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7日那天是我的生日,醒来后立马从枕后摸出手机打电话给阿言,邀请她来参加我的生日会,妈妈也破天荒的给我准备了一碗长寿面,或许是因为从小到大长时间的忽略让她心里的良知唤醒了吧,原来还记得我这个儿子。 出发之前,我特意去修剪了过长的发梢,新的一岁想要焕然一新。 收到阿言的消息时,我正被朋友拉着唱陈奕迅十年,有人大声的问:“你们觉得十年后,你们在干什么?” 我的心里,没有答案。 而后去门口接她,她穿着一身黑色的短袄,拉着朋友的胳膊呆呆的站着,眼睛也忽闪忽闪,好像个小企鹅。 带她进去的时候不出意外,朋友们都在起哄把我们推坐在一起,她有点不知所措的低下头,我看见她的耳朵逐渐发红,于是刻意和她坐远了距离,心头却想快蹦出来般,有点奇怪的感觉。 这一定就是喜欢! 等阿言走后,有个朋友说:‘这个女生,不就是那个特别喜欢你那个妹子嘛?去年你那个英语书上的猪,就是她画的’,我放下手中的话筒问他:“你怎么知道?” 他从沙发的边缘走到我旁边坐下:“我女朋友和她是朋友,她就是五班的林言” 其他朋友也在这个时候恍然大悟般应合道:“昂她就是林言,我知道!” 原来在我不在意的角落,她的喜欢众人皆知。 在确定自己的心意后,我决定主动向她表明我的心意,当天八点,我问她:“等下有没有空?”,我们相约在她家附近的超市后门,过去时阿言的手被冻红,我递给她一瓶奶茶,问她:“喝吗?” 她正想顺势接下时,我将奶茶又收回去:“喝了就是我的人” 寒风呼啸而过,天空又开始飘下雪花,阿言蓦然瞪直双眼,我甚至感觉下一秒她就会低下一滴泪:“你是和朋友打赌输掉了吗?” 可能对她来说这个消息太过突然,我提出走着送她回家,等到她想回答了再给我答案。 肩并肩走着时,手因为晃动摩挲碰到她的手背,她并没有拒绝,我小心翼翼的手指攀爬版靠近她的手心,而后紧紧裹住她的小手,我直视着她的眼睛如同第二次相遇时她那般说:“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阿言,如愿成了我的女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