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ong of Achilles》是一本由Madeline Miller著作,Ecco出版的Hardcover图书,本书定价:USD 25.99,页数:38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The Song of Achilles》读后感(一):迷惑彷徨中…… 我是出版公司的编辑,个人感觉这书还是挺不错的,从出版商手上拿到样书,看了一遍以后觉得情节流畅,搅基主流,史诗宏大背景。 但我自己中意是一回事,做成书卖又是另一回事。你们说这本书翻译过来出简体中文版,有人买单吗?卖点何在? 实在有点担心那,各位给点意见呗……欢迎豆油骚扰哈 《The Song of Achilles》读后感(二):一个关于宿命和爱情的故事 两个骚年纯纯的搅基史,总的来说是人参淫家傲娇攻和微闷骚人妻受的故事。先呐喊一句:我是人妻受一生推!Patroclus的医疗技能继续加分!闪闪发光的Achilles虽然因为人参淫家的身份略有别扭,但对Patroclus的时候总是非常坦率,虽然Thetis的形象黑的可以(当然更加衬托出Achilles的温柔可爱=。=),但是妈妈最后还是认可了两人的感情。 作者的文笔并不华丽,平淡中透着虐,第一人称更增加了虐感,两个人微妙的相处模式也非常有爱,似乎是很快就从青涩模式进入了老夫老妻状态。但是预言中的命运是不可违逆的,这也是希腊神话里英雄身上常见的悲剧。当Patroclus死去时,我试着揣测Achilles的心情,估计是悲痛的醍醐灌顶后的安宁与空白吧。他知道自己无法在世上独行了,看到爱人尸体的一瞬间,他有没有在心里为了如此准确,如此清晰而使人无力的命运轨迹冷笑呢?他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眷爱的骄子,到这一刻他才意识到有些事情是任何人都无法抵抗的。预言的残酷性也是希腊神话历来的主题之一,多少英雄惶惑的逃避着预言,终归无力回天。 《The Song of Achilles》读后感(三):多年来,遇到的最好的书。 作为一个对肛交没有兴趣的又对女人没有兴趣的男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大多的时候是非常bitter的。世界上的存在不是动物凶猛,就是烛影摇红。即便有的时候能被一些东西弄笑,甚至大笑,然而内心的冰冷和漠然,是如此的沉重。一直一直那么多年,行尸走肉一般。能看的书越来越少,从停止购买国内期刊,到停止购买所有的中文书籍,到发现了京东和亚马逊,到美国亚马逊,到kindle和ipad, 我终于发现了其中巨大的差异,终于发现了我到底喜欢什么,虽然已经晚了。我常常在想,如果少年的时候能够看到这些书而不是那些书,也许我的命运也会非常不同吧。what a shame. 知道这两位已经很多年了。一直想要一个完美的只属于他们的故事,从小开始,从头开始,只属于他们,只属于我。谢谢您,Miss Miller。这本书能让我这么老的人重新感到痛苦,真是奇迹。Aristos Achaion其实有2位,谢谢您让他们永远只属于彼此。谢谢您让他们之间终于没有任何女人、女神、女仆、女儿。谢谢您,在我有生之年给了我一个几乎完美的,只属于我的,永远不会告诉任何人的故事。 《The Song of Achilles》读后感(四):倾城之恋 “你以为你知道这个故事,其实你只是知道了结局,要想深入故事的核心,你得从头开始。” 读这本书的时候,常常想起美剧《都铎王朝》的这几句开场白。我们都知道阿碦琉斯的愤怒,他与阿伽门农的恩怨,特洛伊的沦陷。但是米勒女士将这个尽人皆知的故事从头讲起,一场战争一场爱,看得很是过瘾。 故事的前三分之一的部分,言情小白的耽美戏份十足十。青梅竹马,情窦初开,同门学艺,初试云雨。但是即使如此,特洛伊战争的线索或隐或显从未断开。譬如开始小帕这边厢刚见过阿碦琉斯的惊鸿一瞥,那边厢几年后就被迫去参加海伦的“选驸马”大赛,战争的导火线早早埋下。 是的,这或许是作者讲故事的技巧,小帕和阿碦琉斯短短一面,数年后才会相识相交。