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拍掉他的手,视线飘向窗外:「哪有那么多如果,你不是来了吗?」 嗯,容昀就是褚时推荐的的「7 日男友」,也是我的青梅竹马。 他毕业后去了 a 市当警察,混得风生水起,最近才调回到 z 市。 说起来,我和褚时的孽缘,还要追溯到他身上。 有一年寒假,我去给他送年货,正好撞见褚时在他家打游戏。 许是被美貌所惑,离开时,我鼓起勇气问他要不要去吃烧烤。 临近中午,褚时也饿了,想了想,拿起外套和我一起去了。 结果我刚问到他在哪个学校上学,就被几个壮汉骚扰了。 褚时为了保护我,头上结结实实挨了一酒瓶。 「哭什么,又没死。」 少年垂首而视,目光如冷月如清霜,倔强又易碎。 就那一眼,让我心甘情愿当了 7 年的舔狗。 我一直觉得最后陪在他身边的人一定是我,因为褚时的脾气太臭了,追他的人那么多,没有一个能坚持 3 个月的,而我一待却是 7 年。 陪伴,也是一种特权不是吗? 「周末有空吗?要不要去约会?」容昀漫不经心地开口,把我从回忆里拉回。 想起所谓的「7 日恋爱」,我疲倦地揉了揉眉心,有点心不在焉: 「那就是个玩笑,不用当真。」 他眉头一挑:「怕了?」 我也眉头一挑:「激我?」 巧了,我最吃这一套。 为了监督我,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朋友专门建了个群,每天督促我和容昀打卡报备。 开始两天还算正常,都是去某某餐厅吃个饭,到江边牵个手之类的,还算容易,后面就逐渐狂野起来了。 第 3 天,竟然让我和容昀写下对方的 100 条优点。 我勉强写了 30 条就吹不下去了,趴在客厅的小桌板上抓耳挠腮。 容昀看了嗤之以鼻:「很难吗?」 「不难吗?」我反问。 我抢过他的本子,倒要看看他写的什么,结果这人比我还不如,上面只有一条—— 能吃能喝。 呵呵,我谢谢你啊。 我把笔一扔:「不玩了,分手。」 「别啊。」容昀急了,拽了拽我的袖子,见我不为所动,又贱兮兮地说,「我帮你写还不行吗?」 怂怂的,怪可爱。 褚时就从没对我低过头,每次都是我忍不住先去联系他,但什么时候理我全看个人心情,有时两个小时,有时 3 天,也有时…… 根本就不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