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是谭少琛沈晏文的豪门小说叫《总裁他非我不可》又名《逃婚无门》,是由网络作家毛肚好吃倾力所写。讲述的是谭少琛一直都知道,自己在家里不受待见,可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沦为商业联姻的工具,还是让他嫁给一个男人,对方虽然是商业上的天才,但做事情心狠手辣,从不给对手留余地,听说是个有着致命缺陷的变态,这种人怎么能嫁? 如果沈晏文确实脑子没问题,那一定是有什么把柄在谭总手里。不然他不可能非要娶自己这种不受宠的透明人——他既然能查出来自己平时做些什么,那想必自己在谭家的地位,男人肯定也清楚。 只是对方太忙,那句“不擅长说谎”他还未来得及反驳,沈晏文便接到了什么信息,匆忙看过后便提出先回去了。 “哦,那你慢走。”谭少琛茫然,全凭下意识地说了这么一句。 男人离开两步又侧过头,补上一句:“没问题的话三天后我会派人来接,婚礼我这边会安排好,细节我会和伯父商量。到时候见。” 这一刹那,他刚刚好看见沈晏文的右眼,和那颗泪痣。 他莫名觉得好像曾见过这样的眼睛,因为泪痣而让人莫名觉得可怜兮兮的眼睛。他凭白觉得应该是和某个男演员的特征重叠了,可谭少琛这个月看的电影就有好几部,他有些脸盲,根本记不住演员的长相, “哦,到时候见……”青年刚说完,又蓦地反应过来,“什么到时候见啊,算我求你了,你找我二哥结婚好不好……” 沈晏文潇洒地走了,对他的话置若罔闻,空留下一人一狗站在阳光热辣的庭院里。谭少琛垂下头,大金毛仰头看他,那副表情就像在微笑。 “笑什么啊,你爸爸马上要死了你知不知道……” 虽然男人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可在他耳朵里那更像是一种调侃——尤其是沈晏文一早就知道他那些话都是胡诌。他带着大金毛在庭院里逛着散心,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如何才能解决这件事;然而他前一天翻墙被抓到后,现下散步都有人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 于是他脑子里除了土爆了的“一哭二闹三上吊”之外,再没有任何办法。 —— 三天后。 “我真的不嫁,要么把我尸体抬去沈家吧。”谭少琛坐在窗台上,半个身子露在外面,右手绑着夹板,左手握着餐刀,就抵在自己喉结上。 他很平静,没有一点歇斯底里;可餐刀已经在喉结上摁出了红印,让人觉得他随时会插进自己的喉咙里。 一众佣人面面相觑,捧着他要换的婚服,和七七八八的东西,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白苏珑叉着腰,没好气地说:“你省省吧,你要跳你早跳了,非要等今天?” “白姨,”谭少琛抿着嘴,快要哭出来似的道,“你放我一条生路行不行,我就想在我爸手底下混吃等死,真的,我一块钱都不多要。” “谭少琛,没人想要你死,你赶紧地换了衣服,上车。”白苏珑道,“多少人等着呢你知不知道,谭氏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你了;你放我们家一条生路行不行?” 他们僵持不下,餐刀硌得他生疼,感觉都快流血了。 忽地,门外响起沉沉脚步声;他才抬头往外看,白苏珑已经展现出她惊人的演技,捂着嘴便啜泣起来:“少琛,白姨知道你委屈,可是只有你才能救我们谭家了,你怎么不能懂点事呢……” 谭总走了进来,将将好把她的话听得一清二楚,呵斥道:“谭少琛,你别不识好歹。” 青年怔了怔,更加哀怨道:“我好歹也是你亲生儿子,真要这么对我吗?” “我怎么对你了?”谭总大步流星走进来,拨开自家太太便道,“这些年谭家没养着你?没给你治病?现在谭家有难,你连这点牺牲都不愿意,还敢问我这话!” 面对白苏珑时他尚敢顶两句嘴,可面对自己的亲生父亲,他真的不敢。 从他回谭家的第一天,谭品宏……也就是谭总,就没有给过他一个好脸。他嫌私生子丢脸,嫌他的母亲不会做人,怀了不知道堕掉,还敢带回谭家来认爹。谭品宏唯一愿意做的,就是施舍谭少琛一碗饭,替他母亲买座坟。 一开始谭少琛不知道,还以为肯替他治病,肯给他好衣服穿、好东西吃的父亲,一定很温柔。他想和父亲亲近,得到的只有冷眼;他想继续读书,却被白苏珑以“身体不好”为由,不替他办学;而他如果做错事说错话,轻则扣零花,重则挨揍。 谭品宏打起人来,可比他做生意的时候有魄力多了。 谭少琛是怎么知道自己容易骨折的呢,就是亲爹用实际行动告诉他的。 青年手在发抖,餐刀摁得更深:“爸,我真的不想……”“混账东西!”下一秒,谭品宏便掐住了他的肩膀,把人狠狠甩回屋内的地板上,“你故意在沈晏文面前做出那副样子,我都没跟你计较,你现在还敢顶嘴,我就不该让你回谭家!” 