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叫在一起的时候有多轰轰烈烈,分手的时候就有多撕心裂肺。 身边的人都知道,路淮有多喜欢我不一定,但我一定喜欢惨了路淮。 但大概谁都没想到,是我跟路淮提的分手。 那天我喝了特别多的酒,泪眼朦胧地跟他说了分手,结果呢,他清清淡淡的。 他说好啊,分得那么自然。 他说,林悦,跟我分手了就不要后悔,我是不会回头的。 他说到做到。 毕业晚会的灯光绚丽堂皇,而我一眼就能望见那个穿着笔挺西装的人。 明明昨天才说的分手,他今天就有新欢了。 那个女人的手自然而然地搭在他肩上,他依旧是一副凉薄而事不关己的样。 室友凑到我身边,跟我一起看着那两个人。 「诶,你说他是不是早就等着你提分手了?」 「也许?」 我晃荡着高脚杯,将杯中的果粒橙一饮而尽。 明明都是大学毕业的晚会,学校的主办方不知抽哪门子的风,晚会的饮料里不能算酒。 于是八点多晚会收场,一群人又说要去校旁边的烧烤摊撸串,当是散伙饭。 你能想象吗,一群穿着西服礼裙的人,坐在烧烤摊的矮脚凳上吆喝。 我不能接受,回去换衣服了,然后就在返程的路上遇见了路淮。 他早就把西装脱掉了,松松垮垮的 t 恤套在身上。 我喜欢他身上总是莫名让人舒服的劲,又随意又散漫。 他手里还拎着瓶没喝完的矿泉水。 我吸了吸鼻子,走上前问他。 「在等你的新女友吗?」 他没回我的话,把矿泉水瓶递给我,我下意识接住了,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然后他就摘下手腕上的皮筋,给了我。 那是我给他编的,大二的时候课多得要死,又掀起了拿皮筋宣誓主权的说法。 我挤了那点点七零八碎的时间编了送他,他总共也没带过多少次。 这会,又还我了。 「给你吧,你要是不喜欢就扔掉。」我捏着矿泉水瓶,装作不在意。 他没多言,皮筋又缩回他手里。 我盯着他骨节分明的手指,觉得不多一刻,皮筋就会出现在拐角的垃圾桶里。 他轻轻巧巧地将我手中的矿泉水瓶拎走,我没忍住,叫住了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