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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承风不在意的挑挑眉,绕过了这个沉重的话题。

“小丫头脑子挺聪明啊,看来爹娘也应该是个聪明人。”

怎么听上去,有些老不正经的意味呢?

陆景枫故意脸一沉,用手指在小几上点点:“酒也有了,该轮到你讲故事了。”

董承风倒也痛快:“说吧,丫头,想听什么?”

“想听你的身世;听你怎么和前太子认识?为什么会到他府里做琴师?

听你在前太子府几年的所见所闻?后来又是怎么离开太子府的。还有……”

陆景枫承着他的目光。

“前太子府,到底是谁做了赵王的内应,是不是手巧的夏才人?那么沈杜若在这里面,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你竟然连沈杜若都知道?”

董承风脸上带着一点不可思议,“知道多少?”

“不是很多。”

陆景枫:“知道她医术很好;被他爹算计,进了太子府当女医;还知道她是唯一一个在巫咒案以后,还活着的人。”

丫头啊!

这些你都不该知道。

董承风慢慢垂下的目光,掩住眸中一点欲夺眶而出的泪。

你最该知道的,是你爹是谁?你娘是谁?

还有。

你是谁?

陆景枫敏锐的发现,董承风身上的气质又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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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眼神,到表情,甚至每一根头发丝,都无声的往外流淌着一种叫“悲怆”的情绪。

这使得他整个人看上去少了一点压迫感,多了一点难得的脆弱。

她没有再催,而是静静地等着。

“我的身世很简单。”

董承风终于抬起了头,面色平静道:“西域人,羌族,爹娘生了八个儿子,我排行第六。”

有一年师父游历到他们家乡,突然萌生了想要买个儿子,将来给他养老送终的念头。

上百个孩子挤在一起,师父让他们把手都伸出来,看一圈后,挑中了他。

他是这些孩子里面手指最长的。

师父替爹娘买了四头母羊,一头母牛,五头畜生换了一个他,师父常说:你小子值老钱了。

“那时候,你几岁?”

“七岁,还没一条自己的裤子,都是穿上头哥哥穿破的,夏天就直接光了个屁股,家里十几口人,穷得叮当响。”

董承风笑道:“没有人舍不得我,就我娘送我的时候,抹了几滴眼泪。”

“你呢,舍得家里人吗?”

“我舍不得个屁!”

董承风:“我师父一看就是个有钱人,手比我们那边女人的脸蛋还白还嫩。

母羊生小羊,母牛生小牛,家里多了这五头畜生,小的能吃饱饭,大的能娶媳妇,多划算。

再说了,师父把我买回去,是替他养老送终,那还不得加倍的待我好,否则等他老了,躺在床上动不了,就不担心我做点啥?”

陆景枫听到这里,才明白这人的野性从哪里来——爹生娘养,是刻在骨头里的东西。

“他待你好吗?”

“好个屁!”

董承风灌了自己一口酒,“天天让我练琴,弹错一个音,鞭子就抽上来……”

不抽手,不抽脸,就抽后背。

旧伤还没好呢,新伤又起来,那几年他后背就没有一块好肉,睡觉都只能趴着睡。

“最苦的时候我心想逃吧,反正他也逮不着我。”

“逃了吗?”

“还没逃呢,他就赶我走了,说我烂泥扶不上墙,不配做他的徒弟,让我有多远,滚多远,别折他的寿。”

“是激将法吗?”

“不是,是我真的不长进。”

董承风说到这里的时候,轻轻笑了。

“草原上长大的孩子,每天就知道撒了风的跑啊,跳啊,比那狗儿、马儿都跑得欢,哪里能坐得住?一刻都坐不住的。”

可离开了师父,他能去哪里呢?

第七百一十四章造化

他求师父,再给他一次机会,师父点头同意了,可没过几日,他老毛病又犯。

这回,师父一不打,二不骂,丢下十两银子,直接把他推了出去。

十两银子,能买好多头羊呢,回家给爹娘买羊,羊生小羊,小羊再生小小羊,家里也能吃上白米饭。

他兴冲冲地扭头就走,可走着走着,心里不知为何慌起来,越走越慌,好像心口突然开了个洞,忽忽的往外漏风。

他一咬牙,就又跑了回去。

跑到门口时,听到一阵琴音,他唰的一下,眼泪就流了出来。

“陆景枫,你知道这世上有种琴音,悲得能把你的五脏六腑都揪成一团,你的眼泪会不自觉的就流出来。

甚至觉得这世间已没有什么东西可留恋的了……万念俱灰。”

董承风闭了闭眼。

他从这琴声里,听到了师父的苦、师父的难;也听到了师父漆黑漫漫的人生路上,无人可诉说的伤和痛。

那一刻,他忽然想好好学琴了。

不光是为了那白花花的大米饭,而是想将来有一天,他能从师父的琴声里,听到一点开心。

“我师父出生在一个世家,在他出生前,家道早八百年就不行了,可家里还摆着世家贵族的谱儿,规矩贼多。

他父母很早就死了,他是长子长孙,为了养家糊口才做了琴师。可家里人一边花着他赚来的银子,一边又嫌弃他做琴师给家里人丢脸。”

陆景枫忍不住插话:“琴师靠什么为生?”

“靠给贵人弹琴,说白了和琴伎也没什么区别,就是卖艺挣钱,看着挺高雅的,实际上也是贵人手中的玩物。”

董承风挑了一下眉,表情有些轻佻道:“偶尔被贵人看上,也只能卖卖身。”

陆景枫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师父年轻的时候长得好,细皮嫩肉的,贵人都很喜欢他。其中有个有权有势的,待他很好,金山银山都舍得捧到他面前来,我师父就跟了他。”

董承风冷笑:“跟了几年,贵人玩腻了,就把我师父给一脚给踹了,回到家中,正碰上他最小的妹子嫁人。

按理该是他这个做亲哥哥的,把妹子背出门,可他妹子怕婆家有什么想法,硬是没让他背,连送亲都没让他送。

可笑不可笑啊?

这家里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睡,都是他在供着;他妹子所有的嫁妆,都是他掏的银子,临了倒还嫌弃他丢人。

我师父万念惧灰,拍拍屁股就走了,什么都没拿,身上就背了一把七弦琴。”

陆景枫也冷笑:“这应了一句老话:狗不能喂太饱,人不能对太好。”

“如今回头再看,也是好事,正因为有了这一出,我遇到了他,我还得谢谢他一家。”

董承风无所谓的笑笑。

“算命的说我师父一生有三劫,一劫为家,一劫为情,一劫为徒,都他妈的算准了。”

他跪了三天三夜,才跪得师父心软。

从那以后,他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每天屁股都不挪开板凳,十指弹出了血。

师父打他的次数越来越少,脸上的笑越来越多,每天夜时,还端来一盆热水,让他把手泡到热水里。

泡手的时候,师父有时候会给他讲些琴理,有时候就说些人生经验。

他总是听得昏昏欲睡,心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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