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心理压力很大,只能对孙华妻子的咆哮视若无睹。 张和则低着头,一个劲地说对不起。 后来孙华妻子情绪失控,在证人席脱力晕倒。 看着孙华妻子被人抬出法庭,她的女儿追在一边哭着叫妈妈。 我的内心第一次出现了「职业素养」和「为人道德」的冲突。 …… 后来,公诉人一直抓着张和提前打电话告知杀人行为,以及张和没有在孙华被吊起的五分钟内停止迫害为主要控诉点。 将张和的行为描述为:蓄谋已久还妄图减刑的明知故犯行为。 公诉人的这句话是我印象最深的。 「每个人心中都有恨,若人人有恨都如张和一般,那法律便是一纸空文,道德便是遮羞面具,张和的这一行为仅仅是为了宣泄恨意,与其风评为人都无关系。」 公诉人仅用这一句话,就将我的辩护方向全盘否定。 之后我据理力争,但还是没能改变本次庭审的结果。 最后法官宣判张和处以:死刑。
3 老法官宣判完结果后,张和被狱警架着带离现场。 他没有激烈的挣扎,只有一双空洞的眼睛一直望向我的方向,直至消失在门的那边。 而我在原地不知所措。 …… 下午我就去看守所找了张和。 我坐在他对面,一言不发。 当时的心情挺复杂的,我不光是他的律师,还是他的学长。 试想一下,你大学的熟人成了杀人犯,你该如何面对他? 一方面我替他感到惋惜,另一方面又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还有一方面则是认为自己能力不足,不能为他争取到减刑。 反正我们两个谁也没说话,僵持了五分钟,张和才开口。 「我不接受死刑,我要上诉。」 「死刑案件都有上诉的权利,法院一定会受理,但你得想好用什么理由上诉,如果没有合适的理由,大概率还是会维持原判。」 我看过很多案例,很多死刑案上诉的目的不是为了改变宣判结果,而是为了让犯人多活那几个月的上诉期。 谁知道张和忽然狂躁,他捶打一下桌面,然后把头埋进去,不断揉搓自己的头发。 「我不能接受死刑,死了就一无所有了,我不能死。」 是啊…… 死了就一无所有了。 可孙华也死了,他的家人也一无所有了。 这话我只在心里想,没说出口。 不出意外,张和就是死刑了。 现在我作为张和的律师,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联系张和的家人。 「你有办法联系到你哥哥吗?这么大的事情应该让他知道。」 张和忽然抓住我的手,一口气深吸到底。 「别找我哥,别让他知道。」 「可他有知情权。」 「求你了。」 「……」 当时他看我的眼神很奇怪,直到这个案件结束的那一天我才看懂。 此时的我只以为张和是不希望唯一的亲人知道他成了杀人犯。 所以我松口。 「好吧。」 「学长,是不是只要有新的证据就有可能改变死刑判决?」 「只要证据合理合法。」 张和坐回椅子上,好像犹豫再三,最后咬牙拍桌,下定决心一样。 「学长,我要翻供!」 4 「翻供?」 回想起本案铁证如山的证据链和供词,我真的不太理解张和翻供的行为,所以我提醒他。 「张和,你的审讯记录全部有视频存档,审讯过程不存在严刑拷打和疲劳审问,证据链都指向你,你不要为了上诉而说假话。」 张和点头。 「学长,我不能接受死刑,因为不是我想杀孙华,是周钱想杀孙华。」 「周钱?这个名字我有印象。」 我刚准备思索,张和就说出了那人的身份。 「工地的项目经理。」 这话才说出口我就懵了。 伸出手比划了好半天才捋清楚思路。 「周钱,项目经理,公诉人的证人?」 「嗯。」 我把脑子里那些凌乱的语言汇总成一句话。 「买凶杀人?」 就看见张和直视我,点头。 「他给我一百二十万,让我杀孙华。」 「为什么你现在才说?」 「一百二十万,只要我能出狱,就能拿到一百二十万的巨款,所以我之前自首,配合警方做口供,都是希望能轻判,我只要挺过在监狱的日子,一出狱就能拿到一百二十万,可现在我被判了死刑,我根本没有命拿到这笔钱,那我不如保住性命。」 原来如此,我好像搞明白了这其中的逻辑。 「难怪当你听到最快十三年就可以出狱的时候就松口了。」 慢着…… 不对啊。 孙华只是外来务工人员,周钱是项目经理,他要是讨厌孙华,大可以直接用职权把孙华赶走,何必杀人呢? 我将疑惑问出来,就得到张和这么一个回答。 「我不知道具体原因,只猜到一点点,孙华大概知道经理的什么秘密,他好像已经用这个秘密威胁过经理好多次了。」 听完这个解释,我坐回椅子,拧紧眉头,捂住眼睛,这个案子好像没看上去那么简单。 我又仔细想了想,又觉得不对,于是问。 「那里是工地,周钱完全可以用施工事故来杀孙华,为什么要找你?」 他给我的回答也很真实。 「经理说,如果孙华死在项目上,项目就要停工整改,会影响进度,那是房产工地,一旦停工,就会……」 他话不说完,点到为止。 如果问题按照这个逻辑来解释。 那就太合理了。 孙华屡次用秘密勒索周钱,周钱不堪忍受,于是买凶杀人。 而张和因为未出社会,遂被周钱教唆,实施了杀人行为。 张和知道自己无法逃脱法律的惩罚,于是打算通过自首的方法获得减刑,好早日出狱得到这笔巨款。 之前在供词里不说这件事,是为了钱。 而现在翻供是因为被判死刑,就得不到钱了。 如果以此为上诉点,证明周钱买凶杀人的罪行。 或许能为张和减刑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5 我将张和的翻供提交给了法庭,按流程,本案需要递交回公安机关重新审理。 事后,刑警来看守所对张和进行审讯,我那时候就坐在张和左边。 他们当时提问的重点就是证据。 警方需要证据证明周钱买凶杀人,张和的供词可以算作人证,但想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还需要物证。 结果这么一询问,发现张和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周钱的罪行。 周钱是这么联系张和的。 他在工地趁张和做工的时候,将张和拉到一边,和张和提了这件事,并口头承诺给现金。 施工现场,唯一的监控探头在塔吊上,所以就变成了如下情况。 一没有通过短信、通话、社交媒体联系。 二没有留存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