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发生了一件奇葩事。一女顾客竟为求打折在试衣间与男老板发生关系,事后因折扣不够,报警! 据悉,小刚是一家服装店老板,因为售货员临时请假,自己在店中留守。晚上9点多,一位衣着靓丽的年轻女子进入店内,逛了一圈,最终看中了一件标价8000多元的衣服。小刚见其对这件衣服甚是喜欢,于是提出,如果喜欢,可以给其打个大折。 女子大喜,心想要是能打4折,就可以省近5000块钱,拿起衣服就去是试衣间准备试一试。然而,女子刚换上衣服,店里的灯就突然关了,随后小刚又闯了进来。女子惊恐失色,这时小刚说“不用怕,门已经关了”!她才明白了小刚的意思,原来打折是有条件的。 女子没有反抗随后与小刚发生了关系。事后,女子付款时,双方就打几折的问题发生争执,女子既然是大折扣,就该是5折一下,坚持要求打4折,而小刚则认为打7折,已经是最低价。 最终女子一气之下报警,称小刚强奸了自己。小刚随后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而女子担心事情闹大,又多次表示谅解小刚,希望司法机关不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为了打折,竟然愿意与别人发生关系,这样的事情真的太奇葩,真怀疑这个案例的真实性。 2、我们来讨论一下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 小刚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受害人是成年女性,那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关键是判断行为人是否违背了妇女的主观意愿。 拿本案来说,女子与小刚发生关系的本意是为了打折,自然谈不上违背了女子的主观意愿,小刚的行为也自然不构成犯罪。 3、小刚的行为不是犯罪是什么? 打折虽然不像直接给钱,但是毋庸置疑也属于金钱交易,换句话说,小刚与女子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已然构成卖淫嫖娼。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双方都将面临最高15日拘留、5000元罚款。 4、女子报警后又为小刚求情? 女子明明知道自己与小刚发生关系的目的是为了打折,后在折扣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报警称自己遭到侵害的行为,其行为已然涉嫌到诬告陷害罪。 根据《刑法》第243条的规定,诬告陷害罪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而一般诬告陷害行为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主要是考虑诬告陷害的罪名、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以及司法机关的实际投入情况等。 拿本案来说,强奸罪属于重罪,而公安机关也逮捕了小刚,这种情况下一旦查实是诬告陷害,那女子必然将面临刑责。 5、最后,小刚的案件令人唏嘘,而其案件也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色字头上一把刀,遵纪守法、洁身自好,才能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