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有吃亏的习惯。
这辈子唯一吃过的亏,便是栽在陆镜年手里。 一栽便是七年。 但覆水难收,及时止损是我给这段感情最体面的交代。 同事嗅到八卦的气息,纷纷过来围观。 陆镜年大步奔来将姜筱姗护在怀中,看着她又红又肿的半边脸,气得怒火中烧:“温晴凝,你不要欺负新同事!” 欺负新同事? 这颠倒黑白的批判理由,真是荒谬! “周总,我已经辞职了。” 说完,我转身离去,搬走自己工位上的用品,没和任何人做告别,直接离去。 阳光公寓。 闺蜜吴晨看着我搬回来的小纸箱,瞪大了双眼:“你给他打了七年工,就带回来这么一点儿东西铝驺?” 纸箱里,是没用完的便利贴和热敷眼罩,还有保温杯和机械键盘。 一个普通上班族女孩的必背用品,寻常得不能再寻常。 “当年他开公司的钱是你给的,怎么着你也算公司的半个老板吧?说辞职就辞职?”吴晨问我。 我摇了摇头。 当初资助陆镜年的那一百万,他早在公司赚到第一桶金的时候就一次性还给了我。 我不懂得经营公司,只是个会点IT技术的程序人。 朝九晚五上班,于公是为了交社保,于私是为了陪在那个男人身边。 公司股份,陆镜年从没提过要给我,我也从未想过找他要。 现在ɹp回想,从前是真傻。 怪不得网上说,女人一旦恋爱,智商就会降为零。 吴晨叹了口气:“你为公司为陆镜年付出那么多,真的甘心吗?” 甘心? 七年的光阴,一个女人最光鲜亮丽的青春,都给了陆镜年。 我也曾幻想过未来,想和他有个家,想为他生儿育女。 但现在,他不配。 胃里一阵翻滚,酸水直直往外涌。 “呕——” 我抱着垃圾桶干呕,整个人有气无力。 吴晨一眼瞧出了我的异常:“你该不会……怀孕了吧?” 我手一顿,对着她轻轻点头。 “早孕10周了。” 吴晨心疼地拿纸给我擦嘴角:“你已经下定决心和他分手,那这个孩子你是打掉还是留下?” “再过两年你也要三十了,女人一旦迈过三十岁的坎,不管是找对象还是生孩子,都会比二十几岁更吃力。” 她说着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思考。 “我觉得你应该留下这个孩子,因为陆镜年是大部分女人都渴望的常青藤基因。” “但又觉得这孩子一出生就没有一个完整的家,没有父亲的陪伴,他的童年会比其他孩子少很多快乐,你自己也会更累。” 听到吴晨的分析,我迟疑了。 现在的我二十八岁,的确是女人的最佳生育年龄。 之前我打算去父留子,是省得以后还要考察其他男人,再大费周折地挑选合适基因。 还不如做个单身妈妈,省心又省力。 无父无母的我,太渴望亲情了。 能生个流着自己血脉的孩子,是我的私心。 可现在,陆镜年已经是个为达目的逢场作戏的男人。 甚至没了道德底线…… 这样恶劣的基因,我真的还要留吗? “不要了。” 男人我不要了,他的种我也不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