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在简笙身后的第十年,我突然死心了。原来多年的痴恋,真的可以用一晚来结束。 昨天晚上,我莫名其妙地被简笙删了好友。 好巧不巧,他删我时下了一场很大的雨。 电闪雷鸣中我蜷着腿缩在被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加他,一遍又一遍地输入着我害怕求求你别不要我这些字眼,从开始的卑微到最后的麻木。 加了整整一晚。 天刚蒙蒙亮,雨停了,我也不爱了。 简笙通过我的好友申请是在早上八点整,他开始工作的时间。 他这个人时间观念很强,和我为数不多的几次约会也都是卡着点出现的。 曾经,我也为他的自律守时着迷过。 厚重的窗帘遮挡住了窗外的阳光。 手机屏幕亮时一夜没合的眼睛被强光一刺流下几滴生理性泪水,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是简笙发来的消息。只有短短几个字—— 长记性了吗? 要是搁在以前,我定是要刨根问底地问个明白。但是现在,我只想睡觉。 滑动他的对话框点了删除。这是这十年来,我第一次不想回他。 删完后,又给简瑟瑟发了条信息,晚上来找我,我们去 857。昨晚没睡,先睡会,别来吵我。 顺便帮我跟你哥请个假,算了,直接帮我辞职吧。 简瑟瑟是简笙同父同母的亲妹,也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 她看不上她哥,也理解不了为什么离经叛道的我在她哥面前会乖得像只没有爪子的猫。 其实并不难理解。十年前那个少年破门而入将我从那个昏暗的房间拉到了阳光下,我便将他奉为了神明。 仔细想想,他并没错,只是不爱我罢了。而我,现在也不爱他了。 2 发完信息,将手机关机,我用被子蒙住头睡了个昏天黑地。 这一睡便睡到了下午,还是被门铃声给吵醒的。 我以为是简瑟瑟。迷迷糊糊地趿拉着拖鞋去开门, 结果打开门的那一刹那,目光和西装笔挺的简笙对了个正着。 他站在光源下,浓眉微蹙,身姿挺拔。恍惚间和十年前的那个晌午重叠交错。甚至连那句不耐的像什么样子都一模一样。 我低头看了眼身上皱得像抹布似的宽松睡衣,又揉了揉团成一团的头发,好像是不怎么体面。 可是,那又怎样呢。爱都不爱了,怎么可能还会去在意形象。 我抱着臂斜靠在门框上,懒踏踏地问他:你怎么来了。 说完还很没形象地打了个哈欠。 简笙有洁癖,可能见不得我此刻邋里邋遢的样子,黑着脸把头转向左侧不再看我。 为什么不去上班。手机还关机。他微哑着嗓子问我,带着几分怒意。 我挑眉,回答得理直气壮。 不想干了。 当初吵着要这份工作的是你,现在说不想干的还是你!式微,你太任性了! 任性?是啊,我一向任性,之前只不过在他面前收起了所有尖锐的刺。 我勾唇,蛮不在乎地说道:简总是第一天认识我吗?我本来就是个扶不上墙的纨绔不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