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礼勿视,宋潇月不再关注前面小声打闹的小情侣,脖子一转,耳边同时传来沉重刺耳的刹车声。 旁边是一个公交站,公交车来了,市中心都这样,很多人下,很多人上,几分钟的时间,站台上就换了一批面孔。 像一条流动不息的河,来来往往都是水,身在其中的意识不到,身在局外的分辨不出。 宋潇月不着痕迹地摇了摇头。 算了,应该不是。 何况如果是,对方没有认出他,意味着那的确只是一桩小事。 世上人那么多,谁也没必要去记住每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4.要不要打招呼? 将世界的范围缩小到容市,每时每刻上演的相遇和离别不计其数,或许在医院,或ʝƨɢ许在游乐园,或许在马路边,或许在候机厅。 还或许在某个不算宽阔的电梯里。 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关系能从陌生人发展到什么地步,第一要看相遇次数,第二要看相交意愿。 譬如擦肩而过也可以成为知己好友,邻居见面也可能抬头不识。 当你和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偶遇三次,第三次的时候,你还记得对方,要不要上前打个招呼,正式认识一下? 沈培风背贴着电梯墙壁,握在遮阳伞上的手不自觉攥紧了,伞面上的热度还没降下来,烫得她手心痒。 现在是八月,太阳每天都有无穷的热情普照大地,把空气晒得像蒸笼,密不透风,灼热滚烫,一团一团捂住人的皮肤,直到把人体内的水分榨成汗逼出来,闷干了又重来,循环往复,像个恶作剧的小孩。 和四月、六月的天气都很不一样。 可是她又遇见了宋潇月。 沈培风想起那包已经被她在一个多月前一点不节约挥霍一空的纸,忽然有点心虚。 随即又理直气壮地安慰自己,心虚什么,那纸他都送给她了,送她了就是她的,随她怎么用。 但是又回到那个问题,要不要打招呼? 在沈培风做出决定之前,宋潇月已经请周围人让一让,走出了电梯。 十七楼,沈培风知道,是一个辅导机构。 宋潇月是来做暑假兼职吧。她以前也做过。 他和朋友们这么快就旅游回来了? 高考成绩也出了,不知道他考得怎么样,会去别的城市吗? 国内最好的大学是A大,在哪里来着?合市,还是海市? “叮。” 沈培风余光瞥见红色数字,心一跳,赶紧迈出电梯,胡思乱想差点错过楼层。她在二十层,和十七楼辅导语数外不一样,这层和楼上两层都是少儿兴趣班,有书法、绘画和乐器。 电梯门合上,沈培风在原地沉默地站了片刻,然后将手里的遮阳伞叠好,收进挎包里,再抬头时就和前几天一样,神色安然地走向左边的书法班。 “秦老师。” 沈培风走进教室,不好意思地跟已经到达教室的秦衫打招呼。 “小夏来了。”秦杉眯眼笑起来,手里依然稳稳运笔。 秦衫以前是某个大学的书法教授,退休之后受朋友邀请,寒暑假来带一些书法班,主教软笔。 沈培风是三年前认识秦衫。那年她高一,考砸了某个重要的模拟考试,第二天去公园散心,然后就看见搭了张桌子站在绿色树冠的阴影中写字的秦衫,周围围了一些人,沈培风无所事事又好奇走过去。 其他人大概是觉得沉闷无趣,久一点的看半小时,短一点的三五分钟,来来往往,只有沈培风一直站在旁边。她没看秦衫,她在看字,看白纸,看毛笔尖,看黑色的墨水流淌无声。 她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总之后来秦衫问她:“小姑娘,你很感兴趣啊,要不要来试试?” 