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我很欣慰,我觉得只要我再接再厉,我一定可以和沈括成为路人。 可是老天爷偏要跟我作对。 在我 3 岁生日那天,「啪」,好像什么东西撞了我脑子一下,一瞬间我对于穿书的事完全不记得了。 满眼满心里只剩下了沈括那张让人垂涎欲滴的脸。 往后 22 年,我成了沈括的脑残粉,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追着他跑,而他似乎也乐意这样被我骚扰着,从未拒绝。 这不仅助长了我的气焰,而且就这样毫无疑问地,我们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不,坟墓! 站在别墅外,我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直掐得自己涕泗横流。 MD,美色误我! 走进别墅,客厅的饭桌上还摆放着精致的三明治和冒着热气的手磨咖啡。 没有动。 仔细想想,从 4 天前开始,沈括突然就不吃我做的早餐了。 他给的理由是:太早,不饿! 我没有深想,仍然每天早起给他做。 我总是想着:也许他今天饿了呢?如果他饿了却没有吃的怎么办? 可是现在,随着记忆复苏,我终于知道了原因。 不是他不饿,而是他要留着肚子去公司吃习暖暖给他带的早餐。 习暖暖说早上喝咖啡不好,习暖暖说三明治没有烟火气。 习暖暖说:「我最喜欢吃豆浆油条了,还有我自己熬的小米粥,沈总,您尝尝!」 「嘶……呼!」 我揉了揉胸口,有点儿疼,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