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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青黛坐的是第一班地铁,车厢里没几个人。大家都在当低头族,安静地玩手机,这让她心情尤其好。

  苍穹之下,正拿了一块烤羊肉准备吃的欧文,忽然心有所感,抬头仰望天空。

  初秋的傍晚,万里无云,可以隐约看到当空有一个小黑点。

  “欧文,你在看什么?”南茜端着连两杯酒,走到欧文的身边问他,“要来一杯吗?”

  “谢谢,没看什么。”欧文敷衍了一句,垂眸接过酒杯,却并没有如她所想地那般与她碰杯,而是自顾自用嘴撕了一口烤羊排嚼着。

  无论东西方,食不言这条规矩都是通用的。嚉

  南茜看着欧文像是咽下了嘴里的羊肉,才欲张嘴接着寒暄,后者却忽然对着她轻点了一下头,然后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你说他无礼吧,他离开之前还致意了;你说他有礼吧,分明又有一口气因他而堵在胸口,憋得难受。

  半晌后,南茜才郁闷地跟自己走过来的大表姐道:“艾米,这位伯爵先生平时也是这般傲慢吗?”

  艾米耸肩:“你可千万别在欧文的身上耽误时间,他是这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冷淡。从伦敦回来已经一个月了,他的浮翠山庄至今仍一场舞会都没有办过,你敢信吗?”

  “他这样的地位,冷淡一点才符合身份啊。”南茜倒是不以为意,听到艾米如此评价,心中反而对欧文更感兴趣了。

  到处送温暖的绅士,她真的看够啦!

  从小就有个李斯特这样的哥哥,冷眼旁观着他像只开屏的孔雀,东撩一个贵妇,西撩一位少女,从无失手、从不真心。嚉

  每次都是用暧昧让对方陷入热恋的错觉之后,当即断崖式冷淡下来,转身决绝离开,绝不肯多给对方一点希望。

  女人们不过是他每到一个地方都要追逐的猎物罢了,权当消遣。

  有了哥哥李斯特做对比,欧文这样的不叫冷淡,叫自持。

  南茜望着欧文在男人堆里鹤立鸡群般的挺拔背影,若有所思。

  艾米只看南茜的表情,就知道她根本没把自己的话放在心上,也就不再多说了。

  有些时候,需得亲自撞了南墙才知道回头的,别人说的都没用。

  跟南茜一样在时刻关注着欧文的人,当然还有屏幕外的夏青黛了。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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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夏青黛不理解为什么有些人会无聊到看吃播、睡播,但现在看着视频底下的欧文随意地端着盘子吃东西,她便有些明白过来了。