同样对他们初吻的处理,也是发生与回应之间隔了一段距离,更增加了回味的余地。 在阿碦琉斯扮女装的荒岛上,他们提早知道了命运的秘密。如果阿碦琉斯去战场,他会死,赢得身后声名,但如果他不去,他会蹉跎无名以终老。当然这个预言给出了一个附加条款,敌方特洛伊的赫克托不死,他就不会死。赫克托死了,标志着他也命不久已。两个相爱的人约定不要去碰赫克托,就这样,一场战争由大家以为的一年两年即可结束,延续到四年,延续到十年。两个恋人希望在时间的利爪里多讨下一点,贪欢享爱。 (《小团圆》里的对白: 邵之雍:二次大战要结束了。 盛九莉:希望它永远打下去。 邵之雍(沉下脸来):死了这么多人,你要它永远打下去? 盛九莉:我不过是希望和你在一起。) 小帕和阿碦琉斯都不是那样自私的人,愿与不愿,赫克托有了非死不可的理由。 (小帕:答应我,不要去杀死赫克托。 阿碦琉斯:当然可以,他又没碍我什么,不是吗?) 可是,阿碦琉斯,如果赫克托杀了你最爱的人呢? 关于命运的预言就是这样,既模棱两可,又一击即中。它总会中,哪怕让你逃了十年。 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倾城之恋。 《The Song of Achilles》读后感(五):帕特洛克罗斯女神殿下........ 关于伊利亚特的同人不少,这书得了2012 Orange Prize for Fiction,那就应该是同人中的佼佼者咯。作者专修希腊文拉丁文神马的,文字水准应该是阳春白雪,非我等所及的吧。 我看的是英文版。看了之后,石化了30分钟。这30分钟我就一个念头:晋江都排不上榜的故事,怎么得的奖?这奖是专门给女作者发的,难道如今女作家都这么残?还是这作者玩了蕾丝潜规则? 这是一个平胸女神白莲花受的故事。更细司空忌的是,这是个作者本人代入感杠杠的超级玛丽苏故事------所有的人都爱阿喀琉斯,而阿喀琉斯只爱帕特洛克罗斯。 第一人称的平胸男主帕特洛克罗斯,一无是处,不高不帅不勇敢,甚至不爱国,唯一的特点,就是热爱和平(真的,我没有开玩笑),并且时刻在阿喀琉斯身边犯花痴。当然,主角光环是强大的,阿喀琉斯在无数少男中相中了这个灰“姑娘”,没有任何原因的,选择他做为自己的“伴侣”。从此两人形影不离,羡煞鸳鸳。 想知道阿喀琉斯为啥去喀戎那里学艺么?因为他和帕特洛克罗斯的初吻被阿喀琉斯的妈特提丝看见了。 想知道丑媳妇见公婆时的种种窘迫和尴尬吗?就是男主见特提丝时,再三强调的幽怨和可怜。 想知道阿喀里斯为啥扮作女人的时候,和另一个女人有了孩子吗?因为据作者的说法,是阿喀琉斯与自己的母亲作交易,只是为了能再见到帕特洛克罗斯。 想知道阿喀琉斯为什么要争夺布里赛伊斯吗?因为是帕特洛克罗斯叫他赶在女孩被阿伽门农糟蹋之前救护她。 哦,布里赛伊斯在史诗里不是个公主吗?作者干脆把她写成了个村姑。 能想象帕特洛克罗斯在战场上需要阿喀琉斯的时刻呵护吗?看看第22章的战斗篇,能恶心得你省掉一顿饭。 这是怎样一个正宫娘娘啊,阿喀琉斯命运里的每一个波折都与他息息相关,阿喀琉斯身边的每一个女子都是摆设,而他所付出的,也只有爱,无穷无尽的爱,没完没了的自怨自艾,和时不时插入的唯美风床戏,如少女漫画一般索然无味。 这个作者囊括了所有女作者的常有缺点:无法驾驭大场面,细节都与感官联系,标榜自己三观高尚,却无法写圆这个本尊是个战争史诗的同人。且不说其他人物的性格塑造一塌糊涂,她笔下的帕特洛克罗斯厌恶杀戳,且能妙手回春,再加上后来为了爱人赴死的情节神马的,让我从未觉得帕特洛克罗斯如此腐朽不堪。 史诗里的帕特洛克罗斯好歹是个战士,人家好歹也KO了成批敌人才战死的。希腊人歌颂的是两个男人的爱情。这小说写的却是一个平胸的YY。我真不明白这小说怎么会得奖.......... 《The Song of Achilles》读后感(六):一步永恒 [特洛伊的城垛,巴比伦城的宫殿,安提波利斯的河水,我三次诅咒塔那托斯的名讳。] 作为一个不太严肃的读者,在看希腊罗马历史时总会臆想阿克琉斯与帕特罗克罗斯,亚历山大与赫怀斯提昂,哈德里安与安提诺乌斯的生平或许是一出结构松散的三幕悲剧,在这其中悲剧的势必、突然与毁灭同时交缠在一起。