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成功了。 他刚出手术室,我还没来得及和他打招呼,就又被人叫走。 然后凌晨都没回。 问了护士才知道,沈宵的一个病人去世了。 「这是沈医生的第一个病人,好不容易等到移植的心脏,哎我都心痛。」 「是啊,不知道沈医生得多难受,估计又要去寺里了吧。」 「上一次沈医生手下的一个病人去世,他戒斋三天,又去庙里待了一个星期才出来。」 听见这话,我已经能感受到沈宵此时有多痛。 我在花坛里找到了沈宵。 他蜷缩在椅子上,双手紧紧环绕住自己的腿,双拳紧紧地握着。 当时什么感觉来着? 我完全忘记了自己的任务,只想陪着他。 我甚至想,如果出家能让他不这么痛苦,或许也不是件坏事。 我轻轻靠近,伸手握住他的拳,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掰开, 「沈宵,这不是你的错。孩子他……只是去了一个更美好的地方,一个心脏正常跳动的地方。」 掰开他的手后,他忽然猛握住我的手,坐起身来,环抱住我, 「幺幺……幺幺我好痛苦……我救不活他们,是我没用……」 我的心狠狠地抽了一下,眼泪猝不及防掉下来。 「沈宵……你不可能救得了所有人……」 沈宵没说话,只是紧紧地抱住我。 ![]() 秋天的夜很冷,沈宵的怀抱也是冷的。 我却只想把他暖热。 半晌,我才动了动手,十指紧扣住他的,「沈宵,你一天没休息,去休息室睡会好吗?」 「幺幺……幺幺……」他的声音,痛苦到颤抖。 「嗯,我在……」 话刚落,他就吻上了我,力大到我后仰了一下。 他扶住我,「幺幺,你愿意吗?」 「愿、愿意……」愿意什么? 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拉着,一路去了他的休息室。 沈宵的休息室都是他自己打扫,除了他,不会有别人进来。 或许,是心疼他的心大过了理智,或许,是被鬼迷了心窍,又或许,屋中的檀香已经占据了我的心。 我没有拒绝。 沈宵是冷静的,是自持的,是比医者更仁心的。 但那一晚,他放下了所有的冷静自持,好像眼里只有我。 「幺幺……幺幺……」 「我在,沈宵我在的,你不要难过。」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只是他排解痛苦的工具。 醒来后,看着屋内供奉的佛像,我久久不能回神。 沈宵会后悔的吧?会恨我的吧? 是我,害他在他的信仰前破了戒。 所以我逃了。 没办法,我承认我对沈宵心动了。 但我和他……不可能的。
思绪回笼,我看着眼前的沈宵,眨眨眼,「因为你恨我?想让我好好工作累死我?」 「江幺幺!」 沈宵扣住我的头,「你看着我的眼睛,你真的感受不到吗?你真的感受不到,我对你的喜欢吗?」 「可是……你不是一心向佛的吗?」 他那么虔诚地供奉着佛祖。 他是每个病人心中的佛祖,我不可能是他打破清规戒律的原因。 「幺幺,你是我唯一的俗念。」 「我……是你唯一的俗念?」 我重复着他的这句话,心脏在狂跳。 咚、咚、咚—— 他给了我足够的时间反应,我定定地看着他,突然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最终,我还是握住他的手,附上我的胸口,「沈宵,这颗心,五年前早就为你跳动了。」 他一把将我的头按上他的胸口,那颗心,心率起码一百三, 「同理。我的清规戒律,只为你而破。」
第二天一早,季如瑜的电话就响彻了沈家别墅: 「表嫂!你终于是我表嫂了!不好意思哈,是我玩笑开过了,误导了网友。」 「不过,这演员费用,总得让你家沈宵给我结一下吧?我出场费很贵的!」 (全文完)
番外一:沈宵 第一次见到江幺幺,是作为客座教授去她的学校观看演出。 她一袭戏服,熟练地在台上走位、唱戏。 浓重的妆容一点也看不出她的面容,但仍能看出美得不像话。 最主要的是,她的声音,让我感觉,比檀香更静。 所以那一个月里,只要她有演出,我就会去听。 某一天,她莫名其妙来了我这里看病,所作所为好像……是对我有意思。 我不敢确定。 但我贪恋她的声音,除了戏腔以外,更鲜活的声音。 所以哪怕她可能没什么事情,保险起见,我还是多给她开了几项检查,也为了能多见她几面。 她果然没什么事。 但她好像也确实在接近我。 听见楼梯里她的惨叫,我没忍住跑过去,她的脚崴了,小腿还在不断地乱动。 我承认,那一刻,我的心乱了。 我把她送回家。 不知道是出于感谢还是别有目的,那以后她经常出现在我面前。 她话痨得很,那张小嘴好像一刻也不停歇,总有说不完的话。 我……很喜欢。 我甚至都分不清,我到底是喜欢她的声音还是她的人了…… 她总是来我的休息室,屋中檀香的味道混合了她的味道,我更好入睡了。 我觉得,我应该是喜欢上她了。 那一天,那个孩子走了。 我痛苦得无以复加。 她抱住我,对我说,不是我的错。 我被打动了,可我好像有了更多的欲望,我想要更多的救赎。 她明明答应了的,但她还是走了。 我要出家时,家人才告诉我,原来,她只是接了任务来勾引我。 她可能并不爱我。 我疯了似的想找她,但又不敢。 她签了经纪公司,她说过,她要让更多人爱上京剧。 刚好我做不了医生,佛不再能救赎我,可我不能放弃她,所以我回家经了商。 她能完成她的任务,我也能助她完成梦想。 我还成立了基金会,专门拨钱给没钱治病的人。 我想,如果早就有这个基金会,或许,她当年也不至于走投无路吧。 这样,或许我们能有一个更完美的开始。 整整五年,她把我们的孩子抚养长大,事业也足够成功,我觉得,她该回家了。 破镜重圆,也能恢复如初。
番外二:求婚 沈宵的求婚,来得猝不及防。 我们俩还在国外旅游,手牵手走在广场上。 广场很热闹,有很多年轻人聚集唱歌。 我很喜欢这种氛围,所以哪怕沈宵不喜欢,我也拉着他去凑热闹。 有人拿着话筒,他们会随机传递话筒。 当音乐播放到一首霉霉的《love story》的时候,主持人把眼光看向了我们。 小哥很胆大,哪怕沈宵一张冷脸他也不惧。 更意外的,是沈宵接过了话筒。 他轻轻地牵着我走到舞台中间,「这首歌,我有改写过,送给我的女朋友。」 沈宵说起英文来,温柔又磁性。 但没想到,他唱歌竟然也如此好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