  有时候看吃播,确实也是件很解压的事情呢!尤其这个主播颜值还那么高,动作又这般赏心悦目。

  “监控真是世界上最棒的发明!”夏青黛低声自言自语,兴致勃勃地看着手机里的画面,还差点因为看得太入迷而坐过站。

  课堂的学习没有什么值得详述之处。十一放假前被调休的周日过得特别漫长,让夏青黛感觉仿佛回到了高三。

  如果不是课余时间能随时打开手机监控画面看看底下的欧文,夏青黛的心根本就静不下来。

  陶乐庄园那天的舞会盛况,夏青黛是看不见了。

  被阻隔着视线的她,当夜差点忍不住徒手去掀开遮住她视线的古堡屋顶呢!嚉

  当天欧文其实只跳了两支舞,第一支开场舞邀请简·奥斯汀,第二支则是跟陶乐庄园的女主人布朗太太跳的。

  这之后无论他的朋友们怎么劝说他下舞池,他都没有行动。

  没有女神的舞会,根本就了无生趣啊。

  舞会之后第二天,夏青黛在自习室学习完回到寝室,都没有跟室友们闲聊交流感情,而是直接洗完澡,钻进了自己用床帘隔出来的一方天地。

  也不知是不是有意的,平日里待在书房看书、处理乡间政务比较多的欧文,这一天却是站在户外的时间更多。

  夏青黛看着他指挥人群和水泥,浇灌路面,忙忙碌碌一整天,把浮翠山庄的路,一直修到了望荷山庄,效率惊人。

  他还用土豆和速溶咖啡,请了一堆小孩子给水泥路放哨,禁止有人提早去踩踏。嚉

  夏青黛对这个造路进度非常满意,感觉仅次于那天她和她哥双剑合璧了。

  有欧文这个行动力超强的十八世纪代理人就是方便,夏青黛已经能想象得到她开着法拉利,在一马平川的乡间水泥路上驰骋的画面。

  晚风轻拂,荷塘月色唱起来,油门虽然轰不了,但是车速完全可以飙起来。

  以夏青黛现在的“开车”经验,她觉得自己以后考驾照直接去考就行,压根不用花那个学的钱了tຊ。

  理论课对于一个从卷王之王的高考省份厮杀进省内top1学校的学子来说,肯定是没有难度的。路考这方面有十八世纪的实战经验,也不必担心。

  这次第,怎一个爽字了得。

  才花了一万多块钱,建设她的唐人街呢,能省一笔是一笔。嚉

  到了周一的傍晚,夏青黛一上完,就麻溜地收拾好东西回家了。

  她们寝室四个人,施燕因为路途和路费的原因没有选择回家。而其他三个女孩子,全都在周一下了课就坐车离开学校回家了。

  包邮区就是这么方便。

第291章 大山里出来的男人

  一路闻着草木味在林中穿梭了很久,特意选了未开发的烂路走,比平时晚了许久,杜仲才到达目的地——朝歌寨。鰬

  他抬起手腕看了一眼电子表,上面显示的时间是9点50分,跟他预计的一分不差。

  这时他才轻呼一口气,满意地回头看着来时路,一种切实的掌握感涌上心头。

  这就是他从小生活的大山了,有一个十分美丽的名字,以及和名字一样美的历史故事。

  在杜仲考上大学的那一年,这里被扶贫办看中了开发,欲要打造成一张有着历史岁月感的旅游名寨。

  只可惜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在最初的轰轰烈烈热闹后,这里很快又恢复成老样子,老破小是永恒不变的主题。

  走进寨子,零星的几栋原拆原建的民宿,才让寨子看起来有点旅游区的样子。

  当杜仲的身影一踏进寨子,就有蹲在院子里吃饭的寨民向他吆喝:“喂,哪里来的?驴友吗?要不要住宿?”鰬

  杜仲应声看去,是一位头发完全花白但脸又没那么苍老的很难准确分辨出年龄的男人,有点面善,但他不认识。

  对方很显然也不认识他,否则不会问出这个问题。

  杜仲不由一顿,摘下耳塞倾听片刻后,才打招呼道:“阿甘叔好,我是杜仲,阿良家的。”

  就在刚刚,杜仲听到了男人身后屋里人的说话声,确认了眼前人的身份——阿甘。

  一个十六岁就跑出去打工的叔辈,基本不回寨子。明明四十出头而已,本人形象却要比真实年龄瞧着老很多。

  杜仲就没有见到过他,只听人提起过,难怪不认识。

  在朝歌寨被开发成旅游区之前,这里是一座严重空巢的老寨子。寨子里除了老人就是小孩,很少见到壮年。鰬

  这些年旅游区开发起来了,寨子里跑出去的中青年,才又回来了一批搞旅游业。

  比如杜仲大伯家的儿子,就从羊城辞职回来,把自家的地收拾了一下,弄了一片给游客搭帐篷野营的区域,收点场地费。

  中年男人阿甘也是回寨创业的人之一,一边扒饭,一边说:“原来是阿良哥家的娃啊!你叫杜仲?听说你当医生了是不是?”

  “嗯,学医。”

  两人正说着话,男人身后的屋子里传出来一道充满喜悦的声音:“阿甘,是小仲回来了吗?”

  “是吧,说是叫杜仲,阿良哥家的。”阿甘回头应了一句,再看看杜仲,嘀咕道,“这真是阿良哥的种?瞧着不像啊。”

  “去!别胡说!”鰬

  里面走出来一个背有些微驼的老妇人,轻轻拍了阿甘的肩膀一下,语气略带嗔怪,然后满脸笑容地大声招呼杜仲:“哎呀,真是小仲回来了!太好了!快来三婆这里坐坐,好多菌子咧,来吃一碗!”

  杜仲把消音耳塞默默塞回耳朵里,然后对着老太太露出一个状是腼腆的笑,轻轻道:“三婆不急,我先回去跟爷爷奶奶说一声再来。”

  “哦,也是。”老太太一拍大腿,“是该先去跟你阿爷阿奶说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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