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过一觉,头发的卷有些散开,对着镜子梳了半天,我决定去理发店烫一下,顺便再染个色。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拎上包包就出了门。 春城是个很美的城市。四季如春,鲜花遍地。哪怕在烈日炎炎的七月,拂面的风也带着丝丝凉意。 在路边挑了家看上去比较顺眼的理发店。 刚推开门,坐在吧台旁高凳上穿着米白色油布围裙的男生起身迎了过来,微微弯腰,客气地说了声:「欢迎光临。」 待他站直,视线停留在我脸上后,那张婴儿肥的俊脸有瞬间讶然。 「好巧,又见面了。」我冲他摆手笑道。 他微微颔首,面上又附上一层薄薄的红。如春日盛开的桃花,好看的紧。 看来不是不禁逗,是太容易害羞。 他应该是只负责接待的。我告诉他我是来烫发的之后,他便离开,唤了另外一个年龄看上去要大上几岁的男生过来。 对照着染色板选了个银灰色,一整套下来足足折腾了三个多小时。不过效果还是不错的。 做完头发,我本想和那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奶膘道个别的,毕竟连续两天能在不同的地方偶遇,也算得上一种缘分。 环视了一周,没发现他便做了罢。 也不过是一萍水相逢的过客吧。 我原是这么想的,直到几天后再次遇见他。 春城夏季多雨,且雨水往往来的毫无征兆。所以我很少在晚上独自出门。 要不是简瑟瑟鬼哭狼嚎地打电话,我也不至于此刻躲在天桥下面吓得瑟瑟发抖。 我蜷缩着身子,紧紧攥着已经没电关机了的手机,一遍又一遍地默念,「没事的,没事的。」 可在下一道雷声响起,还是会没出息地抱头紧闭双眼,脑海里除了红彤彤的血水还有一遍又一遍地加着简笙的卑微的我。 他明知道的,明知道我最怕的就是雷雨天。却还是在那么一个夜晚,扔下我一个人独自度过了漫长的黑夜。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在极度恐慌害怕时都渴望有一根稻草,我现在特别希望有个人能够出现陪在我身边,哪怕是简笙我也会感恩戴德的。 我知道现在的我很没出息,但是没办法,我真的怕。 可能上天听到了我的祈祷,真派了一个人来陪我,只不过那个人不是简笙。 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穿过雨帘,一步一步地走到我的身边,浑身湿漉漉的,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该怎么形容呢,像条丧家之犬。 我缓缓地放下抱着头的手,轻声问他:「你也没有家了吗?」 他愣住,过了好久才从喉间吐出一个「嗯」字。 我拍拍身边的位置,示意他坐。 他倒也乖巧。 虽是八月盛夏,他身上的湿意还是激的我打了个哆嗦。他应该也察觉到了,抿着唇默默地挪开了一段距离。 身边有个能跟我说话的大活人,倒没刚才那么怕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歪着头问他。 他依旧拘谨,头垂得很低,吐字倒是清楚,「当归。」 他叫当归,我叫胡式微。 式微式微,胡不归。看,名字都这么有缘。 「你的爸爸妈妈也不要你了吗?」我继续问道。 他头垂得更低了,声音也带上了几分沙哑。 「我不知道,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可能是气氛渲染,也可能是我太想有个家。鬼使神差的,我对着他说了句,「我给你个家吧。」 我给你个家,你也给我个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