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栀初没有任何反抗,任由他折腾。 赵麟实在喜欢徐栀初现在这个样子,就像是一头长着尖牙利齿的小兽,突然变乖了,实在是可爱得要命。 小羊羔已经到嘴边了,他不急着吃,等着她恢复元气。 他把徐栀初洗干净了,抱去她自己的宿舍放在床上。 “你睡吧,我看着你。”赵麟拿了一本书,坐在床边陪着她。 徐栀初转过身,背对着赵麟,“你出去。” “好。”赵麟站起来,体贴地给她盖好被子,“心里难过,就找我。” 他轻轻地关上门,站在门口没有走。 听见里面许久都没有动静,才转身离开。 徐栀初睡了一天一夜,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凰弟离开的第三天了。 她很饿,需要扶着墙,才能站稳。 好不容易适应了饥饿,便下楼去吃饭。 今天早上很特别,所有人都在餐厅,却没人打饭。 她饿得厉害,没在意,自己拿了餐盘去打饭。 要了米汤包子,和几样点心。 她拿着包子,一边走向餐桌一边啃。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一直到她坐下,其他人才去打饭。 陈芙蓉来了,坐在她身旁。 “喂,徐栀初,以后咱们就是一伙的了,但是你也别太嚣张,我刚来的时候,老板可是宠了我整整三个月,你猜猜看,你能被老板宠多久?” 徐栀初没回答,端着碗喝了一口米汤,一口包子,吃得很香。 陈芙蓉最见不得徐栀初这副谁也不放在眼底的德行。 “你还是好好想想失宠后怎么做业绩吧,至于你的那个前男友的确是有钱,可是他再有钱,也是你前男友,不是你的老公,就算是老公,也舍不得为你花多少钱吧?” 徐栀初吃饱了,把最后一口米汤喝光,转头看着陈芙蓉。 “我那天心情不好,没有表达清楚,我现在再说一次,我的前男友是在世界富豪榜前二十,他公司有两个股东,一个是他,另外一个就是我。” 陈芙蓉闭嘴了。 不错,别人再有钱,都不如自己有钱。 徐栀初继续道:“而且我那个前男人,他是典型的工作狂,赚的钱多得花不完,我只要不把股票卖出去,我的钱就会越来越多,源源不绝。” 陈芙蓉嫉妒的眼眶都红了,“你前男友这么有钱,你来缅北干嘛?内卷吗?你还要不要我们活啊?” “我被骗来的,难道你是自愿来的?”徐栀初没好气地问。 谁没事来缅北啊! 陈芙蓉被问得心虚,气鼓鼓回答,“我们这里面百分之二十的人都是自愿来的,你讽刺我一个算什么?有本事,去和所有人的对骂去?” 徐栀初傻眼了,“这么多人自愿来的?” “嗯,在国内赚不到钱,为了更好的生活,只能来缅北了。”陈芙蓉说得很轻松,仿佛骗人钱财,是很平常的事情。 “什么在国内生活不下去?现在国内大环境这么好,你说生活不下去?” 果然,贪欲是永无止境的。 “国内几千块一个月,我拿什么去买名牌包包?名牌衣服?” “和你说话,我都没心情吃饭了,我们还是打个赌,你多久失宠吧,我赌一百万,你最多两个月,老板就腻了,来我部门裸聊,很赚钱的。” 徐栀初知道陈芙蓉已经烂到骨子里了,抢救不回来了。 准备站起来离开,忽然一只手放在她肩膀上,赵麟带着笑意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我花了这么大的代价,才把婉婉留下,怎么可能腻!” 他挨着徐栀初坐下,看着她漂亮的面容,嘴角微微上扬,“一辈子也不够。” 徐栀初起来要走,被赵麟抓住手腕,“陪我吃完饭再走。” 她只能坐下,冷着脸不说话。 陈芙蓉嫉妒的不行,老板表面上看起来和蔼可亲,实际上最为狠毒。 一般人敢甩脸色给老板看,早就断手断脚了。 她不知道徐栀初恃宠而骄个什么劲儿。 现在越是得意,将来就死得越惨。 赵麟把碗里的鸡丝燕窝递给徐栀初,“给你炖的,你昨天一天没吃饭,补补。” “不吃。”徐栀初别开脸拒绝。 “要我喂你?”