人界修真者由各大宗门掌管,凡人则由几个不同国家的皇帝管辖,这些皇帝,又分别投靠了不同宗门,修真者与凡人一般情况下泾渭分明,各不相干。 深渊却全然不同,深渊以武力值论大小,所有魔族会奉拥最强大的人为魔尊,听从对方的命令。 深渊,比天界、人界都要乱。 而原主,只是人界一个普通村姑,修真者也好,魔族也罢,这些都离她太远。 原主幼年父母病故,村里人都有些嫌原主克亲,将她诓骗到距离村落很远的云雾山底下,一个人生活。 到后来,村里人甚至都把原主给忘了。 不过原主也是命大,硬生生一个人挺了过来,只是眼看也快二十的人了,一直孤孤单单的。 好巧不巧,这天她在云雾山底下捡了个男人。 光看一眼,原主便惊为天人,又见对方重伤在身、昏迷不醒,于是便将人拖到自己家养着。 没两天,男人醒了,自称是去主城赶考,不慎遇到劫匪的学子,名曰祝行之,年方十九,也是父母双亡。 看他这般凄惨,又给了不少银钱给自己,原主顿时心软,就留着他一直照顾着。 过了半年,原主又在云雾山碰到一个男人,男人长得也颇为俊美,温和得不像凡人,说是来云雾山看风景的书生。 交谈间,原主压根没发现,在她要给祝行之送去的药包里,被男人下了点黑褐色的粉末。 粉末没有任何味道。 之后原主将融了粉末的药熬好,送到祝行之手里,祝行之喝下去不到两分钟,便口吐鲜血,紧接着,她半路上遇到的男人才悠然出现。 那时候原主才知道,祝行之原来是魔族,甚至还是魔族上任魔尊。 而她后来遇到的那个男人,是魔族现任魔尊谢云晚,他越级挑战并打败祝行之后,才成功登上魔尊之位。 云雾山,是魔族与人界间的屏障。 若有魔族想强行穿越云雾山进入人界,便是如祝行之这般强大的人,也得重伤养上个好几年。 祝行之当初是诈死逃生,在魔族,他已经是个死人了,然而谢云晚心狠手辣,想斩草除根。 但他自己而今也是重伤在身,打不过祝行之,便利用原主,给祝行之下毒,将人害死。 这些事,也不是原主想知道的。 而是在祝行之濒死之际,谢云晚自己说出来的。 当然,反派死于话多这一条定律,并没有在谢云晚身上体现出来,祝行之也没能在最后关头翻盘。 在祝行之死后,谢云晚毫不留情的直接杀了原主。 由于云雾山本来就没什么人来,原主又一向独来独往,谢云晚毁尸灭迹又做得够彻底,所以压根没人发现什么不对。 接下来,谢云晚还住在原主房子里养伤、生活,和深渊魔族里应外合,推倒了云雾山。 魔族与人界第一场大战掀起,风浪瞬间卷席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