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心狗肺的东西,不配吃我爸妈辛苦钱买来的东西。 爸妈说我马上要去读大学了,不能没几件像样的衣服,于是带我去逛街买衣服了。 「你故意的是不?」 我妈一边给我比画着衣服,一边笑着问我。 我也不装,嘿嘿一笑:「我就是让她明白,她在她那些家人眼里就是个提款机。让她明白她这么毫无保留的付出换来了什么。 「有些事情,别人再怎么说也没用。只有结结实实打在身上,才知道疼。 「听了她嫂子的那些话,她心里难受了,才知道自己做得有多过分!」 我妈没好气瞪了我一眼:「就你主意正!」 我要不主意正,你们早就被吃得骨头都不剩了。 逛了一下午,傍晚才回家。 一回家,我那作妖的嫂子又给了我天大的惊喜。 「耀儿!你在干什么!你怎么能撕你姑姑的录取通知书!」 一进院,我妈就惊吼了出来。 耀儿吓得哇哇大哭。 我和我爸跑进来,就看见原本被我爸锁在柜子里的通知书碎成了纸屑。 李春燕优哉游哉从屋里走出来,装模作样地打了耀儿两下:「叫你调皮叫你调皮,你姑姑没了通知书可就去不了北京了。」 嗯? 难不成,李春燕以为没了通知书,这北京我就去不了,学上不成了? 她真是油盐不进啊,她哥嫂嘴脸暴露得那么清楚了,她不仅没有意识到问题究竟出在了哪,反而对我打击报复起来了。 又蠢又坏。 看她那副洋洋得意的样子,我忍无可忍了,一个箭步冲上去,狠狠给了她两巴掌。 打完后,也不管她哭声震天,扭头就走了。 想必,我爸妈也不会搭理她。 我去了学校,和老师说明了情况,老师也明确和我说没有通知书也没关系,到时候正常去报到就行了。 吃了定心丸,从学校离开后暂时不想回家面对李春燕。 便和爸妈打电话,告诉他们我去同学家了。 爸妈理解我的心情,只叮嘱我注意安全,天热不要去河边玩。 于是我在同学家开开心心玩了两天。 第三天的时候,接到了爸妈的电话。 「晴晴你快回家吧,耀儿出事了。」我妈哭得快要喘不上气来了,我吓得赶紧回家。 等到了家,才知道耀儿出了什么事。 11 刚到家,哭得双眼红肿的李春燕就猛地朝我扑过来了。 「是你!是你害死了耀儿,你是杀人凶手! 「耀儿那么乖……你怎么下得了手啊?他是你侄儿,是你们老陈家的根啊。 「耀儿,耀儿,我可怜的耀儿啊。」 李春燕劈头盖脸一顿骂,一边骂一边打我。 幸好及时被街坊邻居拉开了,不然今天我这脸准让她挠花了。 「晴晴你可算回来了,耀儿他……耀儿他没了……」 我妈哭晕在我怀里。 我爸也哭红了眼睛。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小小的耀儿,活泼捣蛋的耀儿,会和我说姑姑吃糖糖的耀儿。 此刻,安安静静地躺在那。 小脸早已经没了血色。 我还来不及问到底怎么回事,李春燕又扑了上来:「陈晴晴你还我耀儿,你把耀儿还给我!」 12 警察很快就赶到了。 他们说我涉嫌溺死陈耀儿,要把我带回去调查。 溺死耀儿? 我? 这怎么可能! 但李春燕一口咬死,就是我溺死的,而且她还有证人。 她嫂子何霞站起来,对警察道:「警察同志,是我亲眼看见她带着耀儿去河边的,她就看着耀儿在河里扑腾啊。 「可怜的耀儿才三岁就没了,警察同志你们要给孩子做主啊。」 耀儿死了,我很难受。 虽然李春燕不厚道,但耀儿总归是无辜的。 我红了眼睛,大吼着:「既然你看见了,你为什么不救?」 吼完之后,我冷静了下来。 何霞和李春燕一直不对付,这次却和她一起诬陷我,还说亲眼所见是我溺死了耀儿。 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猫腻。 耀儿的死,怕或许真的是人为。 「我……我要去救,可我不会游泳。」