赵麟端起碗,真要喂徐栀初,“你要是不配合,我就在餐厅吻你。” 徐栀初端起碗,囫囵地吃了,味道都没尝出来,就咽下肚了。 赵麟那她没办法,只能宠着。 “你这脾气,是被厉总养出来的。很有个性,很招人喜欢。” 陈芙蓉在一旁翻白眼,是找老板喜欢吧! 就徐栀初这性格,要换一个人,早就把她给弄死了。 陈芙蓉嫉妒老板这么喜欢徐栀初,讽刺道:“以前丹云小姐送给老板一头藏獒,它野性难驯,见到谁都要冲上去咬几口,老板喜欢得不得了,宠上了天,用了半年驯服了,它见到老板就摇尾乞怜,结果没几天,被炖了,红烧的,很香。” 言毕,她站起来,端着餐盘气冲冲地走了。 徐栀初嘴角微微上扬,转头对着赵麟道:“你觉得我和你的藏獒比起来怎样?” 赵麟哈哈一笑,“当然是你好,我准备把你留在身边一辈子,其他的别乱想。” 他还给她剥了一个水煮蛋,放在她餐盘里。 “我吃饱了。” “再吃一口,就一口,你乖。” 徐栀初是发现了,赵麟的确把她当狗养了。 她吃了鸡蛋,他又给她一盒牛奶。 徐栀初脸都青了,他却是好脾气,“就喝一口。” 徐栀初直接将牛奶砸他身上,站起来就走。 赵麟被砸了一身牛奶,昂贵的衣服变成白色了,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 余波跑过来送纸巾,“老板,我去杀杀她的锐气。” “不许胡来,我强迫她留下,对她来说,是吃亏了,她心里有气,是要发泄出来的。” 赵麟笑得很温柔,“她是被宠着长大的,她不爱说话,脾气不好,以后大家都让着她点。” 在周围的人听见这句话,全体石化。 就徐栀初这样的霸王,还要让着点? 那她得拽成什么样子啊! 徐栀初走到餐厅出口了,被黄浙富拦住去路。 “苏小姐,老板的话还没说完,你别急着走。” 徐栀初回眸,便瞧见赵麟擦干了身上的牛奶,脱了脏了的外套,优雅地朝她走来。 他手里拿着一个绒布盒子,打开里面是一个钻石戒指。 赵麟拿出戒指,眼中有着浓情蜜意,“婉婉,嫁给我吧。” 第134章爱情是高智商人玩的东西 绒布盒子里面是一颗十克拉的粉钻,价值百万以上。 徐栀初伸手把戒指拿起来,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受不了老板这样猛烈的攻势,要接受的时候。 她嘴角勾起一抹讥讽的笑意。 “男人都喜欢用钻石来表达爱意,因为你们的爱和钻石一样贬值,过几年,就一文不值。” 徐栀初手一松,价值一百万的钻石戒指像垃圾一样滚落在地,跳了几下,滚到了餐桌脚边。 那落地的清脆响声不大,却无比清晰地落在每一个人耳中。 霎时,整个大厅死寂一片。 还从来没有哪个女人,敢这样下老板的面子。 所有人都认为徐栀初死定了。 老板喜欢你,愿意容忍你的任性,可是这个容忍是有限度的,一直拿乔,就是你不对了。 就在所有人期待徐栀初变成一具尸体的时候,赵麟笑了,“不喜欢钻石,那我送你黄金,走,我带你去拿。” 赵麟拉着徐栀初离开了餐厅。 陈芙蓉弯腰把那颗滚在桌子地下的钻石戒指捡起来,目不转睛地看了许久。 别人弃之如敝履的东西,却是她梦寐以求的。 她试着把戒指戴在手指上,发现太小了,戴不进去。 徐栀初的手指她见过,就是书里形容的纤纤玉指,漂亮的不可思议。 哪怕她断了的两根手指,骨头长歪了,也不显得丑陋。 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完美的人? 不都说天妒英才,完美的都活不长吗? 为什么徐栀初能活着长大?是卧底还能让老板这么爱? 为什么? 她眼泪滚了出来。 余波一屁股坐在她对面,“哭什么?有本事去把老板抢回来。” “没用的,老板不喜欢爱他的女人,他喜欢有征服性的,越是离经叛道,越是不屑一顾,他越喜欢,而徐栀初抓住了老板的喜好,将这个喜好拿捏得死死的。” 余波道:“你不适合玩高智商的东西,别想着什么情情爱爱了,让他们玩吧,我们看着他们高手对决,也算是娱乐。 |