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蜀汉中兴》是作者寒塘鸦影创作的一部男穿历史小说,刘封诸葛果为主角。刘封穿越到了汉末乱世,他本是一名军人,在一次抗洪救灾中因为救人出现了意外,醒来之后就到了另一个世界,原主人和他的名字一样,也叫刘封,还是刘备的义子。 脚底一阵冰凉,刘封这才发现自己竟然是赤脚出来的,拿过孟达扔下的靴子,胡乱地穿着,心中却在想着关羽夜走麦城的事情。 历史上关羽率关平等从麦城北门冲出,出门没多远便遇朱然伏兵,无奈只能逃往临沮,最后在决石被潘璋引伏兵截路,将他活捉。 看着桌案上简陋的地图,找不到决石这个地方,估计就在临沮附近,关羽从麦城北门逃向临沮,是想直接逃回西川,与上庸救援方向形成一个三角形。 要是直接去临沮救人反而会错过,首先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到那里,要是去早了很容易被人发现,去晚了那可就什么也没了。 以麦城小小的城池来看,估计是坚持不了几天的,加上廖化这一趟最少两三天,再赶到临沮也是五六天后的事情了,很有可能关羽已经被擒了! 想到这里,刘封心中突然一亮,既然吴军不是杀了关羽父子,一定会在擒住关羽等人之后退往南郡,唯一的机会,就是反埋伏吴军,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有了初步计划,刘封一阵怦然心动,摸着下巴想着此举的成功的可能性,刚来到这个世界就要带兵,而且还是千里奇袭救人,他心中也有忐忑,虽然他也是当兵的,但这两种情形不可同日而语。 几乎一整天的时间,他都在筹谋营救关羽的计划,回想着历史上的种种,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下午,天气还未完全放晴,天黑的比较早,刘封马上命亲兵准备出征。 铜镜之中,刘封长得还不错,五官端正,郎目剑眉,很有几分英气,由于常年征战的缘故,身材也很健硕,古铜色的面庞中透着坚毅。 “也是,要是长相一般,恐怕也不会被刘备守为义子。”对本主的长相颇为满意,刘封暗自点头,让亲兵为他换上衣甲。 沉重的盔甲着身,穿戴整齐,心中一股豪情油然而生,征战疆场,马革裹尸,都是每一个热血男儿的愿望,前一世没有真正上过战场,这一次,一定要浴血奋战,建功立业! 刘封心潮涌动,铿锵有力地来到大营,休息了大半天的廖化气色恢复了许多,见了他哭拜在地:“多谢将军能够发兵救援!” 刘封扶起他安慰道:“廖将军不必如此说,二叔和父王情同手足,我岂能袖手旁观?倒是将军冒死前来为求援,我应该感谢你才是。” 两人疾步走向校场,刘封问道:“不知将军从麦城赶来此处,共用了多长时间,沿途可曾遇到曹军?” 廖化答道:“我逃出包围之后一直被人追杀,慌不择路逃入深山,只顺着大概方向往这里赶来,在山中一条小道来此,却是一条捷径,比往常要早到一日!” 刘封闻言大喜,抚掌笑道:“太好了,那二叔可曾说过要我等如何救援?” 廖化一愣:“这个……倒是没有,当时只想着出来搬救兵,还没来得及仔细部署。”马上又焦急起来,“将军,你看这?” 刘封说道:“将军莫要担心,既然你发现了一条捷径,比往日来回就要节省一天多时间,又能避开曹军堵截,我自有办法救人!” 廖化一听,眼中的神采终于亮了几分:“若真如此,那可真是太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