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头发太短了,我才刚刚找到一点手感,她就秃了。」 「那就换个地方剪呗,」张科笑够了,开始给沈雅出主意,「你们女的下面不也长毛吗?」 「靠,你好猥琐啊!」沈雅笑着拍了张科一巴掌,「我才不要碰那么恶心的地方,要剪你自己去剪!」 张科接过了剪刀:「去就去!」 我惊恐地睁大了眼睛,拼命地想要挣扎。但是没有用。我的身体被徐琴和沈雅压得死死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张科弯下腰来。 咔嚓一声,我的校服裤子被剪烂了。 然后是内衣。 最后,冰凉的剪刀贴在我的腹部……咔嚓。咔嚓。咔嚓。 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地狱的话,那么我现在,一定就在地狱之中。 可是,只剩下三个月就可以参加高考了,我只要再忍三个月就好了,三个月。 「啧啧,她屁股真大!」 「呵呵,她也就这个屁股能看了吧~」 那两句话成为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忍不了了。 我怎么能再忍? 舞蹈活动室四面都是镜子,我可以清晰地看到每一个人脸上的笑容,包括我自己。 不对,镜子里那个衣不蔽体的人不是我,她有着一头齐腰的长发,一张破碎但是漂亮的脸蛋。她在笑。 「秦芳芳,」我在心里喊她的名字,「我知道你为什么来找我。」 生死有隔,哪怕是厉鬼,也不能轻易找活人索命,所以,她要找替身。而八字轻、对沈雅他们抱有同样恨意的我,就成了最佳人选。 「可我有一个更好的办法。」 沈雅、张科、徐琴,你们一个都逃不掉。 你们必须死! 03 我听爷爷说过,人的头顶和左、右肩膀上各有一把火,八字越重,火气越旺,邪祟越不能近身。 换句话说,只要我能让沈雅他们身上的火变弱,那我就能让他们成为秦芳芳的替身。 我决定从徐琴下手。至于原因,一是因为她和我一样,是蓝色领结,命格没有沈雅他们那么福泽深厚;二则,呵,当初就是她「拉皮条」,让沈雅选我做室友的。 我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交友软件,填写完资料,就开始找附近的人。没过多久,就找到了徐琴的头像。 不过,这个头像可比徐琴平时漂亮多了。她穿了一件一看就价值不菲的 V 领真丝长裙,头上用一条珍珠发带挽起,露出修长白皙的脖颈,和闪闪发光的钻石项链。 这一套装束实在是眼熟得很,我都在沈雅的衣柜里见过。 不过,此时此刻,我并不想向沈雅揭露她养的狗一直在偷穿她衣服的事,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明德高中占地广阔,自然不可能坐落在寸土寸金的市区。它位于城郊,三面环山,而自古以来,山都是埋尸的好地方。 我早就知道我们学校建在乱葬岗上,平时从不肯在天黑后乱逛,生怕因为八字轻而撞鬼。但是,今天是个例外,我特意等到晚上十二点后,偷偷溜出寝室,去了学校西山。 西山阴气最重,以前总有学生在这边看到鬼火。老师说,鬼火是人死后,骨头里的磷元素自燃形成的,没什么值得可怕的。 老师说得对,但不全对。爷爷跟我说过,绿色和蓝色的鬼火都不用在意,但是红色的鬼火一定要避开。那是鬼要娶亲。 此时此刻,我的面前就飘着一团红得发紫的鬼火。 我咽了咽口水,按捺住自己转身就跑的冲动,从包里掏出了那面被沈雅打碎的镜子。那是秦芳芳最早现身的媒介,自带鬼气。 我将手机屏幕调到徐琴的交友界面,朝下放在镜子上。紧接着,我从包里掏出一沓红纸,跪在地上,开始叠纸衣。 新鬼只敢穿白衣,只有厉鬼成亲,才穿红衣。 