而作为爱对铅印纸幻象的人而言,对能把这三幕转成书本有种莫名的期待,而后两幕已有Renault奶奶的[天堂之火]和Yourcenar奶奶的[哈德里安回忆录]珠玉在前,所以当翻开这本书之时也带着希望它完成三幕剧的心思,但直至读完却意识到,或许还要等些时间,等另一本书的出现来完成这个仅对我存在的夙愿,诚然它很好读阅读的过程也很愉快,单是越读越觉得它缺少一步,那迈向永恒的一步。 希腊,战争,被所有人嫌弃的[我],伯罗奔尼撒与特洛伊同时蕴含着看不清出路的迷局,无论半神或是凡人都无法逃脱[命运]的束缚,这样的描述实在忍不住将其与Renault奶奶的[最后的醇酒]作比,或许这般比较才看出它缺少的或许正是那股历史的烟霭,第一次读醇酒时我把它当作同人小说阅读,被它繁杂的背景和迟缓的剧情所累,而现在我也必然会嘲笑那是自己的没耐性。而读[阿克琉斯之歌]我却郑重的将他当历史小说阅读,才发现或许太过敬重反而失了真味,没了那些缭绕的历史雾气反而觉得少了些味道和视野。也正因为如此或许它还未能和两位奶奶的作品比肩。 当然无论时三幕剧或是配对都是一家的虚妄之言,历史上或许他们[仅仅]只是密友,同伴或是娈童,但未被历史言说之处,或许还有选择愿意相信的可能,就这点而言,[阿克琉斯之歌]反而变得不再这般平凡了。 ———————我是说人话的分割线———————— 我去,码上面的没憋死我,还是说人话好了。 其实这书还是不适合当历史小说来看,除主线外支线和背景都太单薄了,还是需要别的书去撑满它,而且作者感觉也只是当历史同人来写,两个人的互动篇幅甚多,各种小糖块小惊喜充满了整本书,比我看[最后的醇酒]等了快百来页才等来个小暧昧过瘾多了,而且伊利亚特的主线被压缩的才十几页。而且目测作者绝对有CP洁癖(是褒义),除了主线需要Pyrrhus而不得不出现的Deidamia外(作者还为了平衡阿克琉斯和帕特罗克罗斯还多加了一场戏),其他的女祭祀,女仆统统路人化,所以读的时候一定要有心里准备这就是赤果果的同人,但是真心很好看,尤其略带自卑的第一人称视角使整个故事不管怎么叙述都很虐,尤其阿克琉斯退出联军后,帕特罗克罗斯同阿伽们农那段,看完胸口疼。其实就想上面说的,还是在等能和两位奶奶比肩的第一部小说,但真心不是slash味道略重的这本,不过读得很愉快确实是实话。 最后,读完它,你一定会变成[阿伽们农一生黑]。 《The Song of Achilles》读后感(七):那时战争遥不可及,剩下的都是彼此温柔没顶的爱意 He doesn’t know how to be angry with me,either.We are like damp wood that won’t light. When I am dead, I charge you to mingle our ashes and bury us together. In the darkness,two shadows,reaching through the hopeless, heavy dusk. Their hands meet, and light spills in a flood, like a hundred golden urns pouring out the sun. 虽然我所印象中的阿基里斯形象与那场十年的特洛伊战争都与这书有些出入。但不妨碍本书的框架构思啊。感觉前四分之三节奏都过慢后面的故事倒是一下子发展的出乎意料以及性格的转变也更丰富了人物形象。不过也可理解为前面是对少年无忧无虑青涩懵懂的时代的长篇幅铺垫,也是两人感情前十八年的酝酿积累。这种如神氐一般的太阳似的完美王子与敏感瘦弱的流放之子互相产生的友情与爱意着实好看。 You had me when you said hello.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种隐秘的不见光摇摇欲坠的爱意呢,也许在他表演好几个无花果耍杂技时对你的说的catch而后对你的凝视。也许在一进门他躺在榻上转过来好奇不带任何歧视的看着你对你说欢迎来到pelion时。挂在树枝上然后偷偷猛地跳到你身上让你一惊拉你下河,躺在草地上感受第一片雪花落在鼻梁上的微凉,登上最高的山峰去眺望国度奔到海边打湿彼此的外衣,还有在温暖潮湿的洞穴里交换的温柔的吻。 