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孟玖安挺喜欢做饭的。
大大小小的锅具她买了很多,看着自己喜欢的食材在汤里咕嘟咕嘟翻涌的时候,蒸汽和香味一同弥漫带给她的幸福感无法言说。 但大多数时候她和小贝两个人根本吃不下太多东西,买回来的漂亮餐具也大多数搁置下来。 所以看着陆勋大口大口喝汤,又转头去厨房盛饭时,她忍不住笑了起来。 小贝瞪大眼睛,咬着橡胶勺子,大声道:“叔叔,你怎么这么能吃啊!你比小贝还能吃!” 陆勋的动作一顿,他脸上浮现起淡淡的红色,尴尬地说:“对不起孟姐,我太久没吃到这样的家常菜了,真的很好吃。” 小贝懂事地摆摆手:“没关系,我妈妈最喜欢能吃饭的人了。” “是啊,”孟玖安笑着说,“小贝能吃,但毕竟肚子还小,你帮我解决掉囤的菜,我还能去买新鲜的。不过你一个人住还不会做饭,平时都吃外卖吗?” “是啊,”陆勋可怜兮兮地说,“我每天都吃外卖,最多自己煮个面,周边的店我都吃腻了,最常做的事情就是跑很远去吃饭!” 孟玖安抿了抿唇。 她的理智告诉她,自己不应该轻易将一个同龄男人归为朋友或是同伴的阵营,可陆勋看上去那么诚恳又友善,比起那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弟弟,孟玖安更愿意接受陆勋时常来家里。 她犹豫片刻,低声说:“你要是不嫌弃,可以午饭的时候……” “不嫌弃!”陆勋迅速地说,他咧开嘴露出一个无比灿烂的笑容,“那我每天上班顺便买菜,就当伙食费了,孟姐你可以把要买的东西提前一天告诉我。” 孟玖安不缺这点钱,但毕竟让陆勋白吃白喝他自己也不自在,便答应了。 小贝滴溜溜的眼睛在两人中间打转,她早就吃饱了,但是新来家里的这个叔叔给她带来的新鲜感让她不愿意下桌。 虽然还听不太懂两人对话间的意思,但小贝大概明白,以后午饭时间或许能够频繁看见这个叔叔了。 她喜滋滋地跳下餐椅,从冰箱下层撅着屁股翻找出自己心爱的奶酪棒,递给陆勋。 “叔叔,送给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