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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的事一幕幕从他脑中闪过,然后他就想起南浔问他能不能坚持一辈子。

昨天没有反应过来,醒了之后再想到这句话,陆瑾之欣喜若狂。主角为转身抱上小叔叔后,她成了豪门娇宠的小说-南浔陆瑾之(转身抱上小叔叔后,她成了豪门娇宠)最新章节阅读

要他坚持一辈子,还能是什么意思?

陆瑾之用力一拍脑子,昨晚怎么就错过这种好事了。喝酒他妈的真耽误事。

他随便收拾了一下,就飞快往学校赶去。自己的课也不去上,直奔南浔所在实验室赶去。

实验室里好多人,陆瑾之的出现,让人一致回头看他。少年喘着气,额头上因为小跑过来,都是汗。他一眼看到南浔,说:“南初姐,我能的。”

南浔这才看到他,放下手里的东西朝他走过去,递给他一张纸巾,道:“这个点,你们有课。”

“我马上就回去上。南初姐,等我下课,我过来接你。”陆瑾之眼睛亮晶晶的。

同实验室的同学说:“那不行,南浔下午要跟我们同学聚餐。”

“改天我请大家,今天她得跟我一起。”

“嗬,你算哪位啊?”同学故意调侃道。大家都知道是追求者。

“是她小男朋友。”陆瑾之面不改色的说。

南浔说:“先去上课。”

“好的。”陆瑾之听话的走了,但一路上都在给南浔发消息。她的手机不停响着。

同学开始恭喜她,陆瑾之综合各方面还算不错,跟她郎才女貌。唯独徐斯言,打碎了一件器材。不过没有人注意到。

“你跟他在一起了?”这是他在离开实验室时,问她的话。

南浔温和的说:“他很好,我想跟他试试。”

“他对你的热情不会保持多久的。”徐斯言道。

“你唱衰为了什么?”南浔跟他保持着距离,“我们怎么样,都跟你毫无关系,不是吗?”

南浔走了,留下他在她身后,目送她离开。

徐斯言在往后一段时间,经常能看见他们一起出现在校园里,要么是图书馆,要么是食堂。她很安静,陆瑾之在她面前很闹腾。

但她愿意宠着陆瑾之,也愿意接受他天天黏她。她也在改变。

徐斯言看着会嫉妒,越嫉妒越看,越看越嫉妒,在这个循环里,他痛苦又执拗。他想成为陆瑾之,另一股声音,又告诉他,他跟南浔不会有可能。不被家里祝福的人,怎么会幸福?

陆瑾之也不会有什么不同。

他总有一天,也会抛弃他。他只是自己的替代品。

可徐斯言的心里还是空落落的。

如果南浔是谌横山的亲生女儿就好了,他就可以坚定不移的选择她。

很多年后,当南浔跟谌横山的关系公诸于世时,徐斯言苦笑了很久。

是他不懂珍惜,所以老天爷也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为时已晚,他只能独自回忆,她曾经那么虔诚的喜欢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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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跟陆瑾之的这一段恋爱,一开始,南浔没有多喜欢他。

陆瑾之当时是一个热情的招人喜欢的少年,南浔能感受到她的好,她同样愿意给他足够的关爱。她很体贴,也包容他的一切。久而久之,她很习惯他在她身边的日子。

人生那么无趣,有一个人陪着也挺好。他会拥抱她,亲吻她,他的任何活动,都会带着她一起,从没有过抛下他的时候。南浔跟陆瑾之在一起的生活,非常丰富。

顾越一行人,她便是在这个时候,真正熟悉起来的。

陆瑾之跟他们玩得再热闹,也会时不时抬头看看她在不在附近。要不就是拉着她的手。毫不掩饰对她的喜换,也从不介意在她面前,身份摆的很低。

她说困了,他就跟大家告别。她说想吃东西,他就让她等着她去买。所以他的朋友们,也很尊重她。

南浔在那个圈子里,头一次被人这样尊重,就是因为陆瑾之。任何人对她不客气,他都会发火,吵架都算好的,偶尔越吵越凶,差点动手。

南浔问陆瑾之能不能坚持一辈子,她这么问,却并不在意他真能坚持多久。但跟他一起,很快乐。那种不用再孤身一人的快乐。

毕竟还有绛家人,他们是逾越不了的鸿沟。南浔不指望陆瑾之跟家里人抗争,她能安心跟他享受一段时间,已是极好。

不过南浔没想到,绛家人会那么快知道他们的事情。

南浔被叫到绛家做客时,在她意料之中,绛母看她带着厌恶,礼仪修养,让她说出的话还算客气:“南初啊,我们已经给陆瑾之做好了规划,他有自己的路要走,以后也要继承家里的事业,我们做长辈的,还是希望他可以找一个,对他事业有帮助的另一半。”

