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半个小时1.5元,就算他停一个小时,也只要3块吧。 不至于。 真的不至于。 但徐洛不听,我只能说,要不然我给你10块,你先停在这儿? 徐洛非常正义凌然地拒绝了:「怎么能让女朋友在她的生日花钱?」 然后他骑着车蹭蹭蹭地走了。 这一幕我有些同事是看见的。 听到我这么说,女同事神色复杂: 「陈雅替你前男友还钱?这关系也挺好的。」 关系是挺好的。 下午的时候陈雅还发了个文档过来。 我一点开,是徐洛的口吻,写的至今给我花的钱。 我先看了看总计,10328元。 竟然能上万。 但是里面的账单,不仅有徐洛共享单车的钱,还有所谓的, 精神损失费。 离谱程度让我看了都愣一下。 原来徐洛写歌写不好是有原因的。 就这,心思都放在旁门左道上了,还写什么歌呢? 每周买的零食,他说我吃了三分之一,就算三分之一的钱。 骑共享单车来电视台的钱,为我花的,所以也得我自己付了。 请我下的小馆子,吃的馄饨什么的,也包含在内。 生日的时候送我的歌曲,版权费就只算我5000元。 …… 密密麻麻一串文字,最后一行: 精神损失费2000元。 15秒的哼哼值5000? 徐洛是不是当我傻? 还有什么精神损失费。 我真的想笑。 直接给陈雅打字。 【他那15秒的哼哼谁不会啊?路边的小孩唱的都比他好听,需要我给他哼15秒,他再给我5000块吗?】 【而且,自己的作品值不值500都别说,心里有点数吧。】 【最后那什么精神损失费,有点过于好笑了,等什么时候变成精神病损失费,我肯定会怜悯地捐赠给徐洛,让他早点去医院看看的。】 出于好心,我分享了一个有关律师的帖子给她:徐洛还想纠缠的话,直接请律师都行。 陈雅那边一句话也没发。 等到晚上,她才又发过来一个文档。 没精神损失费了,但15秒的歌还是有版权费,500块。 总计3828元。 我也懒得和这两个人废话,让陈雅就这么算,还70616就行。 陈雅那边磨叽半天,聊天页面憋出一句话: 「我和律师再看看。」 对于徐洛来说,七万多的确是不小的数目。 只不过这其中的一大部分钱,都是由徐洛「提议」花出来的。 比如,看到某家餐厅,他会一整天都有意无意地提及。 再比如,逛街的时候他看到某件衣服,会长吁短叹。 要是当时没买成,事后就会在聊天里谈到:真的好符合我的眼光,宝贝,你觉得我穿上会不会挺帅的? 其中最贵的礼物,由于奢侈品的保值性,徐洛完全可以二手转卖。 只是,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好好地保存着呢? 不过这七万多,对家里开连锁琴行的陈雅来说,应该……不算很多吧? 有必要这么磨磨蹭蹭吗? 我没想明白,也不想想明白,洗了澡就直接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