爱意在彼此看不见的地方如野草一般疯长,却也如同在彼此看不到的地方各自挖了沟渠。等河水来的时候,自然就冲到了一起。 还有什么时候呢。多的无法数清。 醒来发现你的鼻子贴着我的对我说早安,近的可以感受到你温润的气息。在我提出为了不损害你的名声还是分开睡掩人耳目为好你说那就损害好了。你问我后悔吗我摇头说不你也说不。 以及还有没入黑夜的那句耳语如果你一定得去战争我会随你一起。 那时战争遥不可及,剩下的都是彼此温柔没顶的爱意。 故事的最后,知道自我命运的终结以至被名声荣耀牵绊的阿基里斯终于失去了Patroclus。而自己也在复仇后选择了放弃挣扎。对他来说,现在死神的青睐才是最好的归宿。母亲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使这对苦命人在最后阳光铺洒的沙滩上灵魂相拥。当然没想到看到最后最恨的人反而是他的儿子。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长矛从我发间掠过, 爱人与鲜血的气息将我包围。 只有死亡才能将我们分开。 边看边寫的随笔摘录而已。 《The Song of Achilles》读后感(八):生同寝死同穴 关于要不要写这篇书评,我纠结了半天。其实主要还是我懒得动手。但是想想前两天看到一篇报道,一个图书馆工作的阿姨去世了,在亚马逊留下了31, 000份书评。我也总是自诩读书达人,不能在这点上输了阵不是!左右手头无事,下一本书也没物色好,那就写写吧。省得自己无头苍蝇似的惶惶慥慥。何况,这是我自食其力看完的第一本英文小说(Bob是随笔日记类、Ring是魔戒原著我看过电影),不说点儿什么过意不去。 他们两个最让人羡慕的是,从无隐瞒、没有秘密。也就没有狗血的误会和罗蜜欧朱丽叶似的哭笑不得。A坦坦荡荡,从来都是光明正大,大概有种“以万物为刍狗”的感觉。作为一名天生的杀人武器,他的强大让人仰视让人俯身,他的号召力让国王嫉妒到发狂。P敬畏死亡,心地柔软,会让A从半神回归到人,是A的弱点也是A的港湾。两个消除了孤独感的人,光凭这件事就足以跻身最伟大之列,葬送在一个可笑的战争和轻易说出的预言之手,真是讽刺。 Thetis和P倾听彼此回忆然后尽弃前嫌,是最后的安慰啊! 生同寝死同穴,幽冥地府再相见,是最好的结局。 说实话,这本书真的比不上以前看过的历史同人,我能想起来的有《青鸾——烈侯卫青传》《韩子高》by浮生偷欢。虽然已经不看同人甚至是一般爱情小说好多年了,我还能记起当初这些小说给我留下的震撼,以及心里的憧憬与遗憾。 按下文笔不提,毕竟是第二外语,并没有感知其优美与否的能力。要是中文,我还可以从遣词造句的准确性和丰富性上,卖弄一番。 人物塑造上,Patroclus和Achilles作为双男主,有神话传说中的原型作为参考。作者本身也有希腊文和拉丁文的研究背景,对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应该是信手拈来。历史只是硬邦邦地结果,传说一味地侧重所谓的功绩。而小说是要从作者的笔下诞生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A和P的童年是什么样子的,A的高贵和美、力量和技巧、骄傲和宿命,P的成长、忠诚和善良、敏感和多思。两人的相遇、相识、相恋和相知,最美好的就是在山上求学那段儿与世无争的生活。以预言为分割线,达摩克利斯之剑似的悬在两人心头,以后的甜蜜都夹杂了苦涩。征战Troy拖来十年的相守,其终点不在于两人的感情破裂,却是毁在对荣誉的执着中。但凡A能够有些Odysseus的智慧,但凡P能够不那么多思,他俩就有可能活下去。然而A不妥协不迂回,执着于所谓的光明正大的复仇;P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酿了苦酒自己尝。还有最后一战时,P那些打鸡血似的一点儿不像是他自己的挖坑举动,确定不是为了让他去死而写出来的吗? 感情描写上,不够细腻,有些地方略显突兀和生硬。而对于Thetis硬塞给A的那个公主,P竟然也和她...,这段儿简直莫名其妙。