餐刀被甩落一旁,谭少琛摔懵了神,嘴比脑子快一步道:“要是不让我回来,现在也没人能嫁了。” “啪!” 一记重重的耳光甩在他脸上,抽得他侧过头,耳朵里嗡嗡响。 “哎呀老公,算了算了,少琛结婚呢今天,不能打的……” “不听话的东西!” ——哎,早知道就提前托个梦给他亲妈,让她憋着别生了。 “马上给他换衣服,上妆!十分钟之内给我上车,”谭品宏怒骂道,“不然你就自己跳下去,我好把尸体送去沈家!” 这一巴掌不仅当场把他打懵了,也把他再负隅顽抗的心思打散了。 佣人们七手八脚地将他扶起来,替他又是换衣服又是上妆,骨折的手被摆弄得很痛,脸颊上的红肿也被粉扑得很痛。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开始在心中自我安慰:逆来顺受也没什么不好的,只要沈晏文不打人就行,其他的好商量。 —— 沈晏文本人看起来比较低调,但沈氏集团就讲排场了。 全百万豪车级别的豪车组成的车队排成长龙,浩浩荡荡地从街上飞驰而过。全京原大概都知道今天是沈家公子和谭家少爷的婚事,婚礼现场不少路人围观,其中不乏手持长枪大炮的媒体记者。 按理说,新郎得上新娘家接人;不过他们俩结婚压根就没新娘,这理也就不必再说。谭少琛被人带下车的时候,沈晏文就站在车门外。 男人今天换了身与他配套的西装,头发被精心打理过,是那天他们见面时一样,一丝不苟的背头。但他那张脸,恐怕光头也不会丑到哪里去。谭少琛如此想着,勉强地扯起嘴角,忍着脸颊上火辣辣地疼:“嗨。” 在会场的嘈杂声中,他听见沈晏文低声问:“你的狗呢。” “啊……”他实在提不起精神,有些木讷道,“结婚还带狗呢?” “那等结束了我派人去接。”男人道。 这话也没什么值得感动的地方,可不知为何,谭少琛就觉得鼻酸。他看向男人,皱着眉有些可怜地说:“你真准我养狗啊?” “在你家的时候我应该说得很清楚,”沈晏文轻柔地拖住他的手,搭进自己的臂弯里,“只要你嫁给我,什么都可以商量。” “沈总……” “你必须叫我晏文,这是我的要求。” “晏……嘶——”谭少琛抽了口气,“行吧,都这样了,我也拒绝不了。” 媒体的闪光灯晃得他眼睛疼,他下意识地想避开那些光,低下了头。身旁男人忽地沉声道:“各位媒体,拍照可以,闪光免了。” ——这沈晏文还挺会来事,不愧是大集团的继承人。 谭家的人早从侧门进了会场里入座,他们刚踏进大厅,婚礼进行曲的音乐声便响了起来。 这是婚礼开始的讯号。 有花童在他们前面走着撒下花瓣,谭少琛眉眼低垂,不想看那些人的表情,更不想看到谭家人的嘴脸。周围掌声、起哄声不断,他却回忆着从知道自己要嫁,到刚才为止的一切。 还不如不反抗,白挨一巴掌。 他现在只能寄希望于沈晏文不是个变态,最好能和他各过各的,当同一个屋檐下的同居人。 他们走上了布置精美华贵的高台,牧师握着书念誓词。 “沈晏文先生,你是否愿意与谭少琛先生结为伴侣,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他,对他忠诚,直到永远吗?” 男人毫无障碍,神情淡如月色:“我愿意。” 牧师再向他问了同样的话,谭少琛心说着“不太”,嘴补上一句:“愿意。” “这里现在有两枚戒指,它们是婚姻的象征……” 谭少琛从没想过自己还有结婚的一天——由于不确定自己能活到多久,所以他也不打算去迫害别的女孩。结果现在他被别人迫害了。男人拉过他的左手,垂眼将戒指套上他的无名指,缓缓推了进去。 他能看到沈晏文的睫毛,却看不清对方的眼神。 而那颗泪痣生得太有韵味,总能死死抓住他的视线。 他行动不便,沈晏文便主动伸出手,等着他来替他戴上戒指。 牧师:“你们可以亲吻彼此了!” 完了完了,他的初吻。 谭少琛就看着男人那张全球TOP10的帅脸凑近,又紧张又苦涩,嘴角都不自禁地往下耷拉。可先触上来的不是沈晏文的薄唇,而是沈晏文的手——男人大概对这种事很熟练,在嘴唇碰上之前,他的手便捧上了谭少琛的脸颊。 一瞬间他的脸便火辣辣地烧起来,痛得要了命。他下意识抽着气要躲开,沈晏文却已亲上来。 ……有点凉,比看上去要软。 这是谭少琛唯一能感觉到的,他的注意力被脸颊上的痛分走了大半。 台下掌声欢呼声倏地炸开,像一锅刚煮沸的水。 男人和他并肩站着接受所有人的祝福,等着应侍生把结婚蛋糕推上来的空档里,沈晏文小声问道:“脸怎么了。” “肿了。” “我是问你怎么肿了。” “被打了。”谭少琛如实道,“我说我誓死不嫁,被甩了个耳光,我就只好来了。” “谁打的。” “谭品宏打的。” “他怎么能打你。” 沈晏文问了出句令人费解的话,青年歪了歪脑袋,疑惑地看向男人:“我是他儿子,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 “他打他儿子可以,”沈晏文表情寡淡……不,压根没有表情地说,“打沈太太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