虽然我小时候跟爷爷学过叠纸衣,但是,时间毕竟过去太久了,我生怕出错,叠得极其慢。 不知叠了多久,耳旁的风声忽然停了,空气静得可怕,连虫子的叫声都听不见了。我心里一抖,下意识想抬头,查看那团红色的鬼火的情况。 可是,我的头抬不起来。 我的肩膀变得十分沉重,就像有人趴在我的背上。与此同时,我听到了一个粗重的喘息声,就好像有人在对着我的脖子吹气:「呼哧,呼哧……」 我浑身发抖,忍不住用眼角余光看向了自己的肩头。然后,我看到了一张青白色的、颠倒的脸:嘴巴在最上面,像一个无底的黑洞。 那张脸之所以是颠倒的,是因为它的脖子虽然断了,并没有完全断裂,仅仅一层皮挂着,像一团烂肉,耷拉在我的肩膀上。 而且,它在笑。 我浑身的血液都快凝结了,手上的动作却不敢停,依然在叠纸衣。终于,纸衣成形,我的肩头一松,下一秒,纸衣晃晃悠悠地飘到半空中——厉鬼穿上了它。 暗黑色的血不断地从纸衣上往下滴落,在地上形成一条细长的血线,而那条血线的终点,是我! 我成了厉鬼的目标! 我想逃,双脚却像在地上扎了根一样,一动也不能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鲜红的纸衣朝我的脸罩下来,像是一张巨大无朋的嘴。 就在此刻,一阵狂风大作,镜子忽然渗出血来,比纸衣上的血更多,更黏稠。与此同时。我听到了一个阴冷的女声:「滚。」 纸衣的动作停住了。 我不知道镜子和纸衣是如何交锋的,只知道最后,纸衣发出了一声尖啸,十分不甘地离开了,只在地下留下了一团纸灰。 那是接受了提议的意思。 就像我之前说的,阴阳有隔,厉鬼不能随意与人扯上纠葛。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结阴亲就是一个常见的作弊的法子。 我刚刚以镜子做媒介,将徐琴的资料给了厉鬼,又按照规矩,亲自叠了红纸衣,向厉鬼提亲,为的就是让厉鬼看上徐琴,去找她提亲。 「秦芳芳,谢谢你。」这个法子太过凶险,今晚要不是秦芳芳出手帮我,我必定丧命,「我们的复仇,终于开始了。」 翌日,我在食堂碰见了徐琴。 她的脸色灰白,眼窝凹陷,看上去好像三天三夜没睡觉了,精神却亢奋得很,抱着手机聊个不停。见我看她,她一抬下巴,冷笑:「丑八怪,你看什么?」 「你的耳朵……」 我话还没说完,徐琴就迫不及待地打断了我,开始炫耀:「好看吧?我刚认识的男朋友给我买的绿宝石耳环!」 「不光耳环,还有钻石项链。」徐琴示意我看她的脖子,眼睛亮得可怕,「我在网上查过了,全是真货!」 我沉默了。 在我眼中,徐琴耳朵上戴的根本不是什么绿宝石耳环,而是两片外圆内方的纸铜钱。她的脖子上也没有什么钻石项链,而是一道麻绳勒出的红痕。 徐琴被鬼遮眼了。 她新交的男朋友,就是昨晚的厉鬼。 「他说了,这只是见面礼,等我跟他结婚了,好东西会更多。」徐琴的表情得意极了。 我知道徐琴爱慕虚荣,一直偷偷拿沈雅的东西,在网上装白富美,来钓凯子。但是,我没想到她真的能蠢到这一步,这么快就上钩。 话说回来,我昨晚没给沈雅的资料,也是考虑到这一点。沈雅再蠢再恶毒,也不会轻易答应一个陌生人的求婚。 大概是我的情绪过于外露,徐琴忽然有些恼怒:「你是不是看不起我?」 「是,我没你聪明,没你讨人喜欢,可是那又怎么样?」徐琴猛地站起来,眼神怨毒,「赵宁,我还是过得比你好!」 「所以你设计我,让沈雅选中我?」入学后,我和徐琴分到了一个寝室,又因为两人是同乡,关系比其他人都亲近一些。 因为校长的话,我在学校行事很低调,从不跟戴金领结的人打交道。可是徐琴的想法和我不一样,她想讨好有钱人,从他们手上捞好处,于是她主动去找了沈雅,做了沈雅的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