我反复看了两三遍,都觉得P出于同情和怜悯这个理由站不住脚。完全没法理解。 备注: 哭尸那篇,我正好在听《A sad saga》,渲染得气氛过于悲凉,催得人涕泪俱下。 《The Song of Achilles》读后感(九):看到一个博客写的不错,分享一下 原文在此:http://zeppelinw.diandian.com/post/2012-06-13/40027757116 一位书评人看到《恶棍来访》的译者把straight man 翻译成了正常人非常生气。并发微博说,“初看之下一惊,以为美国人也有同性恋歧视!”他觉得应该直译为直人更好,避免了歧视。 但不得不承认,同性恋在中国总会引来异样的眼光,虽不至于歧视,但大多数人都认为他们不正常。对待同性恋的态度,有一点让我觉得很奇怪,大多数国人对于男同的宽容度比女同低。我的很多朋友都能接受女同,甚至认为一个拥有一点女同倾向的女性具有一种神秘感,非常有魅力。但对于男同他们明确表示难以接受。 关于同性恋的著述在各国古代经典文献中都有著述,如《汉书·董贤传》中童贤和刘欣之间的短袖之癖,柏拉图在《对话录》中讲述了帕特罗克洛斯金和阿基利斯的故事。当代的电影中,同性题材一直是中外导演心仪的对象——《霸王别姬》《蓝宇》《春光乍泄》《断背山》等等。但相对于同性题材电影在中国市场的大行其道,同性题材的小说却很难为中国读者所接受。女同题材的小说还好,特别是男同题材。 这或许就是今年柑橘奖开奖后,获奖小说一直被中国出版商冷落的原因吧。英国三大文学奖之一,也是全球最出名的女性作家奖,今年颁给了一个男同题材的作品——The Song of Achilles。这或许带有几分女性主义的色彩,今天的女性,可以对最男性的世界指手画脚,甚至是大势演绎了。The Song of Achilles讲述的不是当下的同性恋故事,其故事题材来源于前文提到的古希腊故事——帕特罗克洛斯金和阿基利斯。但柏拉图的《对话录》也不是这个故事的原版来源,它最早出现于古希腊荷马史诗《伊利亚特》。阿基利斯和帕特罗克洛斯金都是古希腊传说中的英雄。在一次战争中,阿基利斯和希腊军大帅阿加曼侬大吵一架后拒绝出战,从而导致希腊军节节败退。为了挽救颓势,他的好友帕特罗克洛斯便穿上阿基利斯的盔甲替身上阵,虽然一度扭转战局,但终究不敌特洛伊最骁勇善战的赫克特,最后死在他手下。阿基利斯为此悲恸万分,杀了赫克特复仇不够,还要每天骑马拖着他的尸体在城门前奔驰解恨。 其实在《伊利亚特》中,帕特罗克洛斯的戏份并不多,但或许是阿基利斯后来的表现过于激烈和突出,使得自古以来有不少人推测两人不只是亲戚兼好友那么简单。柏拉图在《对话录》中便以同性伴侣的角度讨论他们的关系。 今年的柑橘奖获得者Madeline Miller是一个古典文学迷,是受了柏拉图的影响,并亲自到希腊参与了考古,结合文献,写就了这部小说。The Song of Achilles是一本非常适合拍成电影的小说:有宏大的战争场面——特洛伊战争。有风格截然不同的两个俊男——阿基利斯可谓高富帅的代表人物——显赫的家世,高大俊美的外表,事业上也颇有成就,在战场上立下了赫赫战功。虽然有点狂妄自大,冷酷无情,但在万千少女眼中这些都是纯爷们的表现。而另一位帅哥帕特罗克洛斯却是美男的化身——会弹琴,会唱歌,球技也不错,并且拥有一颗博爱的心——连不可一世的阿基利斯也拜倒在了他的“工装裤”之下。除了战争和帅哥这两大片必备的畅销元素之外,它还带有浓烈的奇幻元素——海洋女神和半人马都在书中悉数登场。最大的看点还是不完美的完美爱情——帕特罗克洛斯为了保全阿基利斯的面子披甲战死沙场,阿基利斯复仇之后也自杀生亡,一个典型的悲剧爱情,Madeline Miller却没有让它遗憾终结。帕特罗克洛斯和阿基利斯的骨灰依他们的遗愿合葬,但墓碑上却只有阿基利斯的名字,帕特的灵魂因而无法到冥界与阿基利斯会合。他向前来哀悼的忒提斯(阿基利斯的母亲海洋女神)苦苦哀求,倾诉他对阿基利斯的爱,毕生尽其所能拆散儿子和情人的母亲,最后终于成全了他们。悲剧固然震撼人心,成全一对美少年之恋必定会赢得万千御姐腐女们的无限好感! 《The Song of Achilles》读后感(十):边读边随手翻译几段玩(渣翻慎入 嘛自己觉得好玩就随手翻翻给英文苦手的GN们解馋用。