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被锋利的牙齿刺破,剧痛之下,她不但没有躲避,直接一把揪住野兽脑袋上的毛。 身体像是弹簧一样翻起来,用全身的力气将野兽摁在地面,膝盖对着野兽的脖子压下去。 咔嚓一声,野兽脖子断了。 野兽的牙齿还深深地刺入她的皮肤,她掰开野兽的嘴,把自己的手臂解救出来。 摸了一下野兽的形状,发现居然像是狼。 狼是群居动物,有一头狼出现,就证明附近有很多狼。 再加上她被咬的血淋淋的手臂,血腥味走到哪里都能暴露位置。 徐栀初把衣服撕下来,将手缠紧,抓起地面的石头,戒备的盯着周围的房间。 等了半晌,也没等到一个动物前来。 她慢慢地站起来,却因为饿太久,头晕目眩,扶着石头,慢慢的看向周围,确定没有任何危险,她才松了一口气。 树林里死寂一片,鸟鸣声都没有,偶尔风吹树叶发出沙沙的声音。 徐栀初坐下来,用石头切开了野兽的皮,低头就从野兽身上撕下来一块肉,囫囵地嚼了两下。 确定饿不死,就靠在石头上继续睡。 这一次,她睡得很浅,周围稍微有任何动静,她都能听见。 就这么熬到了天亮,徐栀初从石头后面走出来,就看见一头狼趴在一棵大树下,她吓得本能的躲避在树后。 偷偷看去,那头狼许久都不动一下,像是死了的样子。 徐栀初慢慢靠过去,用石头砸了一下,还是没动。 她踹了一脚,确定死了,才弯腰把狼拎起来仔细一看,已经死透了。 身上却没有任何伤口,致命的地方全都好好的,怎么死的? 她环顾四周,发现她之前躲着的石头上,也有一头狼。 走了一圈下来,周围死了五头狼,加上她杀死的那一个,一个狼群死得干干净净的。 死一头狼,可以说是病死,意外死的。 一个狼群都死了,绝对有外力。 徐栀初第一反应就是有人! 她仔细的感受四周,却感觉不到任何人。 而昨晚的人却不声不响地干掉了所有的狼。 人类对未知事物的恐惧,和周围的危险,是很敏感的。 徐栀初不假思索的快步离开,还没走几步,余光看见树上有一个闪光点。 她靠过去一看,树上插着一根三寸长的针,比一般的针粗一点。 徐栀初拔下来,发现这个针的硬度比一般的针要高很多,针尖很锋利,轻轻一碰,就刺破了手指。 她回去蹲在一头狼面前,仔细地检查狼的头,最后在它太阳穴上发现了一个很小的伤口。 拉开两边的毛,就看见一根一模一样的针刺入了狼的脑袋。 其它几头狼全是这样死的,一击命中,准确度百分百。 “谁?”徐栀初对着空旷的树林喊,她的回音不断的回荡在周围,却没有一个人出来。 徐栀初爬上石头,环顾四周,依旧看不见任何人。 “谁在暗处?有种出来和我单挑,躲躲藏藏算什么?” 那个人无论她怎么挑衅都不愿意出来。 就在徐栀初准备放弃的时候,树林里突然传来了嚓的一声响。 像是脚步声,徐栀初余光瞄见一棵小树摇晃了一下。 她不假思索追过去,小树后面什么都没有。 徐栀初站在原地,有些懵。 “傅璟天……是你吗?” “你还活着就出来,让我看你一眼,我不和你谈恋爱,我们可以做朋友,我只要你活着。” 第105章洗干净了躺床上等少爷 树林里过了许久,只有寒风萧萧,满地萧瑟的树叶,鬼影子都没一个。 “是不是你的灵魂回来保护我了?” 徐栀初以前不理解,为什么有些人会相信佛神。 她现在相信了,因为活着的人需要一个精神寄托。 这个时候,被人类创造出来的神,就派上用场了。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回来了,看在你帮了我的份上,那我就原谅你不出来见我。” 徐栀初把针藏好,用石头切下来一根狼腿,拎着就往南边走。 其实这里根本不需要什么指南针,远处的雪山那么明显的坐标,只要背着雪山走,就能走出大山。 走累了,她坐下来吃肉,咬一口下来,放在一块干净的石头上。 “傅璟天,给你的。” 她自己吃了一口,嫌弃道:“味道不太好。” 吃饱了,继续上路,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 她一个人在山里走了三天,才走出大山,看见山下的村子炊烟袅袅,村民烧饭的香味扑鼻。 