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同学,还记得我吗?”
这个熟悉的声音静静从听筒里传出来,让孟金有一种仿若时光倒流的错觉。 十年来,他经常梦到相似的场景,他坐在高中的教室里,埋头苦读,其他的同学围绕着那个人,他们欢笑打闹,他却愁容满面。 又或者,他站在期中考试的名次表前,仰起头看着第一名的位置,名字不是他。 大部分是在教室,有时候是操场、宿舍,场景总是离不开高中校园。 这是困扰他十年的梦魔,他从不对人言说,难以启齿,谁会愿意把内心的黑暗主动展示给别人? 龙德。 这个名字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高中三年,不管他如何努力,都无法超越的名字。 “龙德又是第一,孟金又是第二。” 每次考试结束,这成了同学们的口头禅。 语气里,大部分是羡慕,仔细品,或许还带点嘲讽。 所有人都知道他有多努力,龙德却轻轻松松拔得头筹。 开玩笑的时候,大家嘲笑那些自不量力或者过分自信的同学,总是说“你以为你是龙德啊?”从来不会说“你以为你是孟金?” 这就是第一和第二的区别。 第一个登月的人所有人都知晓,第二个登月的人无人问津。 直到上大学,他才终于摆脱了龙德的阴影,他选择读了国内顶级公安大学,龙德则去了美国留学,据说后来在美国定居了。 虽然做梦经常梦见龙德,但他做梦都没有想到龙德会突然联系他。 龙德学的好像是基础学科,肯定不是刑侦相关专业,怎么会对一起20年前的案件感兴趣?和他有关系吗?孟金脑子里的疑问太多了。 沉默了片刻,他才回道,“怎么会忘记?你,你是龙德。” 他的心情复杂心绪杂乱,思维滞涩,说出来的话就结结巴巴。 龙德似乎很开心老同学还记得他,“不好意思,突然打扰你,我偶然看到国内的新闻,想起和美国的一起悬案很像,直觉或许二者有什么关联。你什么时候方便,我们可以详细聊聊。” 语气客气疏离,毕竟十几年不见了。 那种感觉又回来了,他解答不出来的物理难题,龙德却轻轻松松,甚至一眼就能看出答案。这个案子就是那道物理难题,他正一筹莫展,龙德给出了重要的提示。 人家明明是想提供帮助,他却心里不舒服。孟金没想到自己的心理如此阴暗。 阳光再充足的地方,也有光照不到的角落。 孟金和他约好四十分钟后联系,挂断电话,他的心情低落,连赵允执都看出来了,关闭了话痨模式。 人家肯定已经是科学家了,他却只是一个市局小刑警,人家研究的是高精尖高科技,他研究的是一群社会渣滓。两人的差距之大,他这辈子都追赶不上。 放弃吧,释怀吧,做第二名没什么不好。 他调整好心态,给阴暗的角落开了一盏灯,小心翼翼隐藏自己的秘密。 他告诉赵允执没有重要的事不要来打扰他,小事先替他挡一挡。 他坐在办公室的电脑前,加上龙德的微信,看样子龙德要和他视频通话。他还挺期待看看龙德的变化,毕业十二年,他青春不再,褪去稚嫩,身体壮硕不少,虽然还有几分姿色,但胶原蛋白几乎流失完了。不知道龙德是不是和他一样。 微信来电响起,他赶忙接听,屏幕上没有出现人像,他这才反应过来这只是语音电话,不是视频电话。 这样也好,他更轻松自在,不需要进行表情管理。 他以为开头照例是问候和叙旧,没想到龙德直接进入正题,一句多余的寒暄都没有,这人还是那么不通人情世故。 龙德的语速很快,像开了三倍速,孟金不敢走神,怕跟不上节奏。 很快,他就了解了原委。 23年前,美国纽约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一位修理电缆的工人挖出了一具尸体,尸体被保鲜膜缠绕得像个木乃伊,死者是一名男子,死亡时间大概一个月左右。 死者身上没有任何可tຊ以证明身份的物品,经过多方查找,终于确定死者的身份,他叫林昆,是华盛顿大学的学生。 一个月前,他向学校请假,说要去纽约散散心。因为没有电话,无法联络,老师并不知道他住在什么地方,二十天的时候老师才报了失踪案。 这条电缆恰好是在一个多月前铺设的,先挖出一米深的沟,再将电缆埋进去。凶手很聪明,将尸体埋到沟里,省时省力又隐蔽,如果不是一场大暴雨破坏了电缆,也许尸体化作白骨都不会被发现。 