直到那一刻之前,沈培风都感觉自己没有听到其他任何声音,仿佛偌大空间里只有她自己,静谧,安宁,没有干扰,没有烦恼,除了鼻间真实的纸张味和墨水味,什么都不见了。 什么都不必再有。 只要那些笔画慢慢落下去,世界就能只剩她一个人。 公园旁边有一大片湖,湖风吹过头顶沙沙作响的叶片,也吹过沈培风似乎许久不曾感受过外界一动一静的心,催着她说:“好,谢谢。” 沈培风从来没写过毛笔字,所以怎么可能第一次就写得好,她又不是天才。 但她那天收获了几张黑溜溜的狗爬字,还有一位老师、一个朋友。 一开始沈培风经常去公园找秦杉,秦衫会教她写字,给她布置“作业”,之后他们越来越熟,沈培风偶尔会去秦杉家里,秦杉也会请沈培风帮他一些小忙。 书法班助手这件事就是秦杉邀请她来的。算上这次,沈培风已经是第二次当秦杉的助手,隔天来,固定上午十点到下午四点,每天八十块。沈培风原本不打算要工资,但秦衫说:“那不行,这是机构发的,你不拿我就得从自己工资里发给你了,小夏你忍心让老头我下个月没钱买零食吗?” 认识久了,沈培风越来越觉得,比起书法家,秦衫更像一个顽皮的老爷爷。 她也悄悄地将秦衫当做她的爷爷。 “老师您今天来早了?”沈培风看了看表,九点,是她一向到的时间没错,但秦杉来早了半小时。 秦衫“哼”一声,似乎很不满,嘴角却没掉下去:“早上子溪送我来的,就来早了。快来看看我今天这字怎么样。” 沈培风恍然大悟。杨子溪,秦衫的外孙,S大法学研二,作息极其苛刻规律,六点半起,十一点睡,雷打不动。而且因为他从小就跟着秦杉学书法,现在大了也经常会到秦衫家住,找秦衫一起写字静心。 可这就苦了秦衫,本来老伴没了后生活就不比以前幸福祥和,外孙一来,作息规律和饮食习惯统统被管束,薯片没收,手机少看,早起还要跑步,活像七老八十又多了对爹妈,以至于他没少跟沈培风诉苦。 沈培风也见过杨子溪几面,对方谈吐温雅,行事得体,模样和衣品都好,从外表实在看不出来会有秦衫描述中那么幼稚霸道,反而给人一种安心可靠的感觉,和宋潇月那种尚显年轻的沉稳不同,而是…… 沈培风眼皮一跳,她怎么又想到宋潇月。 沈培风默默深吸一口气,把脑海里那个沉静的身影赶出去,快步走到秦衫身边看桌上新写的字。秦衫每天讲课前都会自己先写一幅字,可能只有一个字,也可能有几句话。 今天是一个字,“虹”。 沈培风还没恢复正常的心跳又逐渐加快了步伐。 “您写得很好,”沈培风诚实道,秦衫功力深厚,即便不专心写,也很难会写得难看,何况对待字,秦衫从来不会不专心。顿了顿,沈培风又道:“这张……能送给我吗?” 秦衫疑惑笑道:“怎么?今天好像很高兴,遇见好事了?你还是第一次开口跟我要东西呢。”他猜,“喜欢彩虹?” 沈培风语结,说不出原因。 她应该是不喜欢彩虹的。 但自从第一次遇见宋潇月,她一看见彩虹,或者和彩虹有关的事物,就会把它和宋潇月联系在一起,仿佛—— 彩虹就是那么美好的东西。 就应该和美好的宋潇月密不可分。 沈培风手指停在字迹旁的空白处,最终对秦衫笑了笑,说:“嗯。有点。” 听见沈培风承认,秦衫似乎有点惊讶,盯着沈培风看了会儿,然后搁下笔,大方又欣慰地道:“既然这样,下课后你带走就是了。” 沈培风跟秦衫道谢。 秦衫呵呵笑,眨眼暗示:“只是口头感谢?” 沈培风一愣,随后反应过来,犹豫一瞬还是坚守原则:“……下次您偷吃薯片我还是会告诉学长。” “……”秦杉清了清嗓子,小声抱怨,“小夏你究竟是哪边的?” 沈培风装作没听见,转身去跟来上课的小朋友打招呼、收作业了,顺便也没忘拿走那张已经属于她的新鲜墨宝。 * 十点钟,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