绛母很委婉,给了她面子。南浔想,她跟陆瑾之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了,这段时间的陪伴她已经很开心,到此她也心满意足。

“我明白你的意思。”她顺从,让大家面子上都好过。

这和谐的气氛,到这位置,都很好。直到陆瑾之进来,带着火气,不过做到南浔身边,还能好脾气给她夹菜。

绛母笑意便装不下去了。

“妈,既然你把南初姐给喊回来了,我们就也算见家长了。以后南初姐还要麻烦您多照顾,她没有父母疼爱,希望您能对她好点。”

绛母黑脸,放下了筷子。把陆瑾之喊走了。他们不知聊了什么,陆瑾之出来后就拿起南浔的包,牵起她的手,道:“我们走。”

绛母随后从楼上跟下来,气的满脸通红:“陆瑾之,你敢从这个门往外走一步,以后就别说你是我儿子!你以为你为什么能在外面受到百般优待,那是因为你爸的面子!”

“只要你离开,从今天开始,你就不会再有一分生活费!坚定你自己的选择,是要付出代价的!”

南浔见惯他奢靡生活,他这种娇生惯养的人,脱离不开家庭。

她慢慢的把手往回抽,陆瑾之却抓得紧紧的。毫不犹豫的,带着她走出家门。

“南初姐,我可能以后要让你过苦日子了。”走出家门之后,他就说了这么一句,“但是我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我是个男人,我总有办法谋生的。你放心,我也不会让你很苦。你也别丢下我,行吗?”

南浔莞尔,坚定的说:“好。”

“我会努力的。”但陆瑾之还是低估了生活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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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瑾之从小到大,过得都是极其娇惯的生活,日子究竟有多苦,他没有概念。

现实远比他幻想中,要艰难许多。

南浔毕业的那个暑假,无处可去,身上的钱不足一万,陆瑾之身上所有的卡都停了。她得为读研考虑,最后她跟陆瑾之,选择租在一间地下室里。

面积很小,也只有半扇窗户,能看见地面。哪怕太阳很大,室内也依旧昏暗。

陆瑾之住进来的第一个星期,就起了一身疹子。他知道日子不好过,一开始都不敢跟她说,怕去医院花钱。

为了不被发现,他也不敢碰她。带着一身疹子在外送外卖,夏天热,一捂疹子更多了。最后抵抗力下降,有一天晚上,发起高烧。南浔才算发现。

打车去医院的路上,他紧紧黏着她,靠在她怀里。南浔突然说:“要不,就回去吧。”

他真的不适合过这种日子,他适应不了,身体也承受不住。

陆瑾之很虚弱,但还是立刻就睁开眼睛,握着她的手,道:“我不会拖累你的,你不要赶我回去。”

南浔眼睛很红,她亲了亲他,说,“我没有赶你走,也不怕你拖累我,我们是一起的。你要是不想回去,那就不回去。我只是怕你吃苦。”

他这才安心的闭上眼睛。

陆瑾之很严重,在医院住了几天,也没有医保报销,南浔仅剩的钱,也就没了。

陆瑾之往常是最不在意钱的,这一次,每天都问她花了多少。最后说:“我不想住院了。”

南浔难得生气,冷淡的说:“你不住那你就回去吧。”

她往外走,陆瑾之赶紧拉住她。因为自责,他低着头,“可是住院要花好多钱。”

南浔道:“我还有钱,你担心什么?”

陆瑾之便不敢再提这事。

但花的是她读研的钱,商科读研学费贵,需要几万。南浔在安慰陆瑾之的时候,同样在为自己的学费发愁。

陆瑾之出院那天,他们坐在出租车上,谁也没有说话。但他们双手紧握。

“你上学的学费不够的。”

“不够,也没有关系,大不了就不上了。”至于考研,她大不了再考一年。其实就算没有陆瑾之,她也只能勉强攒够学费,或许可以问谌英芝要一点。

“不行,一定要上,钱我会想办法的。”陆瑾之道。

南浔没有说话。

陆瑾之隔天回了一趟家里,绛母看他落魄模样,也很心疼,见他回来,以为他是服软了,让他回家里休息,又让阿姨熬了鸡汤。

他却不肯往家里走,道:“您能不能借我点钱?她要上学,钱我会慢慢还您。您怎么逼我都好,不能把她的前途毁了。”

绛母的笑意消失了,无情道:“那是你们的事。你要是一天不肯回来,你怎么样,我都不会管。”

“妈,您是不知道她有多好,我很难过的是,您甚至不愿意多了解了解她。”陆瑾之道,“您不愿意帮忙,我会自己想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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