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警官在门口接了个电话,「啊?不是一个人的?三种?那会不会是凶手?」他停顿了,看了眼我,「嗯,好,我们这边也差不多了,我们马上就回来。」 小王警官跟林队低声汇报着什么,渐渐走远了。 我看了眼 801,终究是要一一浮现了。 关上门,看到门口两桶满满的物业送来的水,又看了眼茶几上两杯喝了大半的水杯。 我笑了,发自内心地笑了。 这不也一样喝得好好的? 下午,几个穿着白大褂的警官来了家里,给冰箱里,客厅的地上,墙上都喷上了鲁米诺试剂,当然,什么也不会有。 原来也就这点本事? 他们离开时,有个警官提的箱子撞上了我门口的鞋柜,几双皮鞋掉了下来。 他放下箱子,准备帮我整理皮鞋,「不好意思啊,张老师。」 「慢着,」一位看起来精神矍铄的警官拦下了他,「给这些鞋底也做一下鲁米诺反应。」 几分钟后,四五个警官都抬起头面色复杂地看着我。 我挑挑眉,噢?发现了? 「张老师,可能得麻烦您跟我们去一趟警察局了。」刚才那位警官带着点惋惜的语气说:「您的这双鞋底上检测出了血液,我们需要采取样本进一步化验,在我们化验结果出来之前坦白的话,还可以算作自首。」 「您说笑了,我也不知道鞋底上哪来的血液,这是我昨天出门穿的鞋子,大概是从外面带回来的,还不一定是人血呢。」我仍旧保持着一贯的微笑。 「是不是人血我们检测了就知道了,麻烦您跟我们走一趟。」 「好,麻烦稍等我一下,我把卧室的窗户关上,晚上下雨可就不好了。」 立新刑警支队里,林队长正在听小王的汇报。 「师傅,法医那边报告显示受害者是先窒息导致休克后,被人用锐器割破了两只手腕上的动脉,失血过多而死,死亡时间是在 9 月 4 号 23 点半到 24 点半之间,身上无反抗伤,有拖拽痕迹,拖拽痕迹形成于死亡之前。痕检科那边显示,楼顶的水箱里的血液包含三种不同的血液成分,DNA 检测显示,其中一种血液是属于死者的,也是含量最多的,另一种是属于另一名女性的血样,含量较少,而第三种,第三种血样属于犬科类动物,比如狼或者狗的血样,含量明显低于受害者血样,痕检科猜测应该是属于狗的血液。」 林队正在沉思。 「师傅,这是不是说明凶手是一名女性?还有只狗,据受害者母亲说,受害者很喜欢狗,经常在小区里给别人家的狗喂食。但由于母亲对狗毛过敏,从来不曾养过狗。」 「不能说明,第二个人的血液有可能是属于凶手的,也有可能,还有另外一名受害者,或者是幸存的目击者。」林队睁开了眼睛,手上的打火机一下一下的敲击着桌面,「周边居民的调查结果怎么样?」 「调查显示,受害者与母亲一起住在七楼,父亲在外地工作,事情发生后,今天才从外地赶回来。邻居们对受害者的评价是,长得漂亮,喜欢浓妆艳抹,白天几乎看不见她,但经常陪母亲逛街、散步,遇到邻居也会打招呼,平时没有见到她与谁有过激烈的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