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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是裴昊云笙的小说叫什么名字小娇妻在逃裴总每天都想亲亲抱抱-老书虫书荒推荐热点小说小娇妻在逃裴总每天都想亲亲抱抱(裴昊云笙)裴昊最近才学了跳西洋舞。
他跳得还可以。慢舞曲的话,能跟下来。
原以为,他需要照顾云笙,不成想云笙只是刚开始有点不太熟练,跳了几步就流畅下来。
她动作优雅,很懂得配合他,生得又漂亮。
“跳得真好!”有人忍不住惊叹。
云笙是真漂亮,黑色丝绸旗袍,勾勒得她身材凹凸有致;肌肤白胜雪,乌黑似宝石般的眸子,水盈盈的;小脸樱唇,雪颈纤长。
她太白,而裴昊是深色肌肤。
两下对比,越发冲击视线。
宾客们大饱眼福。
“她好厉害。”
“不厉害,也做不了督军夫人的干女儿。”
章清雅也惊呆了。
自家这个四嫂,今天令她刮目相看。
章清雅不知为何,心里也酸酸的,很嫉妒云笙能出风头。
往后,宜城上流社会的人,都会记住云笙。
此刻,有个人应该和她一样心里难受。
章清雅找了找,找到了站在另一边的颜菀菀,她就挤过去,挤到了颜菀菀身边。
她刚站定,身后有女郎感叹:“他们俩好般配。”
章清雅回头,笑了笑:“那是我家四嫂。”
女郎:“她结婚了?”
竟是有点可惜。
颜菀菀恰好听到了这话,努力忍着,可脸色很难看。
她快要失控。
一曲结束,掌声如雷。
督军夫人柔声夸奖:“跳得很好。”
云笙的外貌优越。她性情持重,说话、做事有条不紊,这让她看上去举止娴雅温婉。
督军夫人没女儿。
她的养女盛柔贞活泼可爱。
其实,督军夫人最喜欢的女孩子,应该是云笙这样的性格和容貌。
督军夫人满意极了。
众人拍掌,都夸云笙。
云笙表情仍是很平淡,既不谦虚,也不骄傲。
她滴水不漏。
督军夫人更喜欢她这种做派了。
第一支舞结束,其他时髦的小姐少爷们,也纷纷进入舞池。
章清雅问颜菀菀:“菀菀,你不去和你的未婚夫跳?”
颜菀菀看了眼她:“自然要去的。”
她朝裴昊走了过去。
裴昊送云笙回到他母亲身边,还拉着云笙的手不放。
颜菀菀走过来,邀请他跳舞时,他微微拧眉。
一种被打扰的不悦,攀上心头;可想到广城那三个月的照顾、救命之恩,裴昊压下了心中的抵触。
他牵了颜菀菀的手,也去了舞池。
这只手,和云笙的完全不同。
他跳得很敷衍。
颜菀菀则是笨手笨脚。
有人嗤笑。
“听说夫人的义女,是这位未来少奶奶的姐姐?姊妹俩差很多。”
“她好黑,比少帅还要黑几分,怎么要娶她?”
“这可完全没得比。”
颜菀菀没学过西洋舞。
很多时髦东西,在颜公馆、姜公馆这样的老派门第,是不准学的。
只有那些暴发户,或者真正有权势的、门风开化的人家,才能接触到。
她看云笙跳舞,感觉很容易。
步子就那么几样。
章清雅又在旁边激将。
颜菀菀自负大方得体,她不能男士邀请,自己去找裴昊了。
裴昊的表情,则是很严肃。
他高大健壮,墨发浓密,面无表情看人的时候,军官的威严藏匿其中,不怒自威。
颜菀菀是有点怕他的。
她想到他看云笙时候的温柔,再看她时候的端肃,颜菀菀心里恨得要死。
她的心直跳。
因为紧张,加上没练习过跳舞,哪怕她自以为很简单的舞步,也跳得乱七八糟。
她简直像个牵线木偶,频繁踩裴昊的脚。
旁人有人笑出声。
督军夫人感觉丢脸,美目微沉;裴昊也留意到了她的木讷,就停了下来。
他带着颜菀菀走出了舞池。
颜菀菀脸色很不好看:“钊哥,我……”
裴昊想起她上次不肯救治他舅舅,试都不想试,事后跟他解释说:钊哥,我这个人不爱逞能。
那时候不肯出手,现在怎么就逞能了?
裴昊眸色深邃,将她直接带出了西花厅。
颜菀菀娇小玲珑,站在他旁边,可怜兮兮的。
裴昊派人在广城查了好几个月,确定当时救他的是颜菀菀。
可他很难把她和当时那个模糊的影子重合起来。
他对她,生不出亲近感。
反而是云笙,初见她就很有吻她的冲动。
可能是因为云笙更符合他审美。
娶妻娶德,是承诺,是报恩,跟喜欢没关系。
“钊哥,我跳得不好,给你丢脸了。”颜菀菀哽咽。
裴昊尽可能语气缓和:“这没什么丢脸。跳舞不是什么美德,不会也没关系。”
颜菀菀抹了眼泪:“你不怪我吗,钊哥?”
裴昊静静看了眼她。
她回视他,眼中有崇拜,也有柔情,水汪汪的眼睛也楚楚可怜。
“我怪你做什么?”裴昊语气缓慢,“你要是觉得不太舒服,先回去吧。”
颜菀菀:“我没有不舒服……”
“你状态不是很好,先回去休息。”裴昊道。
直接下了逐客令。
他不等颜菀菀回答,喊了自己的副官长唐白,“送颜小姐回去。”
唐白道是。
裴昊转身进了西花厅,不给颜菀菀拒绝的机会。
颜菀菀盯着他背景,脸色扭曲,眼神狠而狼狈。
回神时,发现唐白正在看她。
她立马收敛了情绪,声音很轻又缓慢:“劳烦副官长送我。”
“分内事,颜小姐。”唐白笑了笑。
他开车,送颜菀菀。
一路上,颜菀菀都在和他说话。既恭维他,又想套大少帅的种种喜好。
唐白八面玲珑,笑呵呵敷衍着她。
他不太喜欢这位颜家七小姐。
唐白第一眼看她,觉得她很凶恶,不是纯善之人。
这点,颜家六小姐云笙就完全相反。
唐白初见云笙 ,就感觉那女孩子慈眉善目、温柔可亲。
云笙的温柔内秀,像是刻在她骨子里的,再从眼神中流泻出来,叫人如沐春风。
丝毫不做作。
唐白始终觉得,当初救少帅的女人,不是颜菀菀。
颜菀菀这个人,唐白不是很了解,但总感觉她比较势利眼。
如果颜菀菀一开始就认识少帅,她大概会想方设法拍电报给督军府,拼了命邀功。
假如她不认识少帅,那她应该不会去救治陌生人。
唐白也把自己的想法,说给少帅听。
少帅没反驳,但也没听进去。
相反,颜家的六小姐云笙,她像是能救陌生人的性格。
她有种慈悲。
也许人不可貌相。
上次唐白送云笙,他就很突兀问了云笙一个问题,她是否在广城生活过。
云笙说她没有。
很笃定。
她没有去过广城。
而少帅自己和那个村子里的人,都证实当时在村子里的是颜菀菀,皮肤黑黑的女孩。
云笙太白,不是她。
唐白挺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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