徐栀初下山,敲响了其中一家村民的门。 门被打开,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妇人,看见她一身血污,狼狈不堪的样子,说了一句当地话。 徐栀初听不懂。 老人又说了一句,她还是听不懂。 于是,老人又换了一种,“你好。” 在异国他乡,听见自己的母语,异常的亲切。 徐栀初眼前一亮,本能回了两个字,“你好。” 老妇人眉开眼笑,用瘦的全是皮的手把她拉进去,指着桌子上的土豆和水,比划了一下让她吃。 徐栀初饿坏了,还是礼貌的道谢,坐下开始狼吞虎咽。 假装没发现,老人出去,把门给反锁了。 刚刚吃饱,喝了两口水,门就被人外面打开,七八个男人冲进来。 十分钟后,徐栀初被五花大绑,坐在一辆摩托车后面去城里。 然后被当地人用三十万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将军。 她被关在门卫旁边的小屋子里面,没有床,地板上铺了一块布,就在上面睡觉。 小房间没有窗户,唯一能透光和空气的就是敞开的门。 不错,门是敞开的,他们根本不担心她逃跑,因为跑不掉。 徐栀初来了第一天,睡了一天。 第二天,就有好几个中国老板来看她,因为她不配合,还有价格谈不拢没卖成。 缅北的冬天十几度,不是很冷。 但是徐栀初这个房间在别墅大门口,寒风呼呼的往门口灌,冻得她只能披着睡觉的毯子。 今天别墅举办宴会,整个别墅灯火通明,晚上来了很达官贵人。 豪车一辆接一辆。 徐栀初就裹着毯子,坐在门槛上,看着那些豪车从她眼前来来去去。 晚上,缅北下起了暴雨,门口的地位有点低,半个小时,就被水淹了。 一辆加长林肯从门口进来,保安们全部跑到门迎接,齐刷刷的鞠躬,“欢迎大小姐回家。” 加长林肯开地很快,碾过门口的积水,洒了徐栀初一身,她瞬间成为了落汤鸡。 那辆车霸道霸道的停在别墅大门口的阶梯前,保镖举着雨伞等候多时。 后座下来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 男人是东方面孔,面容精致,头发和衣服都很考究,看来是精心打扮的。 而他不是别人,恰好就是徐栀初的目标,赵耀。 徐栀初的目的的确是赵耀,她这一天一直搞破坏让那些老板看不上她的原因就是,那些老板太低级,和赵耀见不到面。 她还在筛选中,没想到赵耀就送上门了。 赵耀举着扇,回眸绅士的把车里的丹云扶出来。 丹云穿着一袭高定礼服,贴身的礼服将她丰满的身材线条展现的淋漓尽致。 性感得任何男人看见都会流鼻血。 赵耀绅士的把雨伞偏向丹云,他自己的肩膀却淋湿了。 他们走上台阶,站在屋檐下,把雨伞递给保镖。 要进门的时候,赵耀突然回眸,便与徐栀初隔雨相望。 徐栀初裹着毯子,头发被淋湿,坐在门槛上,瑟瑟发抖。 她黑亮的眸子在撞上赵耀的眼神那一刹那,立马别开脸,手忙脚乱的用脏兮兮的毯子擦着湿透的脸和头发。 她漂亮的脸煞白煞白的,微微颤抖着身体,像是垃圾堆里的波斯猫,脆弱得快要活不下去。 丹云自然也看见了徐栀初,她垂眸掩饰眼中的杀气。 “赵哥,走吧,别让爸爸等久了。” 赵耀低头一笑,“好。” 进了大厅,丹云找个借口离开了,对着下面的人吩咐。 “门口那个女人,立马解决掉,我在离开宴会的时候,希望她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是的,大小姐。” 徐栀初回到屋里,坐在角落避风。 门口风太大了,身上湿透了,吹风肯定会感冒。 她靠在墙边,闭目养神。 片刻,听见外面传来了脚步声,他们用当地话和门卫说了几句。 然后她的房间进来几个拿着枪的男人,“女人,跟我走。” 徐栀初睁开眼睛,“去哪里?” “少废话,让你跟我走,就跟我走。” 男人上前,一把抓住她的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