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出征回来了,他还带回来一个怀孕的女子。」 前院鞭炮齐鸣,正在迎接元毅辰凯旋,而我尊敬的婆母以「后宅妇人不宜面见外男」为由,命我在画霜院等着。 妙樱从前院跑回来,上气不接下气,催促道:「小姐,你怎么没反应?」 我拨金算盘的手一顿,故作高深地摇头,「他是将军,还是尊贵的承安侯,我骂不得,打不过,不如省点力气,多赚点银子。」 比起丈夫纳妾,我觉着还是没钱更为恐怖。 我是商籍,嫁给元毅辰算是高嫁,父亲担心我受委屈,成亲时给了我十二条街的商铺做嫁妆,珠宝店、绸缎庄、胭脂铺、酒楼客栈,应有尽有,每年盈利颇丰。 有银子傍身,日子倒也不至于太难过。 只是元府的人始终看不上我的出身,婆母曾当着一众夫人的面,说我上不得台面,肚子也不争气,两年时间也未替元家开枝散叶。 可她明明知道,大婚当日,元毅辰奉命前往边疆,只仓促揭了盖头,一走就是两年,只怕此时他连我长什么样也不记得。 若是我肚子争气,那才真是跳进黄河洗不清。 秋风瑟瑟,画霜院中的梧桐叶子开始泛黄,摇摇欲坠。 妙樱颇有些恨铁不成钢,自顾地坐在我对面,拿起一本账册,幽幽道:「你赚的银子八辈子都花不完,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 我一听,甚觉有理。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人死了钱还没花完。 想到我辛苦赚的银子可能会便宜某个倒霉孩子,我瞬间心痛到无以复加,当即从百宝箱中拿出十万两银票,交到妙樱手上:「帮我把西郊的地买下来,有多少买多少。」 西郊有千亩良田,原本属于某位大臣,可听说那家的独子得罪了明王,赔得倾家荡产,连祖产都卖了,这才保下了那个败家子。 虽说我不缺钱,可地当真没多少,若是遇上天灾,有钱倒不如有地。 多囤些粮食才是正经的。 妙樱显然十分认同我的想法,自动忽略前院的事,凑到我跟前谄笑道:「小姐,既然买都买了,不如把西山的杏子林也买下来吧。」 春暖花开,可以赏杏花,天气稍热时,可以吃到新鲜的杏子,吃不完的也可以拿去卖,稳赚不亏。 我稍加思索,觉得甚好,大手一挥,「准了!」 花钱的时候总是分外愉悦,看完账本,发现商铺的盈利又涨了不少,不禁感叹:「花钱的速度太慢,着实郁闷。」 妙樱一脸无语。 晚间,前院的丫鬟前来禀告,说是老夫人请我过去用膳。 我特意换了身衣裳,华贵而不失优雅的云锦,嵌着五彩宝石的金钗,满绿的翡翠手镯,衬得我肤白如雪,娇艳无比。 我像一只发着光的金孔雀,花枝招展地来到前院,看到我的一瞬间,婆母脸上的笑容变成了嫌弃。 「沈氏,来见过你妹妹。」 我一看,许久不见的元毅辰的身后站着一位女子,小腹暂时还看不出隆起,羞羞切切的模样,脸颊染着红晕,头发枯黄,似乎有些营养不良。 也不过如此嘛。 元毅辰却对她十分在意,好似害怕我伤害她一般,将她护在身后,做足的保护的姿态。 我笑道:「这就是夫君带回来的姑娘,长得真是……清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