何霞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谴责我,「你真是丧尽天良,春燕不就是不让你去上大学,你至于淹死个孩子吗?」 13 因为何霞的口供,警方将我带回去了。 我爸妈来看我的时候,我才知道李春燕竟然找了媒体。 她在媒体面前,痛哭流涕,说我平时在家就总欺负他们母子,说我有多么自私多么歹毒。 她说我这样的人渣不应该读书,她希望北大能开除我。 却绝口不提,耀儿出事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爸妈,你们信不信我?」 「我们当然信你了,你是我生的,你是什么性格我还能不了解?」我妈红着眼睛,哭个不停。 我爸唉声叹气着:「事情闹得有点大,现在大家都信了她的话。听说,好多人跑到北大那个什么网上,呼吁抵制你入学。」 「爸妈你们放心,事情不是我做的,警察会查清楚的。你们先和我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听了我爸妈的一番话后我才知道事情的原委。 原来他们被嫂子伤透了心,打算把家里的田地都租给叔叔来种,又说到宅基地的事情。 被嫂子听见了误以为他们要把宅基地卖了,不分青红皂白就和爸妈大吵了一架,带着耀儿跑了出去。 结果第三天,河边捕鱼的邻居发现耀儿漂在水里。 等捞上来的时候,人已经没了。 「嫂子当时在哪?」 「在打牌。」我妈气不打一处来,「她说她心情不好去打牌了,耀儿就放身边了。可一转头耀儿就不见了,等找到的时候,耀儿已经没了。 「她和媒体说,耀儿一直很喜欢你,没想到你会这么狠心。」 也就是说,耀儿出事的时候,李春燕不在现场,何霞却刚好撞上了。 问题是,何霞为什么会在呢? 「爸妈你们别急,我有不在现场的证人,不会有事的。」 14 我确实有不在现场证人。 耀儿出事的时候,我正和三个同学一起在网吧开黑。 警察根据我提供的证词,找到了三个同学。 分开审问,但三个同学的证词和网吧的监控,以及我的游戏账号 IP 地址,都能证明耀儿落水那一整天我在网吧。 与此同时。 警察又很快找到了另外一个人证,一个放牛的老伯。 他说他亲眼看见耀儿掉进河里。 他想去救的时候,孩子已经被水冲走了,他不是我们村里的,是从新闻上看到李春燕污蔑我,才着急忙慌赶过来给我作证的。 于是警察把我放了。 那么问题来了。 为什么何霞会说,是她亲眼看见我把耀儿扔进河里的。 警方敏锐地察觉到了问题,将何霞关进了审讯室。 一开始,她还不承认,她仗着自己怀孕了,天不怕地不怕,咬死就是自己亲眼见到我把耀儿扔河里的。 直到警察说,作伪证留案底后,会影响孩子考公参军。 何霞一听不得了。 毕竟,她可是天天嚷嚷着她肚子里的天赐以后是要当军官的。 这下子,全招了。 原来是她看见耀儿掉进河里之后,自己没打算救也没喊人,而是直接找到了李春燕。 她告诉李春燕,反正耀儿救不回来了,不如将计就计。 如此一来,不仅能让我去不了北京上不了学,还能以签谅解书为条件,要挟我爸妈把宅基地交出来,再要点钱。 李春燕在牌桌上输了很多钱,于是她同意了。 事成之后,宅基地归李春燕。 赔偿的钱,归何霞。 「但找媒体这事我不知道,和我无关。不过要我说,她还是聪明,知道找媒体卖惨。听说有不少人看她可怜给她打赏呢!」 15 栽赃诬告。 警方逮捕了两人。 李春燕却毫无悔改之意,她站在审判席上,哭号着: 「要不是你们两个偏心,我能走到这一步吗?耀儿是你们的亲孙子,你们却只管女儿。 「你们都不打算回来了也不肯把宅基地送给我。 「我一个女人没了老公怎么养活耀儿?耀儿死了就死了,去陪他那个短命爹也没什么不好。 「但陈晴晴你记住了,是你害死了耀儿!」 她简直不可理喻,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