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西南郡的昌王带着心腹偷偷入京,企图刺杀年仅十三岁的小皇帝,再谋权篡位。 可惜还没来得及行动,就被景珩带人捉住了。 听说诏狱中的惨叫声响了三天三夜,昌王的尸身被抬出来时,浑身上下已经没有一块好肉。 我的嫡姐唐听月,自小被父亲和嫡母养得性子骄纵。 那时她还能如常人般说话,景珩不过从她的马车前路过,她便抓了把铜钱扔在他面前,笑盈盈地说: 「既然出来乞讨,就该把姿态放低点。你与我磕头谢个恩,这些钱便是你的了。」 真是骄傲但愚蠢。 景珩那张脸,纵然衣着褴褛,仍然不掩贵气。 她不忿于一个乞丐见到她却不自惭形秽,肆意羞辱,最后承担后果的人却是我。 我他娘的好冤。 见我就这样软绵绵地瞧着他,景珩沉默片刻,忽然轻笑一声,抬手遮住了我的眼睛。 「夫人别这样看我。」他的声音听上去,仿佛是叹息,「我险些忘记了,你从前是如何天不怕地不怕。」 「那一日夫人赏我的铜钱,我一枚一枚地捡起来,至今仍然妥帖收藏好。」 他果然,是为了报复。 我吓得脸都白了。 不会第三个在新婚之夜暴毙的人,就是我吧? 然而景珩并没有杀我。 他甚至将动作放得更加温柔,任由我在漫长又细致的浪潮中翻涌,直至天色渐白。 第二日我睡到正午才醒来,扶着酸软的腰肢走到妆台前,望着镜中人眼下淡淡的青黑色,得出了一个结论—— 景珩暂时不打算要我的命。 或许,他是想像温水煮蛙那样,慢慢折磨我。 后面几日,果然验证了我的猜想。 景珩就像个吸人精气的男妖精。 我的起床时间,一天比一天更晚。 他却一日比一日更神清气爽。 那天中午,我还没睡醒,就被下了朝回来的他提溜起来用午膳。 睡眼惺忪间,瞧见他往我碗里夹了个什么东西,接着便有声音响起: 「夫人来尝尝今日新做的青瓜酿肉。」 青瓜是我最讨厌的菜。 我拿起筷子,迷迷糊糊地说:「我——」 「不喜欢吃青瓜」几个字还未出口,我一个激灵,忽然清醒过来。 我现在的身份,是说不出话的唐听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