各种词不达意渣翻漏翻过度脑补有……OJZ 2【Patroclus第一次见到Achilles 我的视线在几十个蓬乱的深色脑袋中捕捉到一抹浅色。我倾身向前望去。像阳光下的蜂蜜一样闪耀的头发,其中夹杂着闪烁发光的金子——王子的头冠。 My eye catches on a light head among dozens of dark, tousled crowns. I lean forward to see. Hair lit like honey in the son, and within it, glints of gold - the circlet of a prince. 21 【Patroclus被流放寄养到Peleus的王国后和Achilles打招呼 他躺在一张带枕垫的宽阔长椅上,腹部放着一把竖琴。他漫不经心地拨着琴弦。他不是没有听到我进来,就是故意不看我。这就是我怎样开始理解我在这里的地位的。在这一瞬间之前我一直是一位王子,访问是被人期待和宣布的。而现在我是可被忽视的。 我拖着脚再上前一步,他的头懒散地垂到侧面问候我。自我上次见他的这五年来,他已经过了婴儿肥的阶段。我对这无情的打击,即他的美丽目瞪口呆,他有深绿色的眼睛,和像女孩一样精致的五官。这激起了我一阵突然而来喷涌而出的厌恶。我没有改变太多,也没有变得这么好。 He was lying on his back on a wide, pillowed bench, balancing a lyre on his stomach. Idly, he plucked at it. He did not hear me enter, or he did not choose to look. This is how I first began to understand my place here. Until this moment I had been a prince, expected and announced. Now I was negligible. I took another step forward, scuffing my feet, and his head lolled to the side to regard me. In the five years since I had seen him, he had outgrown his babyish roundness. I gaped at the cold shock of his beauty, deep-green eyes, features fine as a girl’s. It struck from me a sudden, springing dislike. I had not changed so much, nor so well. 36 【Achilles和他爸说要Patroclus当他的companion “是的。但这不是他的错。我忘记说我想要他当我的伙伴。”他用的词是Therapon。与王子并肩的,用血的誓言与爱立誓的伙伴。战时这些人是他光荣的护卫;和平年代则是他最亲近的顾问。这个位置代表着最高的崇敬,而这也是那些男孩蜂拥着Peleus儿子(Achilles)展示自己的另一个原因。他们希望被选中。 eleus眯着眼:“过来,Patroclus。” 厚重的地毯在我脚下。我在Achilles身后略微跪下。我能感受到国王的目光注视着我。 “这些年来,Achilles,你把我向你推荐的同伴都拒绝了。为什么是他?” 这个问题也是我要问的。我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提供给这样一位王子。而为什么他做了这样一个施舍于我的决定?Peleus和我都等待着他的答案。 “他很惊人。” 我抬头皱眉。如果他这样想的话,他是唯一一个。 【本来是想翻后面撒糖的各种瞎狗眼告白的QAQ……结果打开书才发现前面也有不少想翻的,跪了 改天再继续吧OJ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