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儿对此倒是极为自信:“夫人放一百个心,那肉真是新鲜的,奴婢好不容易买这么一回,哪能不打点起十分的精神?夫人若不信,跟奴婢去厨下看看便知道了!” 采薇本就要亲自下厨整治飱食,闻言真的就跟她去了厨房。洛千淮先前在康乐县城也亲自买过猪肉,是以知道肉价。便是康乐县那么个小地方,一斤猪肉也得十个五株钱呢,这儿可是西京,天子脚下,价格肯定只高不低。十个五株钱买一只后肘,这是大甩卖还是另有隐情呢? 涉及食品安全,洛千淮向来都不敢轻忽。想当年在急诊遇到的食物中毒的患者多了去了,那时候是有各种仪器药品帮着洗胃对症解毒,放在大豫就难为得多了。 把好入口关,对人对己都负责。 她让星璇照看岑儿,自己一言不发地跟在二人身后,一道往厨下而去。焌 崔家的厨房不大,有两个灶台,一大一小,收拾得干干净净,灶后不远处放着米缸跟水缸,旁边堆着好几袋粟米。 米缸侧面是地窖的入口,里面不消说,肯定也是储存了一些萝卜菘菜之类的越冬菜。 厨房的正中是一个砖石砌成的桌台,有点像前世厨房设计的岛台,上面正放着芦儿今儿采买的东西。 一只褪了毛的猪后肘,一把装满了浊酒的陶壶,一块豆腐,还有一尾一尺多长,不时扑腾两下的鲤鱼。 正逢渭水开河时节,藏了一冬的鱼又多又肥,价格也不高,三四个铜板便能买上一条。 采薇认真地验过了后肘,见并无什么异味,这才放下了心。 “芦儿用心了。”她笑着盘算道:“有鱼有肉,再加上白菜豆腐,还有腌的几味酱菜,便是一顿极丰盛的飱食了。”焌 第三百五十四章 又见栾葳娘 “可不是吗!”芦儿笑眯眯地附和道:“大娘子,你可不知道,夫人炖肉的手艺是一绝,便是当年宫中的贵人,也是赞过她的,您今晚可是有口福啦!”竑 洛千淮将眼睛从那条后肘上移了开来,叹了口气道:“我也想尝尝薇娘炖肉的手艺。但这条后肘可不行。” “怎么不行了?”这肉是芦儿采买的,听不得别人说个不字。 采薇也把目光投了过来,眼中满是疑惑不解。 “这是瘟猪肉。”洛千淮知道她们不认得,特意指点着外皮上的暗紫色斑块:“看到了吗?这是猪瘟造成四肢末端出血坏死后造成的。” 芦儿不服气:“那私贩说了,这些紫斑是胎记,根本不碍事的。” 洛千淮就皱眉:“那你再看看这肉的颜色。健康猪肉是淡粉色的,这肘子的颜色明显暗红发紫。这天底下,买的人永不如卖的精明,若真卖的是好肉,便是在乡下野市贩卖也能卖到十个钱一斤,又何必用这么低的价格出手?” 芦儿就看向采薇。后者其实也觉得肉价过低,有些不放心,听洛千淮这么一说,心中就各种纠结。竑 “大娘子,若真是瘟猪肉,吃了会如何?”她俭省惯了,虽然心里已然信了,但犹自不舍得丢掉。 “轻则呕吐腹泄,重则发热疟疾,便是一病不起,也是可能的。” 洛千淮特意把情况说得更严重了一些。猪瘟虽然不过人,且炖煮过程中,其中的病毒大半会被灭杀,但这肉本身对身体也没一点好处,肠道感染是肯定会有的,说不得还会染上未知的病菌。 她不是不理解,这个时代很多人对于食物的执着。若是遇到大灾之年,饿着肚子的人才不管有没有猪瘟鸡瘟,为了活下去什么都能吃。 但现在显然还不至于。景家虽然平时肉吃得少,但粮食却并不缺乏,根本就没到那个地步。 “那依大娘子的意见,这肉该如何处理?”采薇是真的很心疼。十个铜板啊,能买十个鸡子呢,就这么被浪费了。 想到这里,她狠狠地瞪了芦儿一眼。竑 芦儿瑟缩着低了头。听了洛千淮的话,她也没了想要出头吃这肉的想法。她是采薇买回来的奴婢,真要是生了病,夫人未必会给她请郎中。 “把这肉即刻送到东市的长聚丞那里,把事情说清楚。今儿那私贩卖的肉,肯定卖给了不少人家,须得把买家卖家都找出来,肉也得集中焚毁。而且,这猪瘟是有传染性的,之前接触过的猪可能都会传染,需要官府出面,查清病源,以免扩散。” 她说得条理分明,采薇也是宫里出来的人,眼界比寻常人家的主母要强上不少,立即便唤了老仆过来,让他拿了那条后肘,即刻去东市找长聚丞,将洛千淮的这番话带过去。 老仆前脚走了,采薇却有些赧然地看着她:“只是这么一来,晚上就没有肉菜了。说是庆祝,其实家里也是多日没吃过肉了。你阿翁在宫里还好,三天两头也能吃上点儿好的,阿芩却是馋肉好久了......” 洛千淮当然能听得懂她话里话外的意思,只是不愿去计较。 她今儿回来的时候,崔家除了送了食盒,还奉了一木匣的铜钱做诊金。那匣子虽然不大,但捧着也是沉甸甸的,想来至少有个一贯钱,也就是一千枚五株钱。 洛千淮没把这点儿钱放在眼里,但采薇却第一tຊ时间就盯上了,只是碍着面子不好意思讨要。竑 洛千淮本想着让星璇将钱直接给采薇,但脑筋一转,便说道:“左右闲着无事,我这便亲自出去买些肉菜回来,交给薇娘收拾。” 她这般说着,也不顾采薇略微失望的眼神,出了厨房回去寻星璇。 阿芩一听洛千淮要出去逛东市,羡慕极了,一门心思地要跟着阿姊一起出去,她也没有拒绝。 去请示采薇时,她巴不得女儿跟这位长姊搞好关系,更不会阻拦,反而还让她们不用急,多逛一会儿再回来。 下午天气晴好,初春的风带着丝丝暖意,街头巷尾烟柳蒙蒙,早开的桃花如云似霞,灼灼耀目。 天气好,景色好,再加上袋中有钱,洛千淮自然也不会辜负了这难得的闲暇时光。 她在东市一路走,一路就买了不少有意思的小玩意儿,连带着阿芩,也都换上了一套刚买的新衣,两个丫髻上各插了一朵金底宝石芯儿的珠花,左手抓着羊肉胡饼,右手抓着冰糖葫芦,吃得不亦乐乎。竑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洛千淮忽然看到了一辆有些眼熟的马车。 那马车黑漆平顶,门窗上都挂着宝蓝色的帷帘,只在车厢的侧面,以银粉刻画了一个并不起眼的篆字。 那是霍家的徽记。入未央宫的那一晚,她被人从长陵邑廷的大狱中劫出来,乘的就是这辆车。 系统操纵着她逃出来时,借着特殊的视角,她将这辆车看得清清楚楚,就连车前套的那两匹马,也都记得分毫不差。 所以这辆车,就是霍瑜的那位少夫人专用的吧?将人命视同草芥,还做出了劫狱那么大的事,人家还能好端端没事人一般,真的让她再次感受到,这个皇权社会的深刻内涵。 那车子的主人显然没有看见她,根本没有半点停留,一路直奔着矅星楼而去。 照理说,以霍家此刻权倾朝野的势头,家里的少夫人去矅星楼吃顿饭,完全是一件极正常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