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老胡吵完架我喜欢拉着简瑟瑟到酒吧发泄。 在劲爆的舞曲下尽情地摇摆扭动。在那里,大哭或者大笑都不会招来异样的眼光。 我和简瑟瑟很有默契地彼此打着掩护,倒也成功地瞒过了简笙。 直到有一次用酒瓶给一个想对小姑娘用强的地痞流氓开了瓢。 事倒是不大,毕竟老胡不差钱。坏就坏在不知道被谁捅到了简笙面前。 他整整一个月没理我。 那之后,我再也没去过酒吧。 看吧,曾经的我就是如此卑微。 和简瑟瑟驱车去了之前常去的那家。再踏入这片喧嚣,竟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山高皇帝远的春城,豪门不算多但也不能说少。胡家和简家不能说数一数二,也绝对是榜上有名。 两家在同一年恰好各生了一个空有美貌不学无术的千金小姐——就是我和简瑟瑟。 我们挑了个视野较好的卡座。 刚一落座,有个穿着制服的男生走上前毕恭毕敬地递上了点单平板。 简瑟瑟瞄了一眼,挑眉笑道:哟,现在酒吧服务生质量都那么高了啊。 我闻言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极为精致的脸。只是太过稚嫩,脸上还有没长开的小奶膘。 我也跟着笑,雇用童工可是违法的。 男生听我这么说脸上带上几分羞赧,耳垂都染上了淡淡的粉。 我,我成年了。 真是个不禁逗的,倒还蛮可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