龙德又发来了很多案发现场的照片,这些照片的原版是老式的胶卷片,电子版是翻拍的。 林昆身上的伤口位置和刘天时几乎一模一样,同样是用保鲜膜包裹。 杀人手法和处理尸体的方法极为相似。所以说两起案件的凶手很可能是同一个人,或者是模仿作案。 “模仿作案似乎说不通,林昆案并不出名,也不是连环凶杀,刘天时案的凶手怎么会知道这起案件?除非他就是林昆案的凶手本人。” “况且时间间隔二十多年,模仿几乎没有意义。” 孟金如此分析。 凶手是同一个人,他在杀害林昆之后,完美处理了尸体,完美脱罪。一个人成功一次就会复制成功的经验,杀人手法,处理尸体的方法,都是复制第一次的经验。 “我的观点和你恰恰相反,我认为刘天时案就是一场模仿犯罪。”龙德耐心地听完孟金的分析,语速飞快地开始输出,似乎他早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但其实他的语速一直像开了三倍速。 “首先我对你的观点作出另一种解释,你说林昆案并不出名,刘天时案的凶手不会知道,为了方便陈述,我们把林昆案的凶手称作凶手一,把刘天时案的凶手称作凶手二,如果凶手二就是林昆案的关联人,他完全有可能知道此案并了解相关细节。 “当然还有另一种概率比较小的情况,凶手二不是林昆案的关联人,只是偶然看过新闻报道。从其他细节来看,这种情况也被排除了。 “你的第二个观点,模仿作案几乎没有意义。如果凶手二是林昆案的关联人,那模仿作案一定有其深意,只是我们还没有看破。再者,如果是同一个凶手的话,有些细节无法解释。我先问你一个问题,刘天时的耳朵后面是不是有一滴血?” 龙德一口气说完,语速飞快,没有停顿,孟金听得都快喘不上气了,听他说话真是一种折磨,不仅需要全神贯注,对呼吸系统也是一种考验。 刘天时的耳朵后面有一滴血,这个细节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新闻报道中并没有出现。 龙德既然问这个问题,那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林昆的尸体上也有。 孟金稍一琢磨就明白了,凶手二和凶手一不会是同一个人。杀人手法,处理尸体的方法,复制成功的经验可以理解,但在尸体的耳朵后面留下一滴血似乎没有必要。 这一滴血出现在尸体的耳朵后面,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凶手疏忽,不小心滴上去的;一种是凶手故意滴上去的。 林昆耳后的血滴是不小心滴上去的,因为尸体被深埋在电缆沟里,凶手不希望尸体被发现,故意滴一滴血没有意义。 刘天时耳后的血滴是故意滴上去的,目的是模仿作案。刘天时被埋得那么浅,却被裹成了木乃伊,这种矛盾的操作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每次考试,龙德的数学总是满分,人人畏惧的最后一道压轴题,他也能轻松解答。 孟金不是每次都能解出来,有时候他急于知道答案,等不及老师讲,就去问龙德。拐几道弯的条件,他苦思冥想不知如何利用,龙德却能一眼看透。 孟金立刻打电话给金博士,让她检测一下刘天时耳后的血液里有没有其他成分,例如棉签之类。 “我们接着聊吧,这两个案件是模仿作案,还有另外一个论据支撑,案发现场都有红枫树,而且是同一个品种。” 龙德发来两张图片,一张是林昆案发现场的,一张是刘天时案发现场的,上面都有红色的枫叶树,不同的是林昆案现场是一片红枫树林,刘天时案现场只有孤零零一棵。 刘天时案现场的照片正是唐小果拍的,没想到她发出的新闻,竟然让案件有了意外收获,否则龙德看不到新闻,就无法提供林昆案这条重要线索。 “这种红枫树是美国特有的品种,在国内很少见到,至少我没有见过,你在B市见过吗?案发的公园里还有其他红枫树吗?”龙德问。 孟金摇摇头,“只有这一棵。” 龙德只是淡淡地点点头,似乎早就猜到了答案,并且认为猜到答案没什么了不起的。 所以,凶手特意选择在红枫树下抛尸,是为了模仿,而不是因为红枫树是网红拍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